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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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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为了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与中医理疗科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纳入东方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772.23万元,支出总计772.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5.37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一是年末结转资金减少;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71.3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89万元,主要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05万元,下降90.0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项目资金基本完成支出,项目经费结转减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66.58万元。
结余分配4.90万元,主要是医疗收入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47.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年末结余分配减少。
年末结转结余0.75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历史遗留问题),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4万元,下降91.56%,主要原因:一是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年末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申请项目经费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7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65万元,占86.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101.63万元,占13.1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6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2万元,占70.04%;项目支出229.66万元,占29.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9.65万元,支出669.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69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上级专项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42.83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上级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89万元,主要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05万元,下降90.0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项目资金基本未完成支出,项目经费结转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75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历史遗留问题),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4万元,下降91.56%,主要原因:一是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年末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申请项目经费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7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01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资金减少;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0万元,占10.0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02.99万元,占84.3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3.38万元,占5.6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7.92万元,支出决算为59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1%。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4.13万元,支出决算为3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存在人员流动情况,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存在人员流动情况,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管部门卫健委根据实际情况将上级专项资金经费分配至本单位,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
5.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84.31万元,支出决算为33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2022年年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考核2023年初才发放,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
6. 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聘用人员社保基数调整增加导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医疗支出项目增多。
7.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科目的项目均为上级专项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8.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关项目资金为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的项目经费。
9. 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包含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编制数偏小,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1. 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7.52万元,支出决算为3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1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邮电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3.71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5万元,支出决算为7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18%。其中:
1.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11.55万元,支出决算为7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根据地方财力将部门项目经费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导致该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86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5.03%。组织对2023年度乡村医生待遇经费、激励机制工作经费、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费、党建工作经费、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经费等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6.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3.13%。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未开展相关绩效自评。
本单位本年没有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本单位本年没有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本年没有重点项目,故没有开展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部门评价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没有开展重点项目财政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东方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245.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00平方米,业务用房1245.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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