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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008468-0/2022-00650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18:00
名  称: 关于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的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的公示


为了提高群众参与规划的积极性,让规划充分体现广大民众的意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批前公示材料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规划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园区隶属于东方临港产业园,现阶段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推动地方产业布局调整、吸引投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化工园区规划编制是有必要的,一方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可以从总体上对于各类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工艺实现有效监控和统一管理,加强应急资源储备及应急救援能力联合,为产业发展创造优越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以化工园区的建设规模和生产储存装置不断扩大,化工企业内存放、使用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同时企业之间关联度越来越高,企业布局及隐患问题不断加深,使得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集中,风险管控难度加大,事故时有发生,对安全生产和管理带来了极大压力。

基于上述背景,2022年8月,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

(二)项目区位:规划区位于东方市南北两翼发展方向的南翼工业发展带,城市中心区的西南侧。

(三)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本次化工园区总体规划范围主要依据《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园区划定报告(2022年)》进行界定,化工园区位于东方临港产业园范围内,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北:以罗带河为界;西:以油气危险品码头和滨海南路为界;东:以工业大道、富岛公司边界、疏港大道、工业三横路为界;南:以工业五横路为界规划面积为900.84公顷。

二、规划方案主要内容

1、规划定位:

以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产业为主导,依托八所港重要门户港口,将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园区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区(港)的重要现代化化工产业基地。

2、发展目标:现代化油气储运基地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油气化工产业基地

3、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区产业功能区主要由天然气化工产业区、精细化工产业区、天然气及精细化工综合产业区、能源产业区、基础化工区。根据各产业对用地的要求,考虑产业间的相互协调关系,结合现状产业分布特征,规划区产业布局如下:

1)天然气化工产业区:布局在工业一横路以南、工业三横路以北、工业大道以西的区域。主要布置尿素、甲醇、合成氨等产业。

2)精细化工产业区:布局在罗带河以南、工业三横路以北、工业大道以东的区域。主要布置饲料食品添加剂、胶黏剂、表面活性剂、电子化学品、橡胶和塑料助剂、水处理剂等新能源产业。

3)天然气及精细化工综合产业区:布局在在工业三横路以南、工业五横路以北,根据市场需求以及招商情况,弹性布局天然气产业及精细化工产业。

4)能源产业区:布局在工业二横路以南、工业三横路北侧支路以北、疏港大道以西的区域。以清洁的火电技术为基础,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能等绿色清洁能源产业。

5)基础化工区:位于工业三横路北侧。以有机品、无机品精细与专用化学品、塑料制品以及橡胶制品等为主的基础化工产业为主。

3、用地布局:

规划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为依据,将用地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工矿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12)、公用设施用地(13)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其中总建设用地为724.52公顷,主要由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用地构成。非建设用地由耕地(基本农田)、农林用地、陆地水域、交通运输用海等用地构成,面积为176.32公顷。

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公顷)

占总建设用地比例(%

1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94

0.27%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1.94

0.27%

2

10

工矿用地

628.55

86.75%

100102

二类工业用地

628.55

86.75%

3

12

交通运输用地

45.80

6.32%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45.80

6.32%

4

13

公用设施用地

4.36

0.60%

1302

排水用地

0.20

0.03%

1303

供电用地

4.04

0.56%

1313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12

0.02%

5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3.86

6.05%

1401

公园绿地

3.35

0.46%

1402

防护绿地

40.51

5.59%

6

总建设用地

724.52

100.00%

7

01

耕地(基本农田)

30.47

-

8

02/03

农林用地

130.53

-

9

17

陆地水域

5.99

-

10

20

交通运输用海

9.33

-

2001

港口用海

9.33

-

11

非建设用地

176.32

-

12

规划用地面积

900.84

-


、公示时间与地点

公示期30日(2022年831日2022年929)。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304140348@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572600(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930日前。咨询电话:0898-25594930,联系人: 吉女士


附件:1.区位分析图

      2.产业布局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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