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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5-0/2023-0000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东方市东河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03日 10:22
名  称: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东河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广坝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2030)》批后公布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东方市东河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广坝居控制性详细

规划(2019-2030)》批后公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意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建设用地、耕地和林地等指标管控、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编制《东方市东河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广坝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目前,该规划已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东府函〔2020〕237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规控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筑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规控执行。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202313日           

《东方市东河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广坝居控制性

详细规划2019-2030)》简介

一、规划概况

东河镇位于东方市东部,北与东河镇交界东与昌江县毗邻,南接江边乡,西连天安乡,同时也是东部区域的特色小镇。东河镇交通便利, 314号省道贯穿境内。东河镇距东方市区36公里,东河镇区距高速出入口大约30公里;距东方通用机场大约27公里。

镇域规划范围:东河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东河镇行政辖区和广坝农场普光分场,总面积373.62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范围:镇区规划范围面积为106.12公顷。

广坝居规划范围:广坝居规划范围面积为158.70公顷。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功能定位:

将东河镇打造成为集热带农林种植、旅游休闲、养生度假、生态居住、商贸服务,富有地方特色的商贸旅游型综合城镇。以橡胶、水果生产为主导产业,旅游、商贸为主要第三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为特色产业,打造东方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二)发展规模:

镇域:本次规划总用地373.62公顷,至2030年,总建设用地173.71公顷。本规划区规划常住人口约为1.67万人。

镇区:规划范围面积为106.12公顷(约合1591.8亩),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73公顷,建设总量控制在99.73万平方米左右,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67左右。

广坝居:规划范围面积为158.70公顷(约合2380.5亩),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3.62公顷,建设总量控制在86万平方米左右,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33左右

(三)规划结构:

镇区规划结构“一轴、两带、三区”

“一轴”S314省道交通轴。

“两带”指田园景观带、滨河景观带。

“三区”指规划区居住生活区、公共服务区、隔离戒毒区。

广坝居规划结构“一轴、两带、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指广坝居的交通功能轴。

“两带”指滨水景观带、田园景观带。

“三区”指规划区用地由公共服务区、仓储创业区、生活居住区组成。

(四) 用地布局规划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6.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5.67%,人均用地面积为35.54㎡;用地建筑面积≤319125.47㎡。

其中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89%;用地建筑面积≤ 8325.0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0.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7.55%,人均用地面积27.45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133596.78㎡。

1)行政办公用地

主要为现状派出所用地以及规划镇政府用地,总用地面积为5.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12%;用地建筑面积≤63037.68㎡。

2)教育科研用地

保留东河中学和东河小学,规划18个班。高中教育依托东方城区。教育机构用地面积7.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40%;用地建筑面积≤60250.82㎡。

3)医疗卫生用地

为规划区及东河镇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7%;用地建筑面积≤10308.28㎡。

商业与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与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7.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71%,人均用地面积10.68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119241.33㎡。

1)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面积3.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33%;用地建筑面积≤47846.15㎡。其中旅馆用地面积0.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1%;用地最大建筑面积为12370.28㎡。

主要为规划镇区沿街商业,主要设置超市、银行、酒店等相关配套商贸设施。结合东河镇水果、瓜菜种植规模的不断加大,设置一农产品产地集散中心用地。

2)商务用地

主要作为商务办公场所,用地面积3.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57%;用地建筑面积≤51292.64㎡。

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的用地面积0.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71%;用地建筑面积≤7732.28㎡。

公用设施用地:现状消防站一处、道班一处,规划污水处理厂一处。

公用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0.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45%,人均用地面积0.45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3851.6㎡。

1)环境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0.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2%;用地建筑面积≤805.14㎡。

2)安全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0.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3%;用地建筑面积≤837.43㎡。

3)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0.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60%;用地建筑面积≤2209.04㎡。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地18.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4.62%,人均用地面积24.53㎡。

1)城市道路用地

用地面积17.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3.80%。

2)交通枢纽用地

用地面积0.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81%。

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5.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57%,人均用地面积7.54平方米。

