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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035946-2/2024-00005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11:00
名  称: 东方市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方市商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局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商务领域动态、项目招标和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单位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11条,涉及项目招投标、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负责人。定期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存在政务信息公开的不够全面深入,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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