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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05-3/2023-00108 分  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16:35
名  称: 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取消部分岗位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4号)
文  号: 主 题 词:

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取消部分岗位

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4号)


根据《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要求,现将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有关“笔试合格分数线”规定进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根据不同考试类别,药剂师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4.03分,临床医学类1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8.53分,中医类别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9.75分,临床医学类2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8.25分,检验技师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7.87分。

三、取消部分岗位

在本次招聘中,东方市天安乡卫生院临床医生1岗、东河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3岗、东方市天安乡卫生院临床医生2岗、东方市江边乡卫生院 临床医生2岗、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彩超医生岗、东方市四更镇中心卫生院放射科医生岗等6个岗位的全部参考人员笔试分数均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彩超医生岗1个岗位的参考人员缺考;根据《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有关规定,取消以上7个岗位,以上7个岗位的参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复审,不予入围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规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备注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和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15日至8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递补时间:2023年817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818上午(8:3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502会议室(地址:东方市东方大道64号)。

面试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主首页、本人页);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⑤报名网址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中国执行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打印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

⑦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⑧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在我市基层服务满5年且具有行业准入资格的在岗编外人员,须提交经现工作单位盖章的证明及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⑨其他市县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载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特别提示:参加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2)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资格复审现场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有关要求

一是考生要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书面委托书(附件3)。

二是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附件4)。

三是考生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且不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书面说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98-25523282


附件:

1.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委托书

4.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声明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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