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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8-13332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10:00
名  称: 东方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琼政务公开协办〔2018〕93号)和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0号),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东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14号,邮编572600,电话、传真:0898-25522892)。 

一、概述 

2017年,东方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抓信息公开年度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条例》内容,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在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不断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能公开的主动公开,社会关心的重点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市财政局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并利用LED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不同途径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据统计,2017年,我局在市人民政府网、东方党建网等网站发布了约210条信息。 

(二)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1.预算公开 

一是政府预算公开。东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16日审议批准《关于东方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琼财预〔2017〕167号文件列示的公开表格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人大批准后二十日内,于3月6日完成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公开工作,具体包括《财政预算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政府预算公开表》等6份说明(报告)和19张有关报表。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是部门预算公开。我市于3月7日批复本级预算部门(单位)数量207个(含乡镇级预算单位21个),除人防办为涉密单位外,全市206个预算单位已于3月27日前,在东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全市部门预算公开率、及时性和细化程度均实现100%。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我市部门预算公开在已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将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并要求公开所有项目的绩效指标和绩效目标,首次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此外,在已公开到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科目最底层支出明细的基础上,2017年还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部门收支项目情况,进一步增强部门收支增减变化分析,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使部门预算安排使用情况更加清晰。 

2.决算公开 

一是2016年政府决算公开。于2017年10月13日公开了本级政府决算,公开内容包括2016年度东方市总决算公开报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财政决算报告、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是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全市197个预算单位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各预算单位在法定时限内,按照财政局提供的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设定的内容和格式,统一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的决算报表及“三公”经费决算数,包括8张部门决算报表和相关文字说明。 

(三)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降费方面,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参照省发布的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结合我市实际,修改调整东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4月我局在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并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在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PPP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方式、项目总投资、项目业主、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让社会资本了解我市的PPP项目情况。 

二是及时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开并更新我市的PPP项目,让社会资本及时了解我市的PPP项目储备及进展状况。 

三是制作了《2017年东方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宣传册,向到访的社会资本意向方发放,使得社会资本方更清晰地了解我市PPP项目进展情况。 

(五)绩效评价信息公开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批复20日内,预算单位作为公开主体,将本单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绩效目标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 

二是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我局2017年组织纳入项目绩效自评的预算单位为182个,预算单位作为公开主体将本单位被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 

三是重点评价结果公开。我局2017年纳入重点评价范围的项目为10个,市财政局作为公开主体将10个项目重点评价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 

(六)债务领域信息公开 

2017年,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按要求公开了东方市2017年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和东方市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信息。 

(七)财政收支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按月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 ,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举报申诉。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连贯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继续创新性,公开媒介主要依赖于传统载体,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利用较少。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加以改进: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定期按要求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保障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和连贯性。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推进网上公开;充分利用乡镇财政所的公开栏,进一步抓好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多方面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七、其他事项 

2017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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