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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看守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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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看守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4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8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负责监管本所服刑罪犯:负责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罪犯进行法制、 道德以及必要的劳动教育;负责开展狱内侦查工作,深挖犯罪;负责协助办案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保障侦查、 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所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看守所绝对安全;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 罪犯合法权益的保障。
设所长、 教导员各 1 名,副所长 2 名。
纳入东方市看守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入总计358.15万元,支出总计358.1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53.84万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看守所民警居住环境整治项目收支。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35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8.15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8.15万元,支出总计358.1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53.84万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看守所民警居住环境整治项目收支。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9.73万元,下降46.0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减少看守所民警居住环境整治项目经费支出;二是被监管人员给养费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科目转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科目。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22.26万元,占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8%。
1.公共安全(类)监狱(款) 其他监狱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列支项目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经费结余。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在市公安局发放,因此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28%,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被监管人员给养费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科目转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35.9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5%。其中: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列支项目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经费结余。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8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22.25万元,完成预算的79.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维修维护安防设备20个,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指反映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发生的调犯费、突发事件及预案处置费、特殊案犯经费、驻监武警等机构补助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老残人员经费、罪犯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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