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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0001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东方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11:05
名  称: 东方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篇,其中部门预算2篇,部门决算说明2篇,项目选聘询价公告公示8篇,其他2篇。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4.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市政府办统一建设维护。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内容的发布和更新。

5.监督保障。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发布信息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不出纰漏。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信息监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需要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要做好: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定期按要求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保障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和连贯性。二是强化学习,组织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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