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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5-0/2024-00079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东河镇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15:52
名  称: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5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简称本单位)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机构代码0082539-0,办公地址为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大院。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09〕29号)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为: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2、执行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无下属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内设党建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行政审批办、经济发展办等5个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282.22万元,支出总计6,282.2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40.69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中该年度增加苗村生态搬迁生产生活安置补助经费;二是项目中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269.98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2.24万元,主要是结转结余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62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269.98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12.24万元,主要是是结转结余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62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26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9.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26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96万元,占33.21%;项目支出4,188.02万元,占66.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69.98万元,支出6,269.9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8.45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经费项目安排减少。支出减少228.45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经费项目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4.2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贫类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数量减少,造成支出金额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9.55万元,占19.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87万元,占3.32%;卫生健康支出(类)141.27万元,占比2.40%;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99.41万元,占比1.6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177.21万元,占比71.10%;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41.16万元,占比0.70%;

住房保障(类)支出91.76万元,占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69.98万元,支出决算为5,87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02.7万元,支出决算为83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退休、绩效、工资等发放减少,导致预算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项目增加,经费年中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3.61万元,支出决算为9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入、退休金等发放增加,导致决算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45万元,支出决算为97.59万元,完成年初算的127.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加经费,导致决算数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2.25万元,支出决算为4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发放增加,导致决算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9.31万元,支出决算为98.26万元,完成年初算的9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支出减少,造成决算小于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新增项目资金,造成决算支出大于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6.23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项目进度拨付,造成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87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项目进度拨付,造成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46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东河镇旧村-东新村光电控水项目、佳西村瓜菜园水利渠道项目、东方市东河镇佳西村变压器采购(安装)项目等,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新增衔接资金转付旧村2023年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项目、东河镇苗村2023年入股海南宏然实业有限公司发展材料加工产业发展项目、2023年各村入股东方新大泽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螺旋藻养殖项目等,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新增衔接资金东河镇旧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03万元,支出决算为833.7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经费回收未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离任干部等11-12月工资及绩效、人员变动减少等造成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6.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东河镇旧村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工程,造成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7.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51.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项目经费根据进度使用拨付,造成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项目经费根据进度使用拨付,追加项目资金,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3.45万元,支出决算为8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导致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不足,追加了预算经费,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9.9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2.0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31万元,增长84.83%,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95.04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04万元,支出决算为39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96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2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1万元,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的80.39%,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7.25万元,下降58.49%,主要原因是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缩减,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4万元,占8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本部门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12.22%。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59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险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2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东河镇消防中队工作经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护人员工作经费、黎族织锦技艺传承与保护、党建工作经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等4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34.3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因此未开展相关绩效自评。

共组织对“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东河镇消防中队工作经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护人员工作经费、黎族织锦技艺传承与保护、党建工作经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等4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4.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东河镇消防中队工作经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护人员工作经费、黎族织锦技艺传承与保护、党建工作经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等4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55.24万元,执行数为5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处理业务数量100次,受益群众人数1000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85%。

东河镇消防中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6。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91.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开展消防工作次数20次,受益群众人数10000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80%。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部门评价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尚未开展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7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9万元,降低2.8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932.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696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785平方米,业务用房31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86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挖机3辆、拖拉机4辆、摩托车1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684.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事务支出。

十五、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行。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等劳务补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服务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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