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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省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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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部门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3
十、资产负债公开简表............................. 3
第三部分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7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5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C}{C}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单位职能范围主要为乡镇财政资金提供管理保障和从事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黄勇;办公场所位于东方市四更镇;单位截至2018年底现有在编人员13名,实际在职人员6名,均为编制人员。
第二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5.51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2018年的固定资产和日常办公经费相对2017年减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均未使用。年初结转结余5.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3.76万元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包括:一事业运行的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0.03万元,住房公积金的0.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包括:耕地地力补贴工作经费的0.3万元、政府转入支持财政工作经费0.5万元及征收农合缴费工作经费1.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基数和公积金基数变动调整;二是厉行节约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未进行结余分配,均放入年末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进行结余分配,均放入年末结余。年末结转结余1.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余0.16万元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包括:住房公积的0.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包括:政府转入支持财政工作经费的0.5万元和征收农合缴费工作经费的0.7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73.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0万元,占85.02%;项目支出11.77万元,占14.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8.3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2.37万元,下降13.64%。主要原因: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合理开支。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24.25%,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返还资金额度较大,今年应财政文件要求清理应返还额度,所以年末结余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资金,较2017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3.6万元,下降95.74%,主要原因是合账务调整补记以前年度盘活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7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7万元,占64.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1万元,占9.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9万元,占7.02%;农林水(类)支出11.07万元,占14.16%;住房保障(类)支出4.32万元,占5.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93万元,支出决算为7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5.01万元,支出决算为5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人员发生调动支出相应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5%。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的变动影响支出的增加。
4.农林水(类)。
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办公日常开支。
5.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本部门2017和2018年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17年和2018年均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2018年不安排在政府性基金开展的工作。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业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和2018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和2018年度均未发生相关业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和2018年度均未发生相关业务。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145.02万元,负债总计0.31万元,净资产总计144.71万元,国有资产总量144.71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25%。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共组织对“一事一议工作”等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由申请单位自行实施,项目实施情况达到预期效果。
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成本按照测算要求和工作次数达到要求,花少钱多办事,未造成项目成本浪费的现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事一议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进度慢,原因是主体单位工程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进度监督,及时跟进保障项目按预定时间完成。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获得了97分,该项目完成情况符合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无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3.9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92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求进行合理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东方市财政局四更财政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75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67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9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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