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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8-11136 分  类:
发文机关: 东方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年03月18日 09:24
名  称: 东方市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为了总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东府办20138)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和2012年东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仅指定了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安全、规范、主动、及时、有效的原则扎实顺利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采取不同的途径进行公开,使群众能全面、及时并准确地知晓或获取相关信息。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对公众需要知晓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通报力度,将教育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2、充分利用局对外公开栏,公开本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以及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使群众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全面的了解。

  3、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1件书面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公开申请大多都以群众电话咨询等形式予以解决。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决不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2年,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对基层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方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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