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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0044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17:04
名  称: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经济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区管理工作的规章、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经批准的经济区总体规划。

2、负责经济区所管辖单位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经济区的贯彻落实;负责经济区所属企事业(含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及中共党员的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下属事业单位及辖区内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班子管理工作。

3、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下属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及下属事业单位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查处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协调经济区内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相关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工作。

5、在东方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对经济区土地开发、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经济区的生产管理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和申报工作。

7、负责兴办和管理经济区的各项公益事业。                                           

8、负责做好经济区归难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管理东方市华侨农场日常事务。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经济区领导设置工委和管委会(1、工委设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2、管委会设主任、副主任;3、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按有关配备领导)。本部门(单位)内设5个正科级职能机构(1、党政办公室;2、社会事务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4、环境国土建设办公室;5、群众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1,768.78万元,支出总计1,768.7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10.83万元,下降18.85%。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752.2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16.59万元,主要是党建工作经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创建“双零”活动经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是本年的上级专项资金未完成支付,项目经费结转至明年支付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765.09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3.69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86万元,下降78.97%,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党建工作经费、创建“双零”活动经费等完成支付,年末结转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75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0.41万元,占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79万元,占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7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13万元,占60.85%;项目支出690.97万元,占39.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41万元,支出1,750.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4.18万元,下降18.76%,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支出减少404.18万元,增长下降18.76%,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0.48万元,下降22.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6万元,占1.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57万元,占9.32%;卫生健康(类)支出112.82万元,占7.27%;农林水(类)支出1208.24万元,占77.86%;住房保障(类)支出57.42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61万元,支出决算为28.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58.61万元,支出决算为7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数调整;二是补发因故离职人员原在职期间社保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62万元,支出决算为7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数调整;二是年初预算未预算到年中退休人员记实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62万元,支出决算为3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7.38万元,支出决算为8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72.2万元,支出决算为59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数调整;二是人员变动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追加;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5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成本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追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3.26万元,支出决算为5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数调整;二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0.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03.6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中的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26%。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3万元,增长39.5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98.71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1%。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项目追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延期验收,待验收后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延期验收,待验收后支付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二是项目延期验收,待验收后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二是项目延期验收,待验收后支付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项目追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35万元下降43.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2万元,占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0.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9%。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5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往来外部单位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持平。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38万元下降91.3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华侨事务预算便民服务中兴工作经费4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8.7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共组织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运转良好,能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评价结论为优。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8.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运转良好,能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评价结论为优。

(二)本级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华侨经济区2023年光伏发电项目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华侨经济区2023年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全年预算数为482.82万元,执行数为377.34万元,完成预算的78.15%

华侨经济区2023年产业帮扶奖励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54.9万元,执行数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截止2023年12月,项目已完工,项目实施100%;二是经过核算与管理、定期的资金监管、核查财务报表显示,项目运转正常,按时完成发放奖励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的资金投入结构目前较为单一,主要是政府投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前期的资金规划,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在实施的过程中,全程进行跟中监督,确保实施进度跟上,项目实施质量保证,并在各个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建议上级职能部门对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加强指导,促进项目各环节顺利推进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073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18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9917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613.7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赔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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