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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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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资产负债公开简表 3
第三部分 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5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C}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简称本单位)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机构代码00825343-2,办公地址为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09〕29号)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为: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2、执行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单位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决算单位仅为本部门(单位),不含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301.4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47.66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区域内生态保护态势较稳定,故相较上年减少了相关支出。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1,696.14万元,主要是坟墓迁移补偿款要根据进度拨付,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63万元,下降40.96%,主要原因是增强了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和预算的执行力度。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2,562.22万元,主要是跨年项目多,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60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是跨年项目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0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5.94万元,占96.4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69.40万元,占3.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3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41万元,占26.02%;项目支出4,985.85万元,占
73.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8,741.2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44.41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区域内生态保护态势较稳定,故相较上年减少了相关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405.27万元,主要是坟墓迁移补偿款和改厕配套经费结转到本年度,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1332.29万元,下降48.67%,主要原因是增强了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和预算的执行力度。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329.08万元,主要是财政林业补助专项资金、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资金和改厕配套经费需结转,较2017年度年末决算数982.8万元,增加1346.3万元,增长136.99%,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较上年多且资金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1%。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1.25万元,下降25.47%,主要原因是区域内生态保护态势较稳定,故相较上年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7.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8.84万元,占12.96%;公共安全(类)支出5.9万元,占0.1%;教育(类)支出56.97万元,占0.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1万元,占1.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5.5万元,占1.29%;节能环保(类)支出594.61万元,占10.15%;农林水(类)支出4217.44万元,占72.01%;住房保障(类)支出49.72万元,占0.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1316.79万元,支出决算为7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力度。
(3)教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5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巩固提高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未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44.04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灾建设类项目减少故相关支出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50.43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4.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而调整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103.73万元,支出决算为42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扶贫工作和改厕工作推进力度大,资金投入较多;二是加大对各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8)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59.82万元,支出决算为4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59.54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47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其他污水处理等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419.46万元,增长130.48%。主要原因:为更好提高区域的公共服务能力,增加了相关项目的建设力度。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04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310.53万元,增长127%。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1.47万元,支出决算为5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6%。其中:
1.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支出。
2.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支出。
3.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
年初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支出。
4. 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项)
年初预算为50.67万元,支出决算为5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预算的2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按标准执行,减少接待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公车保有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6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12.65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文件规定执行厉行节约。
国内接待费支出6.4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接待65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5,310.05万元,负债总计2,146.18万元,净资产总计3,163.87万元,国有资产总量3,163.87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055.9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预拨四更镇政府坟墓迁移补偿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党建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村委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四更镇龙塘生态公墓入园路大新村至土地村段公路土地面积补差及青苗补偿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四南村至红土坡执勤道路安装路灯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安装四必村至面前海执勤道路路灯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四必村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且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问题。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9.5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6.56万元,增长80.53%。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量大,耗材较多,机器损耗增加及其参加培训人次较多,因此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434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62平方米,业务用房2383平方米,其他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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