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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省东方市防汛防风防旱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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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4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4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风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管理全市防汛、防风、防旱工作。
(三)指导编制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对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统一调度。
(四)管理抗旱经费、设备,指导、协调人工增雨和抗旱服务工作。
(五)拟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江河和中小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
(六)负责防洪应急项目计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制定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七)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度,组织指导防灾、救灾、防洪抢险工作。
(八)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水毁水利等工程修复规划设计、施工指导。
(九)负责汛期防汛值班,统计风灾、水灾、旱灾的受灾情况,发布和通报灾情信息。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防汛防风防旱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2020年度收、支总计744.2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88.92万元,下降59.40%。主要原因是减少小岭村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支出。
年初结转结余101.94万元,主要是预拨台风“电母”水利设施水毁应急抢修资金、东方市防汛物资仓库项目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2.78万元,下降50.21%,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年末结转结余100.42万元,主要是预拨台风“电母”水利设施水毁应急抢修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36.65%,主要原因是为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申请项目经费结转,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2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6万元,占15.43%;项目支出544.46万元,占84.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44.2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16.53万元,下降13.54%,主要原因是减少小岭村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1.94万元,主要是拨台风“电母”水利设施水毁应急抢修资金、东方市防汛物资仓库项目经费的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8.42万元,下降43.48%,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00.42万元,主要是预拨台风“电母”水利设施水毁应急抢修资金减少,较2019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36.65%,主要原因是为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申请项目经费结转,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06%,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12万元,下降18.90%,主要原因是减少小岭村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3万元,占1.41%;卫生健康(类)支出11.53万元,占2.13%;城乡社区(类)支出383.68万元,占70.90%;农林水(类)支出132.31万元,占24.45%;住房保障(类)支出6.01万元,占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87万元,支出决算为54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5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9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调入人员,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年初使用行政单位医疗科目编制预算,由于本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年末追加医疗保险指标时更正为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造成预决算差异。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年初财政部门设置接收上年数据时漏计提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年中公务医疗补助经费不足申请追加经费,导致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
5.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年终根据工作需要将水库除险加固及维护工程等项目从政府性基金科目调整至本科目。
6.农林水(类)水利(款) 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12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包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7.农林水(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科目的项目综合事务为主管部门水务局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分配至本单位支付电费,造成预决算差异。
8.农林水(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新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94%,与2019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68万元,增长193.54%,主要原因是增加江河湖海堤防洪工程等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02.65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7%。其中: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列支项目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17万元,下降88.06%,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56.2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防汛抗旱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00万元。主要是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6.07万元,主要是综合事务、物料购买支出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防汛抗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9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6.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各乡镇抗旱经费及工程进度款、设计费、监理费、预算评审费、结算评审费。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统一由财政专库管理,我中心严格按照财政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付款申请审批符合程序。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1,236.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6.00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平其他(不含构筑物)1,200.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3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其他用车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418.8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费用。如: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下级单位既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也包括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既包括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也包括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
六、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七、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八、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九、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十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水利: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支出;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扶贫: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村、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反映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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