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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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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2022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单位市交通管理总站、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市港航管理所共4个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6月20日,向我局反馈了审计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3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已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组织实施。
整改成效:审计期间,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市交通管理总站、市港航管理所三个单位整合合并组成的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2个单位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支出率低,涉及金额2498.12万元。
整改措施:局机关及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符合继续实施及支付条件的完成实施并支付,否则收回财政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成效:(1)市交通运输局7个预算项目资金支出率为0,涉及金额655.25万元:目前我局已完成支付1个预算项目资金29.4万元,剩余资金当年度被市财政局收回统筹。
(2)市地方公路管理站12个预算项目资金支出率为0,涉及金额510.74万元:已完成支付4个预算项目,合计160.1192万元,支出比例31.35%。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022年预算197万元,2023年6月21日支出42.53万元,支出率21.59%,剩余资金当年度被市财政局收回统筹。
6个预算项目支出率低于50%,涉及金额661.60万元。其中公路管理站5个预算项目:1.2023年7月6日法律顾问经费支出2.38万元,支出率100%;2.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一批218万元)截至目前支出157.88万元,支出率72.42%,剩余资金当年度被市财政局收回统筹。
漫水路面及危桥改造项目预算499.80万元,支出92.08万元,支出率为18.42%:截至目前已支出244.32万元,支出率:49%,其中2023年支出10笔,合计152.24万元,剩余资金当年度被市财政局收回统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3:1个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未编入预算,涉及金额1434.32万元。
整改措施:积极与省交通厅规财处沟通,并按省交通规财处指导意见委托第三方对该沉淀资金进行审查,待第三方出具报告后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征求处理意见。
整改成效:我局已和省交通厅规财处沟通,并按省交通规财处指导意见委托第三方对该沉淀资金进行审查,我局已于2023年11月10日与第三方签订《业务约定书》,目前第三方正在开展资金清算工作,待第三方出具报告后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征求处理意见。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4:3个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未及时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局机关及服务中心计划重新开展资产清查,根据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批复规定及时予以处置,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
整改成效:交通运输局已于2023年11月10日与第三方签订固定资产清查《业务书》,2023年11月17日第三方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已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予以处置。市交通管理总站、市港航管理所根据市编办文件对单位进行清算,已委托第三方对资产重新清查,已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并出具资产清算审计报告,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单位正进行接收,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完成接收,已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予以处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5:4个单位未定期盘点资产:。
整改措施:局机关及服务中心计划重新开展资产清查,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符合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予以补记确认,同时加强对已登记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确保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
整改成效:交通运输局已于2023年11月10日与第三方签订固定资产清查《业务书》,2023年11月17日第三方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市交通管理总站及市港航管理所固定资产清查完成,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市地方公路站也已经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6:2个单位资产报废、移交未及时按规定处置。
整改措施: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移交资产、报废资产,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和系统登记。
整改成效:市交通管理总站2022年报废处理原值19.11万元的一批办公设备,处置收入0.06万元已上缴财政,并调减固定资产明细账。市港航管理所已按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手续,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成移交。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7:1个单位闲置的办公用房未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整改措施:积极主动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商,尽快按规定办理办公用房移交手续。
整改成效:我局于2023年8月9日就移交原地方公路管理站办公楼事宜进行函商,下步将根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复函意见,做好原地方公路管理站办公楼移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剂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中共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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