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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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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简称本单位)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机构代码0082539-0,办公地址为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大院。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09〕29号)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为: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2、执行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单位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无二级下属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319.6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26.53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安排减少;二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 2019年度决算数一致。年初结转结余268.35万元,主要是结转结余发展建设类扶贫项目工程款、厕所改造补助款等,因扶贫项目工程未完工且质保金未拨付、厕所未验收所以结余结转至2020年拨付,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33.65万元,下降66.54%,主要原因是该年度减少了扶贫项目的部分工程款、各村贫困户的厕所改造补助款、各扶贫工作队的补助等项目支出。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83.35万元,主要是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系统灌溉项目、广坝居生产队居民点亮化工程改造建设资金、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转入2019年新增改厕任务建设资金等资金结转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18.41万元,增长77.96%,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际用款计划申请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5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6.42万元,占77.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64.92万元,占22.53%。
本年支出合计91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66万元,占17.24%;项目支出7561.68万元,占82.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921.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08.83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安排减少;二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4.68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款、贫困户厕所改造款、厨房改造款等项目结余结转,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19.91万元,下降70.37%,主要原因是扶贫工程款、贫困户厕所改造款、厨房改造款项目已拨付70%,所结余结转余额减少。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841.7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系统灌溉项目、广坝居生产队居民点亮化工程改造建设资金等资金结转结余。较2019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314.45万元,增长59.63%,主要原因是东河镇厨房改造,2020年各村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公厕尾款等项目结转结余金额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54万元,下降7.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农林水大类、扶贫类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687.71万元,占10.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6.72万元,占1.6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9.6万元,占1.80%;;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05万元,占6.0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245.35万元,占78.9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1.69万元,占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5.55万元,支出决算为66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97%。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6.26万元,支出决算为6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6%。决算比预算多是因为补发2019年度年终绩效及新招录人员增加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是上级专款支出,不列年初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75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报表年初预算数填错,导致过大。
4. 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8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由于是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不列年初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均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637.82万元,支出决算为5,24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上级专款的支出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55.27万元,支出决算为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5.2万是省级专款,不列本年年初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78%。与2019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2.44万元,下降70.32%,主要原因是城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黎锦综合展销中心项目、东河镇镇区立面改造工程等大额项目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31.64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95万元,支出决算为4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4%。其中: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3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结转结余金额增加,年末未支出完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结转结余金额增加,年末未支出完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82万元,支出决算为6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占8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占17.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16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各项检查组来人、其他市县对口单位来人、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东河镇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66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已到88%,待验收后拨付尾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度较缓慢,未竣工验收拨付工程尾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竣工验收拨付尾款,待质保期后,在拨付质保金,加快投入使用。
东河镇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整体为优,我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为优,自评分为94分,我单位开展东河镇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6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受益群众满意度100%,资金拨付率88%,工程进度加快,总体为优。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71.37万元,比预算数增加4.97万元,增加7.48%。主要原因是包含前期咨询费、手续费等项目经费款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6,968.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785平方米,业务用房318.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865.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为消防出警应急车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机要通信用车2辆其他用车17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402.61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事务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行。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等劳务补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服务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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