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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民政局关于东方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项目编制单位选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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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民政局关于东方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项目编制单位选聘公告
一、建设单位:东方市民政局
二、招标代理单位:海南创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东方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项目
四、项目概况
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东方市拟开展八所镇设立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申请变更行政区划需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东方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等申请材料。现公开选聘东方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编制单位,控制价:32万元
五、服务内容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书、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基本情况,重点反映区划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相关理由、依据和基本情况。
2、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
3、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1)行政区划变更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和可控性;(2)行政区变更对当地及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口资源、经济发展、行政管理、文化传承、生活就业、社会保障、基层治理、公共安全、资源环境保护、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机构调整和干部职工安置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问题;(3)行政区划变更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情况及结果;(4)拟采取的消除风险和应对风险的举措;(5)风险评估结论。
4、专家论证报告。内容包括:(1)行政区划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2)行政区划变更的经济社会效益;(3)行政区划变更的可能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4)对行政区变更方案及组织实施的意见建议;(5)其他与专家论证相关的内容。
5、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内容包括:(1)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过程和范围;(2)社会公众等的主要意见和建议;(3)对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4)其他与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相关的内容。
6、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
7、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内容包括行政区划变更的组织领导体系及责任分工,行政区划变更的实施步骤,行政区划变更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和变更隶属关系的,总体方案一般还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后发展定位、目标、方向相关地方党政群机构设置调整,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划转,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编制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以上1-7项材料,编制单位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详细且可行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完备)、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合理可行)、重难点问题及措施(重难点问题理解分析全面到位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应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检方案)、进度安排措施(应有具体的项目进度安排情况)等方面。
六、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备土地规划(城乡规划)乙级资质。
3、拟派团队: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以公告发出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价形式及合同费用
1、报价形式:本次公开选聘为东方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编制单位。报名单位需以控制价为基准价,报价范围为0至-10%(含),以金额形式进行报价,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2、合同费用:合同价为中标单位的报价。
八、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方市东港路移民小区304号。
3、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内容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
(2)资格要求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或科研机构证书);
3.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格式自拟);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须提供加盖了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自拟)
6.近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若有)
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选聘时间、地点及评标方法
1、选聘地点:东方市东港路移民小区304号
2、选聘时间:2023年05月26日15时30分
3、评选方法:评选工作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3名评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和选聘人确认后,有效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选定东方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编制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本项目的编制单位)。如本次报名应聘单位不足3家的,也不影响评选工作的进行。
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选聘人与被选定人签定合同。
十、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1811775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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