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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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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对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推进平安东方、法治东方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和社会治理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和社会治理改革。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机制,完善各类司法保障制度和管理机制。
(九)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东方市法学会。领导东方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宣传教育室、执法监督法治室、维稳指导协调室(反邪教协调室)、综治督导室、机关党委、见义勇为基金会(社会团体)等个6职能机构。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92.2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76.51万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综治分平台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48.87万元,主要是见义勇为基金经费、610办工作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9.07万元,下降37.30%,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项目于2019年完成,2020年年初减少该项目结转资金,
结余分配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49.05万元,主要是见义勇为基金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74万元,减少1.49%,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项目已完成,2020年年初减少该项目结转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4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634.67万元,占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71万元,占0.53%。
本年支出合计1,6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1万元,占14%;项目支出1,413.11万元,占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669.4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68.77万元,增长19.19%,主要原因:综治分平台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4.76万元,主要是 见义勇为基金经费、610办工作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0.24万元,下降46.53%,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3.27万元,主要是 见义勇为基金经费、610办工作经费等,较2019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转项目经费;二是加快各项目支出进度,年末减少项目经费结转。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7%。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3.84万元,降低24.89%,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根据我市财力统筹安排,减少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导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53万元,占19.37%;公共安全(类)支出666.67万元,占72.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3万元,占1.77%;卫生健康(类)支出26.61万元,占2.91%;农林水(类)支出14.75万元,占1.6%;住房保障(类)支出14.67万元,占1.6%;。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64万元,支出决算为91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0年我局新增了在编公务员以及使得相关的公用支出增加,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科目项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 ”是组织部编制年初预算,年中根据考核结果将对应经费分配给各预算单位,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年初结余34万元,本年度加快支出进度使用了上年结余的资金,因此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新增调入人员,同时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社保相较于年初预算增加,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59万元,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新增了在职公务员,因此2020年的决算数相较于年初数有所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年初财政系统接收上年数据设置公式时漏计提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年中公务医疗补助经费不足申请追加经费,导致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加大在扶贫领域的支出,同时在节假日慰问了贫困户。因此,因此增加了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75万元。因此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2020年新增调入人员,同时因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社保相较于年初预算增加,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2.8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80%。与2019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4.10万元,增长394.29%,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根据我市财力统筹安排,减少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导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719.7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69.10万元,支出决算为71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9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承包方未能及时将完成报账手续,导致当年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支付,因此支付进度未能达到100%,因此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67.2万元,支出决算为6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的支出功能科目造成预决算差异较大。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53.6%。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与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扶贫油料费以及日常公务用车到辖区检查专项业务工作等落实情况、宣传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48.25%。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车的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燃油费以及维修费用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2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领导调研考察工作以及其他业务调研产生的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4911.0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56名禁毒专干人员劳务派遣等费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235.2万元,执行数为2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招聘人员数为56名;二是提高办公效率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们发现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对禁毒专干人员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没有体现出奖勤罚懒的目标,人员管理手段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手段。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完善辅助人员的考核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使辅助人员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东方的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第三方机构正在进行中,尚未形成报告。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东方市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12.8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7.52万元,降低36.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非刚性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应急保障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缴费。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二十、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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