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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8-12924 分  类:
发文机关: 东方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02日 10:00
名  称: 东方市公安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2017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在局党委主要领导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决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任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东方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北侧13号;邮编:572600;电话:0898-2556229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公开透明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17年,我局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加强领导为重点,健全公开制度为保障,以报东方平安稳定为目标,全面提升公开水平和工作效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含华任组长,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王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力求按《条例》做好信息的筛查、上报和审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我局通过共公开政府信息数117,公开信息涵盖全局综合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机构设置信息、主要工作的开展和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我局收到1起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 

  五、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欠缺;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财政信息类、公共服务类信息,法规公文类、政府采购类、重大建设项目类、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数量不够;三是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公开保障不够有力,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存在选择性公开,公开内容避重就轻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安全、规范、主动、及时、有效的原则扎实顺利地开展。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改进: 

  1.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专业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流程,形成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全面的良好氛围。 

  3.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整合信息资源,确保公众能够多渠道、多形式查询和获取信息,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增进公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扩大信息受众面,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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