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东方边贸城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东方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4-04-22 10: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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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东方边贸城投资优惠政策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市政府《关于印发东方边贸城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3〕109号),请遵照执行。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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