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东方市四更镇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微信
X
索 引 号: -00825343-2/2020-00005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四更镇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13日 17:25
名  称: 2020年四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20年四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四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依照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内容和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不搞党政分开,不搞上下对口和实行综合设置的要求,四更镇党委和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3个内设机构。

镇机关各党政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科教文卫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与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

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团委、妇联会等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规定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2020年海南省东方市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1,110.58千元。其中,收入总计31,110.58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0,401.18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0,709.40千元;支出总计31,110.58千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3.91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19.00千元、卫生健康支出710.40千元、城乡社区支出10,709.40千元、农林水支出11,933.00千元、住房保障支出524.86千元。

二、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 20,401.18千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3.91千元,占31.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9.00千元,占3.53%;卫生健康(类)支出710.40千元,占3.48%; 农林水(类)支出11,933.00千元,占58.49%;住房保障(类)支出524.86千元,占2.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513.91千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37.40千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8.41千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3.20千元。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38.62千元。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71.78千元。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237.00千元。

8.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696.00千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24.86千元。

三、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5,705.18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35.57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69.61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0.00千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本部门(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千元),较年预算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车无法正常使用,运行费0元。

公务接待费220.00千元,较年预算下降5.4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乡镇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五、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安排

10,709.40千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0,709.40千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804.80千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904.60千元。

六、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七、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四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31110.58千元。

八、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31,110.58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01.18千元,占65.58%;政府性基金收入 10,709.40千元,占34.42%。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364.92千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7224.32千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859.40千元。

九、关于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31,110.58千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5.18千元,占50.48%;项目支出15,405.40千元,占49.52%。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364.92千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325.62千元,项目支出减少39.30千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四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00千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四更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0 千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千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更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四更镇人民政府2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4696千元、政府性基金10,709.40千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相关文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