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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0-X/2023-00002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三家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10:37
名  称: 东方市三家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2022年,我镇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编制三家镇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公告公示共计28条,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经费公开、社会救助及各类项目招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内严格把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0000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充实,信息项目类别较少,内容简单,形式单一;各相关人员对本科室报送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过,重视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知晓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镇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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