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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新龙财政所2019年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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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第三部分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乡镇财政性资金提供管理保障,从事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有本部门。
第二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4.7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58.99万元,减少33.9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差额0.0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年初结转结余0.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结转,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99.13%,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减少。结余分配0.01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年末结转结余0.0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1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7。万元,占84.36%;项目支出17.94万元,占15.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14.7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6.46万元,增长29.98%。主要原因:人员绩效一次性补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业务已完成导致2019年年末结转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26.46万元,增长(下降)29.98%,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开展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11万元,占65.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1万元,占6.46%;卫生健康支出8.3万元,占7.24%;农林水支出17.94万元,占15.64%;住房保障(类)支出5.95万元,占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4.89万元,支出决算为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4.29万元,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4. 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业务。
5.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能够按照计划执行,项目预算经费基本能够满足需求,项目建设成果能够达到预定目标,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公共服务效能,项目整体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财政资金监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核算站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5.4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824万元,减少41.1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支日常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财政局新龙财政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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