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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资产评估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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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财政局
关于公开遴选资产评估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东方市财政局拟对海口一套罚没房产进行拍卖价值评估,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资产评估单位,请有意向的资产评估单位按照遴选公告的有关要求积极响应并提交相关的遴选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需求
对海口一套罚没房产(海口海航城小区,约141㎡)进行拍卖价值评估。
二、评估公司资质要求
(一)参选资产评估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资金方面的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文件);
(二)参选资产评估单位须具有资产、土地、房地产(三级及以上)评估资质,在本所注册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3名;
(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提供2022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评估报告);
(四)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任务。
三、服务要求
参选资产评估单位一旦中选后次日进场,资产评估单位应派出2名资产评估师在内的评估小组负责本项目。进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四、申报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2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评估报告。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在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备案的相关凭据。
(六)近三年内,在资产评估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东方市国库支付中心4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012室。联系人及电话:许兰艺,25513585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每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六、遴选程序及办法
(一)参选资产评估单位须按遴选公告要求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印章后在规定时间递交。(可邮寄)
(二)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作为无效处理:
①曾有犯罪记录的。②资产评估单位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的。③资产评估单位遴选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成册或密封包装的。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按照东方市财政局的评估项目内容,结合评估依据提供优惠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如果最低优惠价出现相同情况,则以年度纳税最高、年度业绩最好依次作为参考,确认中选单位。本遴选公告的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东方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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