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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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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机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09〕29号)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为: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2、执行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乡村人才发展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牌子)。执法机构1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5,025.31万元,支出总计5,025.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15.69万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减少;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606.64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418.67万元,主要是下园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老方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南港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9.03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613.24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412.07万元,主要是下园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老方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南港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5.01万元,下降20.3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申请项目经费结转,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60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6.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6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99万元,占43.7%;项目支出2,597.25万元,占5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06.64万元,支出4,606.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8.08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678.08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减少;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2.3万元,下降16.37%,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林水支出减少;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5.47万元,占27.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13万元,占5.12%;住房保障(类)支出107.11万元,占2.49%;公共安全(类)支出0.04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6万元,占0.05%;卫生健康(类)支出194.76万元,占4.53%;城乡社区(类)支出97.30万元,占2.26%;农林水(类)支出2497.74万元,占58.06%;交通运输(类)支出17.09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75.12万元,支出决算为4,30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30.25万元,支出决算为9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较多,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东方市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工作队员生活保障经费)等经费年为市委组织部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本部门支出,造成预决算有差异。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建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年初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科目,年终根据地方财力调整至此科目,造成预决算有差异。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终根据财政要求调整支出功能分类,造成预决算差异。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旅文局调整中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至该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社保费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年初编制预算时以当年退休人员的工龄及工资为依据测算,年中执行时职业年金由人社局提供的具体计算金额来拨付,因此导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原因是优抚人员过世停发补助,造成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属于突发情况,不在预算内,年中报告申请,造成预决算差异。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动较多,造成预决算差异。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资和补发绩效,退休人员公补调整,使支出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项目开展及进展进度拨付支出,无年初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57.22万元,支出决算为84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资金盘活回收,因此预决算出现差异。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无年初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48.69万元,支出决算为63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两委干部人员变动;二是年底封账未能支出村干部12月工资及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支出根据工作情况,由上级专款下达支出,无年初预算数。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29.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支出由上级专款下达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13.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5.58万元,支出决算为9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动,造成预决算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9.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76.1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7%。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22万元,增长116.72%,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达项目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4.92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5.36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资金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无年初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16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项目实际开展进展拨付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特定目标类支出因财政资金管控,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96.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特定目标类支出因财政资金管控,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财政资金管控,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项目经费调剂分配至本单位支出,所以无年初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市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项目经费调剂分配至本单位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9万元,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0.14%,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25万元,下降36.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5万元,主要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51万元,下降34.1%。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25万元,下降31.69%,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0。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8.73万元,下降1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4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30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4.9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未开展相关绩效自评。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4.9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能够按照计划执行,建设成果能够达到预定目标,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公共服务效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东方市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工作队员生活保障经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12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05.17万元,执行数为10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正常发放产业帮扶专项奖励资金;二是发展种植热带特色火龙果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板桥镇任命政府机关运行经费76.1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12万元,增长19.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板桥镇任命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677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796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97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1480.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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