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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省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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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资产负债公开简表 3
第三部分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5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1{C}
第一部分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各类伤亡事故统计,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3、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现有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5、承担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查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6、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危险化学品事故。
7、承担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8、承担工矿商贸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的监督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10、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负责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事故技术鉴定等监督检查。
12、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3、组织开展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4、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推广工作。
15、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支总计418.6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7.53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任务量增加;二是所需经费随之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37万元,主要是2017年东方市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经费剩余未拨付余款,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5.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东方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2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经费剩余资金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5.1万元,下降97.57%,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要求。
(取自2018年度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25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9万元,占43.35%;项目支出236.22万元,占56.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18.6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7.61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任务增加;二是所需经费随之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5.36万元,主要是2017年东方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经费剩余未拨付余款,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45.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东方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是新增项目。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60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经费剩余资金,较2017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65.1万元,下降97.57%,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率上涨,严格厉行节约规定。
(取自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2%。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47万元,增长39.57%,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作任务增加;二是所需经费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1.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3万元,占4.56%;住房保障(类)支出10.88万元,占2.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72万元,占3.3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59.45万元,占87.51 %;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0.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2.64万元,支出决算为4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年初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数调整增加。
(4)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1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财政厉行节约规定。
(5)节能环保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万元,主要是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经费,较2017年度增加6.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有新增项目。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6.24万元,增长100%。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其中: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所需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预算的64.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财政厉行节俭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占73.7%;公务接待费支出2.90万元,占26.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保险、维修、保养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3.67万元,下降33.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厉行节俭要求。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6万元,下降67.4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厉行节俭要求。
国内接待费支出2.9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3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局领导检查、专家检查、市县交流交叉检查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116.79万元,负债总计56.28万元,净资产总计60.51万元,国有资产总量60.51万元。
(取自财决12表《资产负债简表》)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作业场所职业病检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作业场所职业病检查项目资金共15万元,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于开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法律法规培训,重大节日开展联合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宣传咨询服务工作。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做到了专款专用。下一步改进措施:每年年初我局会制定执法计划方案,按照文件对企业进行监管。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4.5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3.81万元,增长35.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需经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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