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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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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8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三)维护社会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制、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16个执法勤务机构,分别是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反恐怖大队、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和监管陪护大队;5个综合管理机构,分别是普光分局、森林分局、政工室(工会、市警察协会)、监察室(纪委)和警务保障室;3个监管场所,分别是东方市看守所、东方市拘留所和东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及16个派出所,分别是八所派出所、东海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罗带派出所、新龙派出所、新街派出所、三家派出所、大田派出所、东河派出所、大广坝派出所、天安派出所、江边派出所、广坎派出所、红泉派出所、龙潭派出所;以上均为副科级职能机构。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入总计17,662.65万元,支出总计17,662.6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90.32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96万元;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680万元;三是禁毒工作经费等项目年末结转资金减少70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1,894.35万元,主要是缉私罚没补助、各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2.89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是加快支出进度,以及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1,413.07万元,主要是春节慰问经费、各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06.57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加快支出进度,以及为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申请项目经费结转,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68.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1.40万元,占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90万元,占0.11%。
本年支出合计16,24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2.28万元,占49.12%;项目支出8,267.30万元,占50.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00.79万元,支出总计17,600.7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82.02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00万元;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664万元;三是禁毒工作经费等项目年末结转资金减少718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49.39万元,主要是各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0.94万元,下降14.39%,主要原因是加快支出进度,以及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356.48万元,主要是各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较2020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718.25万元,下降34.62%,主要原因是加快支出进度,以及为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申请项目经费结转,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8%,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6.62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00万元;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1,577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75万元,占0.19%;公共安全(类)12,795.34万元,占86.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11万元,占4.23%;卫生健康(类)支出794.31万元,占5.38%;农林水(类)支出16.39万元,占0.11%;住房保障(类)支出493.82万元,占3.3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9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科目项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 ”是组织部编制年初预算,年中根据考核结果将对应经费分配给各预算单位,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购置费为以前年度预拨款,本年根据市级财力冲销转为本年收支。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130.81万元,支出决算为6,07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精准。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包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70.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7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部门年终根据市级财力统筹将部分预算项目转为预拨收支;二是决算包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支出;三是厉行节约,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3.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辅警人员经费年初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科目编制预算,年终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该项目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科目,造成预决算差异。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离休人员考核绩效工资,该经费由财政部门预留经费,不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15.08万元,支出决算为51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精准。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03万元,支出决算为8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年初编制预算时以当年退休人员的工龄及工资为依据测算,年中执行时职业年金由人社局提供的具体计算金额来拨付,因此导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遗嘱人员减少。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84.42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精准。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22.72万元,支出决算为51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以及调资造成决算大于预算数。
13.农林水(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扶贫工作取得成效较好,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43.7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以及调资造成决算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79.2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03.0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2.85万元,增长157.4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职人员经费等项目转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492.65万元,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7%。其中: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4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经费年初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科目编制预算,年终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该项目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科目,造成预决算差异。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7.57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4万元,完成预算的68.26%。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9.27万元,占9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万元,占1.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9.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2.6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0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6.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83.33万元,下降32.02%,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严控小车经费支出;二是提升新能源车辆使用率,降低能耗,节约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接待49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主管、外市县业务对口等部门到我局检查、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4,451.0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6.39万元,完成预算的81.95%。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帮扶13户贫困户,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需求,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巩固了126户脱贫户。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03.0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54.33万元,下降20.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办公支出。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3,022.0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3,536.04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9,486.00平方米。
本部门保留车辆64辆(注:固定资产系统原有车辆165辆,车辆改革后机关事务局收回55辆,我局保留64辆,待报废46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7辆、其他用车5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执法执勤用车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8,094.2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特别业务、特勤业务、移民事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兴镇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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