1)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97%,人均用地面积3.96平方米。

2)防护绿地

用地面积2.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93%,人均用地面积2.92平方米。

3)广场用地

用地面积0.4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66%,人均用地面积0.66平方米。

水域和其他用地:镇区内利用现有田园景观进行改造,形成一条完整的慢行景观带。水域和其他用地面积26.03公顷

广坝居用地布局规划:

居住用地面积33.5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38.76%,人均用地面积38.59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448304.5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2.2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4.15%。人均用地面积14.09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115721.26㎡。

1、行政办公用地

主要为现状派出所、居委会和东河法庭用地,总用地面积4.8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5.58%;用地建筑面积≤39906.41㎡。

2、文体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4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55%;用地建筑面积≤5820.83 ㎡。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保持现状学校不变,并进一步加强校区建设,完善教学设施。

用地面积3.8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4.46%;用地建筑面积≤30863.20 ㎡。

4、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面积2.3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74%;用地建筑面积≤35514.50㎡。

5、社会福利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面积0.7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83%;用地建筑面积≤3616.32 ㎡。

商业与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与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4.1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6.34%。人均用地面积16.26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203487.31㎡。

1、商业用地

结合现状商业居住用地布局,规划在现状基础上适当增加其用地面积,主要分布在S314省道两侧和医院旁。商业用地面积9.2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0.71%;用地建筑面积≤184287.31㎡。

其中旅馆用地面积3.5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4.13%;用地建筑面积≤53760.50㎡。

2、商务用地

主要作为商务办公场所,用地面积1.2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48%;用地建筑面积≤19200.00 ㎡。

物流仓储用地

全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2.2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64%,人均用地面积2.63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11435.00㎡。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20.5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3.75%,人均用地面积23.64平方米。

1、城市道路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0.2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3.41%,人均用地面积23.31平方米。

2、交通枢纽用地

交通枢纽用地面积0.2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33%,人均用地面积0.33平方米。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工程用地面积0.2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24%,人均用地面积0.24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1072.06 ㎡。

环境设施用地面积0.1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21%,人均用地面积0.21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890.26 ㎡。

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3.3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3.91%,人均用地面积3.90平方米。

1、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0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33%,人均用地面积2.32平方米。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0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15%,人均用地面积1.15平方米。

3、广场用地

广场用地面积0.3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43%,人均用地面积0.43平方米。

村庄建设用地:广坝居内医院西侧,新增村庄建设用地用于苗村搬迁,新增村庄建设用地7公顷,人均用地面积110平方米。

非建设用地:广坝居内利用现有河流进行改造,形成一条完整的慢行景观带,水域和农林用地面积65.09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

镇域:

1、省道

S314省道是镇域对外联系和内部联系的主骨架,是沟通镇域内外的主要联络线。规划提高路面质量,加强道路绿化美化,完善道路设施建设。

2、县道

775县道起自东河镇镇区至公爱居,是镇域主要对外联系的干道。规划提升道路等级

3、乡道

优化路网结构,提升道路等级,在现状路网结构基础上,规划将现有公路提升等级并硬化。完善建设村与村之间的联系道路,全面提升场镇级以下道路的路况,保证全天候正常通车。

镇区:

规划道路形成环状与格网结合的布局,规划道路划分为三个等级:主干路(省道)、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省道):城镇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城镇交通的主动脉,主要承担城镇各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分流部分外部交通,为城镇各区之间提供交通联系。规划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0米,道路断面形式为7-16-7(米)。

干路:其主要连接主干路和支路,在城镇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起到分流主干道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为16米,道路断面形式为3-10-3(米)。

支路:主要连接干路和镇区各组团间的内部道路。规划支路红线宽度控制分别为18米、和12米,道路断面形式分别为3-12-3和2.5-7-2.5(米)。

广坝居:

规划道路形成环状与格网结合的布局,规划道路划分为三个等级:主干路、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规划广坝居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0米,道路断面形式为7-16-7(米)。

干路:其主要连接主干路和支路,在城镇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起到分流主干道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干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0米,道路断面形式为3-14-3(米)。

支路:主要连接干路和镇区各组团间的内部道路。规划支路红线宽度控制分别为12米和7米,道路断面形式分别为2.5-7-2.5(米)和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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