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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37-9/2024-00067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18:02
名  称: 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4号)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4)

根据《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号)》要求,现将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号)》有关“笔试合格分数线”规定进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一)综合管理类(A类)的合格分数线为61.38分;

(二)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的合格分数线为57.50分;

(三)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的合格分数线为58.29分。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号)》规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或量化测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或量化测评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或量化测评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或量化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备注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和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递补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地址:东方市东方大道北九龙路17号)。

面试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2024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报名系统网址如下: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c77bP5EJAgLNr%2F51uKhR3OiO1QUGQSLmF5aNxiYCSV7s47a67Q

报名系统后台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8.退伍证(报考退役军人定向岗位须提供);

9.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服务单位及定向服务项目主管部门人社、团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限部分岗位);

10.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1.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

12.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参加考核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2)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资格复审现场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和量化测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是考生要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书面委托书(附件4)。

二是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附件5)。

三是考生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且不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书面说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东方市人社局0898-2559758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附件

1.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东方市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资格复审委托书

5.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声明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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