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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84-6/2022-00002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天安乡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30日 11:19
名  称: 东方市天安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天安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乡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立足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2021年,我乡根据《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我乡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计发布108条信息,在乡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运作下,乡各部门政务信息都能够及时、有效地在线公开,并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和管理乡各部门各项信息的在线公开工作。一年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乡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已全部公开,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报送过程中极少数报送信息存在填报的不完全、未按照全省确定的类别进行填报、更新缺乏及时性等问题;下一步我乡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是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三是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网上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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