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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29-9/2020-00567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16:24
名  称: 海南省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南省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第三部分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基本职能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讲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为中共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57.3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62.82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主要是执纪执法业务增加,工作需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年初结转结余62.08万元,主要是执纪执法业务增加,工作需要,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执纪执法业务增加,工作需要。结余分配62.08万元,主要是用于执纪执法业务,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执纪执法业务增加,所需费用增长。年末结转结余7.2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1.73万元,下降90.82%,主要原因是专案工作进度加快,最终结算费用手续流程加快。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9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5.14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5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45万元,占63.05%;项目支出720.59万元,占36.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957.0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83.88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执纪执法业务增加,所需费用增长。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1.8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35万元,增长49.02%,主要原因是执纪执法业务增加,导致延迟核算费用。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7.0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57.23万元,下降89.08%,主要原因是专案工作进度加快,最终结算费用手续流程加快。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11万元,增长29.23%,主要原因是执纪执法业务增加,所需费用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4.61万元,占80.24%公共安(类)支出41万元,占2.2%教全育支出(类)支出81.49万元,占4.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19万元,占4.62%卫生健康(类)支出107.55万元,占5.51%住房保障(类)支出65.16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721.25万元,支出决算为96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038.15万元,支出决算为5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调剂其他项目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整经济分类,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整经济分类,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45.7万元,支出决算为6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单位新增调入人员,支出增加。

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单位新增调入人员,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31.41万元,支出决算为8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退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纳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工资调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0.58万元,支出决算为6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工资调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9.89万元,支出决算为6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工资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4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3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98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保养。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230.9万元,下降83.9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划购置6辆公务车,后因响应财政局相关文件《过好紧日子》只购置了一辆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接待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66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查办案件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车辆购置费项目自评7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同时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145.48 197.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1.65万元,降低2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6辆、其他用车1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纪检监察)(项):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用于反映各部门安排的培训的支出。

二十.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教育方面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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