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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8-18285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17:00
名  称: 东方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东方市统计局联系。 

联系电话:0898-25534210 

邮箱:dftj25534210@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统计信息,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统计,打造统计信息服务品牌,切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利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东方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办公区域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累计8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达27条,在“东方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3条,在办公区域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信息全年累计50余条。 

我局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针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信息公开:一是机构职能,即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二是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本市制定的乡镇统计改革方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我局名义发布或者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是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我局各项统计调查开展情况、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四是其他,主要包括:我局重要会议、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来自群众的电话咨询或是网络咨询,未发生任何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往年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还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在于: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需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完善、范围需要扩大,2018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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