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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24-00033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17:32
名  称: 东方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强化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市政府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2023年,市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02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436条,政府信息专栏主动发布政策文件、财政信息、项目招投标等信息6355条,其他2233条。新增专栏专题4个,发布规范性文件5、解读信息5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23次,开展调查征集8期。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助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2.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排查,全市共有政务微信公众号45个,微信公众号33个,微博3个,其他9个,有效推动我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高质发展。严格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机制,以视频、图文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两微”渠道推送政府信息,其中,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微博更新数量933条,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数量158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市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线上申请31件,占72%线下纸质申请12件,占28%;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1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13件,不予处理1,其他3。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开展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包括栏目设置不合理、链接不到位等,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与解读回应功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四不”问题的出现,实现网站常态化有效监管。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

(四)平台建设

1、完善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等子栏目,形成“政务公开”栏目矩阵,做到政府信息“一网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权威、便捷、全面的公开渠道。

2、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查阅点。规范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提升群众政务公开服务体验感。配备政务信息公开查询专区及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专区,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指引、依申请公开指导等服务,

3、加强“两微”建设应用。我市政务微博、微信平台适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全市新增政务新媒体5个,注销关停政务新媒体3个,全市现有运行政务新媒体45个。

(五)监督保障

1.加强业务指导。明确专人负责,常态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新进人员进行现场“点对点”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2.强化督促检查。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工作,实行每日读网制度,及时处理错死链接、错别字、超期不更新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定期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纠错行动,对网站存在的错别字与错链、表述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1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7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607

行政强制

41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44.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1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2

1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一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审核不严,个别单位信息发布没有建立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存在严重错别字和泄漏个人敏感信息等现象。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

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众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督促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编辑、审校、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准确、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市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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