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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29-9/2024-00233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15:39
名  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检测招标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

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检测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东审政投202401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方临港产业园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拟建设包括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六路-园区七路段)、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七路-园区九路段)、疏港二路(园区七路-园区七路支路段)、疏港二路(园区九路-园区十路段)、纵向规划一支路(园区六路-园区七路段)、园区七路、园区七路支路、园区九路(纵向规划二支路-G225国道段)、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苑林路、医院北侧路等12条市政道路和G225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高压走廊线路迁改工程、2#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网配套工程、应急指挥教育中心共16个项目。1.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六路-园区七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六路,途经园区六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七路,道路全长1586.458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4m,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2.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七路-园区九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七路,途经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园区七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九路,道路全长1473.608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4m,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3.疏港二路(园区七路-园区七路支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七路,途经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终点交于园区七路支路,道路全长815.752m,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4.疏港二路(园区九路-园区十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九路,终点交于园区十路,道路全长1475.512m,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5.纵向规划一支路(园区六路-园区七路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六路,途经园区六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七路,道路全长 1582.783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4m,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6.园区七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疏港一路,途经纵向规划一支路、疏港二路、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疏港三路,道路全长 2555.380m,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0m,机动车道为双向8车道。 7.园区七路支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疏港二路,途经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G225国道,道路全长 1239.122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4m,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8.园区九路(纵向规划二支路-G225 国道段)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G225 国道,道路全长508.084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5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40m,机动车道为双向 6 车道。9.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园区七路,途经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园区七路支路,终点交于园区九路,道路全长1464.009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8m,机动车道为双向2车道。10.内部横向弹性道路工程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疏港二路,途经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纵向规划二支路,终点交于G225国道,道路全长1245.01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8m,机动车道为双向2车道。11.苑林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康福路,沿规划线位向西,终点无交叉道路,道路全长437.856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m,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12.医院北侧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康福路,沿东方医院北侧向西,终点无交叉道路,道路全长367.827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m,机动车道为双向2车道。13.G225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在G225西侧进行市政化改造,道路改造起点为感恩南路,沿G225国道向南,终点交于园区九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全长约8765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14.高压走廊线路迁改工程 高压走廊路线位于G225国道西侧。 第一部分: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110kV那龙甲乙线#13-#17迁改。①新建线路路径总长1.53km,其中双回路电缆沟敷设长1.53km。②新建电缆型号采用ZR -YJLW03-64/110kV-1×800mm2,随电沟敷设2根GYFTZY63-24管道光缆,新建导线型号采用 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JLB40-50和1根24芯OPGW光缆;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双回路线路利旧重新紧线0.24km,拆除原有双回路线路长1.51km,拆除双回路铁塔7基。 第二部分:东方市琼湘工业园10kV罗带线城新分支线#1-#31杆、10kV华侨线河边村公变支线#37-#81杆迁改。①新建杆塔共2基。其中:BY-Z-190×12-M电杆1根,BY-Z-190×15-M电杆1根。②新建10k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FYZA-YJV22-8.7/15kV-3*300mm²,3.310km(含预留总长)。新建10k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FYZA-YJV22-8.7/15kV-3*70mm²,0.796km(含预留总长)。新建10kV架空绝缘导线JKLYJ-10kV-70mm²,0.142km(含预留总长)。③新装普通GJ -70拉线5组。④新建10kV户外开关箱DDDDDD+PT型2台。⑤新建四回埋管敷设2540米( MPP电缆导管φ200×12),四回顶管敷设540米(MPP电缆导管φ200×12),单回埋管敷设30米(MPP电缆导管φ200×12),单回顶管敷设220米(MPP电缆导管φ200×12)2层2列排管行人直线井44座,2层2列排管行人三通井2座,2层2列排管行人直线长井6座。15.2#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网配套工程:拟建2#污水提升泵站近期设计规模0.75万m³/d,远期设计规模2.2万m³/d;及配套建设泵站前管网DN600-800 约1.8km;站后DN600-DN800压力管约2.8km。16.应急指挥教育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2504.32㎡,新建总建筑面积为992.60㎡的2层建筑,建筑高度为23.945m,结构采用框架结构;

2.3 计划工期: 182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2号污水提升泵站、应急指挥中心检测(详见检测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 3927017.40 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7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包含招标范围全部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或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3.6信誉要求:(1)2021 1 月 1 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限未满3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或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09:00 时至 2024051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在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楼C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10930 (具体时间),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3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05 2109 30分,地点为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3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052109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险、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三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25513870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C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98-313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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