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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37835X/2024-00012 分  类: 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17:14
名  称: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无需清理规范性文件。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答复程序,及时受理,向申请人答复,未发生答复不满意事项。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3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每一次第三方评估的问题清单,重新梳理和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质量,定期发布信息,积极回应关切,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栏目、修改失效和错误链接、设置互动类栏目、规范化建设网站、加强网站管理的组织领导等。根据内容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整改自查,并撰写政府网站自查整改报告。

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网站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定期对网站内容、功能进行检查和完善,保证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健全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专人专管、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确保不发生重大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重大事故,确保政务公开的内容健康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途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总结,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需要改进和提高。

存在问题

1.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形式和方式有待拓宽和完善。

2.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有待提高。

3.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

1.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2.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行为。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水平。

3.继续积极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成功搭建奠定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本年度机关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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