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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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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综合信息、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重点工作、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件的督促检查;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职能;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史志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本部信访工作。
(二)研究室。承担省委组织部重点课题调研任务,指导、协调全市组织系统的调研工作;牵头开展组织工作理论研讨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指导全市组织系统调研工作队伍建设;承担市委组织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三)组织工作一室。负责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调研、指导和管理工作,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综合协调和统筹规划工作;审批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指导全市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承办我市出席各级党代会代表的推选以及市党代会的有关事宜,办理各乡镇召开党代会有关手续,指导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和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承担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务;研究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工作。
(四)组织工作二室。指导全市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乡镇、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办法;指导乡镇、农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和社区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指导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党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检查和指导乡镇、农村和社区党务公开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五)组织工作三室。联系和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领域基层组织建设,负责督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做好有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综合(行业)党委的设立、撤销和换届选举等工作,具体指导市委直接联系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六)干部工作室。负责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和文件;承担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备案等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省管干部的考察考核等服务工作;负责市管领导干部工资福利政策管理;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单位、乡镇、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及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宏观指导;负责双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协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综合管理市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和市管后备干部工作,统筹做好选育管用工作,提出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在年轻干部配备方面的有关建议。
(七)公务员工作室。负责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公务员培训、能力建设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参照执行《公务员法》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调任、调配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考核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申诉、工资福利等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核和监管工作。
(八)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负责对《干部任用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选人用人巡察检查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干部选拔任用记实监督系统的管理;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务员监督工作及领导干部(公务员)选拔任用问题举报的受理、核查、督办;负责市管干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负责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批)管理;配合审计机构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巡视巡察联络有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实施对被巡视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有关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和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负责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组织与实施;负责审理解放前参加工作老干部退改离问题的申诉。
(九)干部教育室。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干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市管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示范培训和人员调训;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落实省委组织部调训任务。
(十)人才工作室。围绕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指导、协调、督促全市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综合性调查研究;协调做好全市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重点专家和优秀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理论研究;统筹推动全市职称制度改革,牵头做好人才职称评聘工作;承担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指导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十一)老干部工作室。负责研究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导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级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及干部管理权限内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承办涉及老干部待遇政策的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负责联系、协调和指导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市老年书画研究会中心、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委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单位。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91.2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20.89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2019年绩效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54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结余0.54万元,主要是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为统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结转项目经费,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本年收入合计1,49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3万元,占99.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0万元,占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90万元,占38.03%;项目支出923.80万元,占61.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489.8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11.82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54万元,主要是开展各村党建示范点巩固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经费,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54万元,主要是开展各村党建示范点巩固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经费,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4%。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9.55万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强开展基层党组织“一基双化”建设经费等项目已完成,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3.82万元,占78.13%;教育支出(类)支出69.03万元,占5.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万元,占5.08%;卫生健康(类)支出57.29万元,占4.21%;农林水(类)支出67.76万元,占4.98%;住房保障(类)支出34.46万元,占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2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8.20万元,支出决算为43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办公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2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0%。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项目”年中根据各单位考核结果调济分配到各单位项目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 万元,支出决算为6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开支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04万元,支出决算为3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养老社保经费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社保经费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2.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05万元,支出决算为3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财政系统接收上年数据设置公式时漏计提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年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不足是申请追经费,导致2020年公务医疗补助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
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含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根据各乡镇调剂分配到各乡镇项目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7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含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根据各乡镇调济分配到各乡镇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37万元,支出决算为3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公积金支出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06万元、津贴补贴157.62万元、奖金8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7万元、绩效工资8.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1万元、生活补助3.28万元、住房公积金35.35万元、。公用经费5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6万元、邮电费6.36万元、差旅费0.69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与2019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财政财力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科目编制科目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27.73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2%,主要原因“扶贫夜校经费”因为2020年扶贫户脱贫导致项目完成。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预算的6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8万元,占8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占1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扶贫、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27.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规定。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30人次;主要用于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预算和决算数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9共涉及资金3,907.7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党建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打分;经评价,党建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综合得分为98分,绩效级别自评为优秀,达到了预期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完善乡村振兴所预期绩效目标都基本完成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截止2020年12月,我部已完成拨付八所镇、三家镇、四更镇、新龙镇、板桥镇、天安乡、东河镇、大田镇、天安乡、感城镇等乡镇和华侨经济区的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费等费用的拨付工作。通过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台建设,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巩固提高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我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村级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需求,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并将情况上报给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由部务会讨论决定会具体实施,我部根据实际情况将党建示范点创建经费直接拨付给了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进行建设。截止2020年12月,我部已完成八所镇、大田镇、四更镇、天安乡、三家镇等乡镇的农村党建示范点创建经费等费用的拨付工作。通过推进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成效突出、带动效应强的党建示范点,示范带动全市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提升,全面进步。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市财政局绩效工作要求,本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第三方机构正在开展,尚未形成报告。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东方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53.1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32万元,降低19.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东方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3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30.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5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车型0辆,其他车型主要是0;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1,296.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业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行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款项):反映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三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三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住房改革支出。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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