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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0012 分  类: 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11:27
名  称: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方市华侨经济区东侨大道8号;邮编:572600;电话:0898-25888013)。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区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公示等共计17条,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经费公开及各类项目招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主动公开并动态更新我区工作信息、相关活动、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快速。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区将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安全、规范、主动、及时、有效的原则扎实顺利地开展。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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