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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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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6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6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7
第三部分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定、制度和规划,落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监督实施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评价工作。
(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协助省监管核设施安全,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牵头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政府专项资金的计划制定和使用监督工作。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岗、生态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监督岗、生态及海洋环境管理岗、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岗、水环境管理岗、大气环境管理岗、土壤、核与辐射及农村环境管理岗等9个职能机构。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东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本级
(二)东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下属单位)
(三)东方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8,729.2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1,082.5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补发2017、2018年两年绩效;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费、生态环境监察大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费。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57.38万元,主要是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148.65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东方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年初结转结余减少(琼财建[2017]954号。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764.84万元,主要是罗带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35.22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财政为了统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工作需求结转刚性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17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42.30万元,占0.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9.58万元,占0.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96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11万元,占0.01%;项目支出32,576.32万元,占0.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8,688.9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1,067.6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补发2017、2018年两年绩效;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费、生态环境监察大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费,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46.62万元,主要是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138.39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东方二甲金矿回填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5,736.63万元,主要是罗带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951.74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财政为了统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工作需求结转刚性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0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7%。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331.45万元,增长67.07%,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03.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01万元,占0.1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2.05万元,占0.1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1,679.30万元,占99.6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7.92万元,占0.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3.33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36万元,占0.07%。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94.61万元,支出决算为31,80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8.37%。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补发2018年和2017年绩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39.83万元,支出决算为3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4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38万元,主要是东方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费用、市粮食超标点位农田农用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经费,较2018年度增加274.15万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经费增加。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32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240.3万元,增长26.46%。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32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东方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费用、市粮食超标点位农田农用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62万元,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预算的6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二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7万元,占7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31.38%。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万元,年末公务用车存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维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增加3.91万元,增长119.93%。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国内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接待84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局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10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1个,共涉及资金15,2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1.29%。
我部门共组织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3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2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生态局有关项目自评工作要求仅对其 2019 年度实施的部分项目进行了自评,了解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 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效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我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2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的收集更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开展评价工作。但受时间和其他客观因素等限制,本次绩效评价只能依据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的现有资料并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进行评价,尽可能地做出可靠的评价结论.从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
方面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固定资产利用率自评得分为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的运行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市生态局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内容、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对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13.81万元,比2018年度年初决算减少10.80万元,降低78.20%。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经费支出,主要指办公场所和设备简易维修,不含大型维修和装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13726.7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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