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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30-1/2024-00014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新龙镇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10:03
名  称: 东方市新龙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新龙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龙镇坚持以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扣新龙镇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信息对等、公开透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镇紧扣新《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总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及时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我镇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http://dongfang.hainan.gov.cn/)、微信公众号“新龙宣传”、广播、报刊、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台以及公共查阅点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如下:微信公众号“新龙宣传发布工作动态142;信息公开专栏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常态化发布;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0余条。

通过网站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咨询0起,通过网站反馈群众电话投诉、咨询0起。

依申我镇依申请渠道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及时透明公开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政务公开约2条。二是加大政府舆论回应。针对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安排相关部门迅速处理予以解决。

政府信息公平台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政府网站、美篇认证账号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相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平台,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加大上级、本级政府决策公开力度,并以多种形式予以解释说明。

督保障。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检查完善制度,对照《条例》对公开指南进行检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建立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充实完善机制,在《条例》规定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展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探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社会调查评议,了解公众认可程度及需求,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等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书记、镇长多次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网站建设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新龙镇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主动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虽然我们取得一点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认识不够深刻、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例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的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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