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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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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开展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促进民族发展。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努力学习民主与法制、形势与任务、民族团结与国防建设等先进文化。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6.09万元,主要是工作会议经费等项目经费;
结余分配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6.09万元,主要是工作会议经费等项目经费;以上科目均无法与上一年对比,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年中从东方市老干部局分离独立核算,2019年没有编制决算报表,因此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8万元,占33%;项目支出66.08万元,占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09万元,主要是工作会议经费等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6.09万元,主要是工作会议经费等项目经费;以上科目均无法于上年对比,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年中从东方市老干部局分离独立核算,2019年没有编制决算报表,因此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于2019年年中从东方市老干部局分离独立核算,2019年没有编制决算报表,因此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6万元,主要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85万元,占93.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万元,占1.9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6万元,占1.65%;住房保障(类)支出2.74万元,占2.72%。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编制在职人员工资时使用2013250事业运行科目,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调整使用行政运行科目下达工资,因此造成预决算差异。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47万元,支出决算为6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列支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经费略有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从基本户扣缴。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从基本户扣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从基本户扣缴。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从基本户扣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86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于2019年年中从东方市老干部局分离独立核算,2019年没有编制决算报表,因此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48.72%。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0万元,占8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3.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19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2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关工委、昌江县关工委到我市调研。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93.8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4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离退休领导定额补助经费和交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4%。该项目用于支付关工委驻会老领导补助,年初安排预算21.6万元,本年已支付20.4万元。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其他车型1辆,主要是;本单位车辆系轿车,是离退休干部用车,因资产录入时录错信息;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业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行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款项):反映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三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三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住房改革支出。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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