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微信
X
索 引 号: 00825411-X/2021-00015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7日 18:25
名  称: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了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公开能力不断增强,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0年规范性文件底数0。按照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主要领导、内设机构、概况等相关情况,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实时发布民生工程、政府动态信息。截止到12月底,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67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时、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按照要求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对申请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公布。2020年,我单位共接到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做好政务公开网目录设置、调整,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

-28

1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1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积极指导帮助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离上级领导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集中更新现象突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以下改进: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政策性文件应及时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在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我的政务公开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各部门资源整合,积极配合为我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           

相关文件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