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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577-X/2022-00028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30日 16:50
名  称: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要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及时准确,我委组织专人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及党建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涉及我委机构职能、主要领导及分工、法规公文、总结公报、规划计划、财政公开、市场监管、重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其他等公开事项。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监督保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大院1号办公楼2楼;邮编:572600,电话:0898-25510517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按相关制度规定主动公开信息。继续做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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