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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46-7/2020-00017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17日 11:06
名  称: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通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通告


为指导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促进其规范运行,根据《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东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代理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和实际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有资质的财务公司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会计代理记账工作。

一、项目名称 

选聘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

二、服务主要内容

(一)开展合作社财务会计代理委托日常记账工作,帮助委托记账的合作社制定和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二)根据各乡镇的需要定期下到乡镇开展会计记账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 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参加委托代理服务的数量或服务工作业务量增减的情况,委托的第三方财务公司应根据需要增减会计记账人员;

(三)会计代理费用标准和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服务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东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代理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四)接受委托服务的中介机构应服从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管,要按质按量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三、报名资格、材料

资格:有资质开展会计代理委托日常记账工作的财务类公司,要在我市范围内设立办公场所,至少2名以上(含2名)有记账能力的专职会计。

材料:报名现场报名人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工作方案(格式自拟)、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租赁办公场所的合同、团队人员资质聘用表(至少2名有记账能力的专职会计)、经验业绩清单。(注: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报名应聘单位不足3家的,不影响本次选聘工作的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东方市八所镇高速路口东100米,原农业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菲,手机: 13138990682


附件: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东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函(东农函〔2019〕174号)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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