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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0013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0日 10:26
名  称: 东方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东方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3年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流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村庄环境干净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主要目标

统筹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完成800座农村户用渗漏厕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整村推进20个农村厕所革命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新建2个美丽乡村,打造1个美丽乡村群落和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完成全50%以上的行政村(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屋(亭)建设覆盖。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建、管、用”一体化,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9.6以上,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村庄规划和农房建设管理

1.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强化规划对乡村各项建设的约束、指导作用,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应编尽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2.加强乡村建设。明确村庄建设标准,加强村庄建设工作指导,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以田园风光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线,逐步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全域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美丽乡村群落,把美丽乡村打造成靓丽的田园风景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3.继续开展农房建设提升。按计划完成年度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妥善消化危房存量,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坚持应改尽改,到2025年完成农村厕所改造,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开展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指导督促、华侨经济区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持续推进问题厕所整改。总结推广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各、华侨经济区

2.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管护。坚持先建机制再建公厕,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切实做到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既方便群众使用,又易于管护。明确公厕管护经费和管护主体,加强标识指引设置,落实专人保洁、巡回保洁等常态化机制,提升作业水平。(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华侨经济区

3.全面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符合我实际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模式,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积极引导村民支管到户,将周边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其他村庄,采取单户或联户的粪污分散处理方式,鼓励农户定时自行清掏,还田利用,解决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问题。整村推进20个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分区分类推进治理。采用多元化污水处理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分步、有序推进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城镇周边地区和人口集中地区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合理布局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需同步配套建设服务村庄内污水管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逐步实现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9.6%以上。(牵头单位: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2.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体系。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持续开展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巩固前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实行绩效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牵头单位: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3.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坚持“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积极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动态管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回头”,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确保整治不出现反复。完成全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四)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城乡融合、全域一体治理生活垃圾的思路,持续开展全域化、全程化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范围全域覆盖。合理布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相衔接的收运处置体系和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活垃圾规范化作业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有序推动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成全50%以上的行政村(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屋(亭)建设覆盖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华侨经济区

3.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与再生利用。推进废旧农膜、肥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实现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华侨经济区

(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有序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道路融合。加大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小广告乱贴、线路乱挂等,整治残垣断壁等力度,下大力气规范农户散养畜禽行为。加强国省乡村五级道路沿线两侧的保洁力度。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保护,鼓励引导村民开展庭院绿化及“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严格落实和执行海上环卫制度,有效治理岸滩和近海海洋垃圾,严厉打击非法倾倒生活垃圾行为,不断提升海上环卫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能力。在确保财政资金优先向农村基础设施投放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作用,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工信科局、财政局、交运局、公路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侨经济区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推行村庄清洁日常态化。设立每周周作为村庄清洁日,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镇挂点村干部、定点帮扶单位、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全体在村村民等共同参与到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清理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损宣传标牌、清理农户庭院内外环境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大行动中,教育引导村民改变影响农村环境的不良习惯。(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2.落实常态管护机制。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清洁村庄环境。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环境整治。鼓励各类村庄积极探索实践,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完善长效管护模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委、各、华侨经济区

3.改变村民不良习惯。广泛宣传教育,完善村规民约。推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管护,增强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建立奖励补助机制,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4.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张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电话,开展“随手拍”、晒微信等活动,发挥群众主体和监督作用。主动公布本村卫生管理人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小组保洁员的姓名、电话,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对整治不到位的加强处罚。(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5.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6.强化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成国家、省反馈暗访、督查和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等问题排查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销号,对整改完成的村庄进行督导验收。(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华侨经济区

7.强化财政投入保障。统筹上级补助资金、级资金等相关渠道资金,加强财政投入管理,强化资金统筹力度、分类施策,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成本摸底、经费测算、资金分配等基础性工作,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群众现实需求等因素,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顺利实施。(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各、华侨经济区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镇村主体责任。乡村振兴局对整治工作适时调度,常态化督导,、华侨经济区建立“镇主导、村组实施、农民主体”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任务明确到村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村庄清洁行动落地见效。

)实行督查考核。坚持“以考促治、科学评价、以奖代”的评估推进机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方案,以镇为主体、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平时工作考核、暗访发现、媒体曝光、“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排名、年终总考评”制度,强化奖惩,年终总考评结果纳入、华侨经济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加强部门协作。乡村振兴局加强与财政、住建、务、爱卫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特色活动,同向发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华侨经济区要定期研究部署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定点帮扶单位参与到帮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正面宣传引导,同时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华侨经济区要广泛宣传,发挥“党建+”作用,积极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学生、乡贤等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让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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