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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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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八所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乡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经营等指导工作,承担科教文卫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管理和监督等。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职能职责,本部门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5个机构,及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队3个下属事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30880.33万元,支出总计30880.3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9880.16万元,下降39.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如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项目支出减少20462.56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0844.89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35.44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生活救济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养老、医疗工作经费、自来水征地协调工作经费、低保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7.35万元,下降92.50%,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0875.88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4.46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生活救济金、养老、医疗工作经费、自来水征地协调工作经费、低保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17万元,下降87.48%,主要原因是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084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23.86万元,占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1.04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087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3.12万元,占14.20%;项目支出26492.76万元,占85.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23.86万元,支出30823.8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409.1万元,下降38.64%,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181.97万元。支出减少19409.1万元,下降38.64%,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181.97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83.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5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72.87万元,增长67.53%,主要原因是征地工作增多导致拨付的征地款增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83.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2.43万元,占10.90%;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5.82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3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38.19万元,占2.8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7.85万元,占1.9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347.25万元,占17.3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2722.96万元,占65.9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4.40万元,占0.9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5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38.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编制有误差。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万元于2023年7月被盘活回收。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9.51万元,支出决算为31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年初编制预算时以当年退休人员的工龄及工资为依据测算,年中执行时职业年金由人社局提供的具体计算金额来拨付,因此导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编制有误差。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17.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7.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调剂分配至本单位的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84万元,支出决算为3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83.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55.6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4.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不做年初预算。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2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村两委干部工资补贴调整,补助提高。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7.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编制有误差。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7.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8.0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25.0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44%。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181.97万元,减少70.2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项目较2022年支出减少20462.5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733.27万元,占49.68%;其他支出(类)支出5807.08万元,占50.3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9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6%。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各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89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编制存在差异。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资金管控未能及时拨付。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77.1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资金管控未能及时拨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资金管控未能及时拨付。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年中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07.08万元,支出决算为580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预算的29.11%,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3万元,下降2.7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与2022年度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9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持平。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9个,共涉及资金1490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27%。组织对2023年度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人大经费等6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540.3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
本年没有进行部门评价相关工作。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40.3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境综合整治、上红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14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上红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全年预算数为242.12万元,执行数为24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二是项目严格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拨付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和调度,严格按照进度推进,尽快拨付资金。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年未开展部门评价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
本年未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127.7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3.55万元,降低47.0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用支出。
2023年度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986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653平方米,业务用房3216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1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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