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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8-19652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11:41
名  称: 东方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东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14号,邮编:572600,电话兼传真:0898-25522892)。 

一、概述 

2016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三公”经费信息、政府性基金、政府采购和重大建设项目公开等工作重点,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市财政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媒介公开形式,实施全方位公开,使大量的政府财政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LED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不同途径向公众公开。把东方市政府门户网作为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做好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的工作,严防“僵尸”栏目。同时,按照东方市政务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要求,新增设PPP信息公开专栏。 

(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1.预算公开 

一是政府预算公开。东方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月18日审议批准《关于东方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依据琼财预〔2016〕56号文件列示的公开表格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人大批准后二十日内,于3月8日完成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公开工作,具体包括《财政预算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一般公共财政项级科目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基本支出预算表》。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是部门预算公开。我市于3月8日批复本级预算部门(单位)数量204个(含乡镇级预算单位21个),除对台办为涉密单位外,全市203个预算单位已于3月28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具体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部门预算说明》。其中,部门预算公开方面,一是撰写部门预算说明,说明单位职能职责、预算收支等情况,对特定名词进行解释,方便阅看;二是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公开,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同时,基本支出还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三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市级汇总层面,已于3月8日公开全市汇总数及具体“三公”分项数额。预算单位层面,除市政府批准不公开的3家涉密单位(统战部、对台办、接待办)外,其余预算单位已于3月28日前完成公开工作。一是撰写“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并在其中对车辆购置及保有量、“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使用用途等信息进行说明。二是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中,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是预算调整公开。东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9月28日审议批准《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我市在人大批准后二十日内,于10月17日完成了预算调整报告及有关报表的公开工作。 

2.决算公开 

一是市政府2015年决算公开。于2016年9月29日公开了本级政府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政府决算公开整套报表、财政决算报告、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相关的其他需要的公开的表格(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是部门2015年决算公开。全市197个部门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8张部门决算报表和相关文字说明。根据省厅提供的统一的公开模板,要求各预算部门在法定时限内统一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的决算报表及“三公”经费决算数;加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工作,预算执行局在各部门完成公开工作后逐一检查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决算公开的互联网网页链接整理存档,以便及时跟踪和检查,确保决算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16年的部门决算要求全部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项科目,实现了公开的数据能详细地反映各部门的相关经济活动。 

(三)降费减税方面信息公开 

1.减税方面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依托电视媒体、市内公交车站宣传栏、企业微信群、减税政策办税指南及二维码,全方位、多渠道,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推送减税政策调整情况,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精准掌握政策变化。 

2.降费方面 

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2016年9月我局联合物价局等多家部门制定了东方市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并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在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PPP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地址、项目规模及方式、项目总投资、项目业主、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让社会资本了解我市的PPP项目情况;二是及时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开并更新我市的PPP项目,让社会资本及时了解我市的PPP项目储备及进展状况;三是制作了《2016年东方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宣传册,向到访的社会资本意向方发放,使得社会资本方更清晰地了解我市PPP项目进展情况。 

(五)绩效评价信息公开 

一是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我局2016年组织纳入项目绩效自评的预算单位为54个,除1家涉密项目单位外,其他48家预算单位作为公开主体将本单位被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二是重点评价结果公开。我局2016年纳入重点评价项目为8个,2016年12月16日,市财政局将8个项目重点评价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 

(六)财政收支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按月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举报申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工作比较被动;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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