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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29-9/2021-00183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16:40
名  称: 东方市市属20家改制关闭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市属20家改制关闭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元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方市市属20家改制关闭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1.1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市属20家改制关闭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YYZB-2021-18。

三、项目预算: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其中清产核资130000.00元,评估12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如果超出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

五、磋商范围:通过磋商方式遴选服务单位对东方市市属20家改制关闭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工作和资产评估工作。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所有月份的财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公司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所有月份的完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六、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供应商公司信用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响应文件内(供应商须未存在失信行为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下载时间节点须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七、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节点须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八、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九、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拟派,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至今承接过企业审计报告编制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十、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缴交磋商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并加盖公章);

十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牵头人联合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1.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3.1 获取磋商文件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3.2 发售标书时间

2021年06月05日09:00:00 —2021年06月11日17:00:00。

1.3.3 发售标书地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

1.3.4 标书售价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除项目终止外,该费用不退还)。

1.3.5 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1.4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6月16日15:00(北京时间);保证金用途:东方市市属20家改制关闭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项目YYZB-2021-18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无法备注全部保证金用途,可简写项目名称,但必须全写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  名:海南元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海景支行

账  户:3930 0188 0001 19648

1.5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1.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之日前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或提供银行保函的方式。

1.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海南元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北路市城投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 69 号金茂滨江花园3号楼101房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898-25513870

电话

0898-66258589

相关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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