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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9-00152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16:41
名  称: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东府办函〔2019〕245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方市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东方市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方市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琼教职成〔2017〕10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发展,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为着力点,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整体提升社区学习力和创新力,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需求,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的原则。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习需求为导向开展教育服务活动,惠及社区内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促进社会公平。坚持社区为根,特色发展的原则。立足城乡社区,办好居民家门口的社区教育。结合本地历史、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推进社区教育特色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发挥党委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切实把社区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居民。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优化顶层设计,倡导基层创新。培育多元主体,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坚持示范带动,分类推进的原则。以发展社区教育为根本,

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以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为重点,

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分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基本形成具有东方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成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点)2个,建成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点)1个。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到40%以上,全市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比例不低于5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好社区教育活动场所。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社区教育工作支持力度,为社区教育提供独立的或多功能共享的学习、体验和活动场所,保证正常开展教育活动。在具备办学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学校。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逐年完善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办学网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2.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实行政府统筹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全市社区教育各相关单位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责,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职责,确保全市社区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依托市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东方市社区教育学院”、“东方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示范、业务指导及全市社区教育干部、教师培训等工作。依托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成立“青少年社区学校”,依托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成立“老年社区学校”,乡镇、村(社区)依托各类教育资源成立“乡镇社区学校”、“村(社区)社区教育教学点”,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各乡镇政府)

3.推动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共同体建设。根据不同类型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学习型组织基本要求和标准,率先在政府部门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社区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增强各类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牵头单位:市精神文明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4.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努力建设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至2021年,全市至少建成2个社区教育实验区(点)和1个示范区(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

1.抓好社区教育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教育工作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各乡镇、村(社区)要有专人分管社区教育工作。专职教师从现有教师队伍中统筹安排解决,兼职教师根据社区教育的实际需要聘用。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内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专家学者、“候鸟”学者等作用,形成一支热心教育工作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各乡镇政府)

2.加强社区教育队伍管理。根据社区教育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社区教育实际,制定落实社区教育在机构人员配备、专职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切实保障社区教育工作者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评优奖优、进修培训、职务晋升等方面享有与其他普通教育工作者同等的待遇。成立市级社区教育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社区教育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业务培训等作用。依托市职业技术学校(社区教育学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各乡镇政府)

(三)整合社区各类教育资源

充分利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现有的教育场地、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参与社区教育,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快社区、村(居)委会各类综合功能、设施的整合优化,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室、农家书屋等资源共享,使其成为农村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发掘教育内涵,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图书馆、文化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的开放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旅文局、市民政局、市科协、市职业技术学校,各乡镇政府)

(四)增强社区教育实效

1.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和开展青少年教育。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建设一批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运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及社区内的各类教育、科普资源,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派教师到社区教育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青少年校外活动和社区教育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市职业技术学校,各乡镇政府)

2.丰富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成人学历培训、少儿早期教育培训、老年人养生保健培训以及社区居民公民素养、诚信教育、科学技术、职业技能、运动健身、文化娱乐等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积极开展面向社区服务人员、志愿者的教育培,面向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面向农村劳动力家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面向残疾人开展提高生存技能的培训。在组织课堂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旅文局、市科协、市职业技术学校,各乡镇政府)

3.推进社区教育信息化。充分利用宽带、互联网信息技术,完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结合或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社区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及体系。市职业技术学校(社区教育学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技术支持,结合我市社区教育的现状、发展和特点,建设“东方市全民终身教育学习平台”,使其成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服务平台和工作阵地。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向社区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及服务,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配合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五)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有效发挥学校教育在全民终身学习中的基础作用。在基础教育阶段加强学生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发挥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在提高社会成员素质以及满足终身学习需求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引导和支持各类学校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与社区融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职业技术学校,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工作要求,建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统筹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采取“政府拨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社区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财政部门要结合财力落实社区教育经费,将教育等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教育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社区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社区内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职责。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或举办社区教育机构,并依法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三)推行督导评估制度。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对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将社区教育列入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不定期对乡镇社区教育进行检查评估,并强化对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社区、村(居)委会的社区教育检查评估工作由乡镇具体负责。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对社区教育与学习型城市建设重要意义和发展成效的宣传。坚持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深入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附件:东方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东方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卞晓燕(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邢卫民(市政府党组成员、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王 磊(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吴 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邢明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龙志(市政府办主任科员)

符德敉(市发改委主任)

蒙宋武(市财政局局长)

林 娟(市人社局局长)

韩江畴(市旅文局局长)

蒙 勇(市工科信局局长)

韩艳艳(团市委书记)

卢灵强(市科协副主席)

郑万尧(八所镇镇长)

文绍龙(四更镇镇长)

符天杰(三家镇镇长)

尹朝智(新龙镇镇长)

秦人英(感城镇镇长)

— 10 —张 晓(板桥镇镇长)

吴清盛(大田镇镇长)

黄国强(东河镇镇长)

邢日新(天安乡乡长)

兰宗贤(江边乡乡长)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干(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统筹协调、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文英飞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赵志亮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相关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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