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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05-3/2024-00162 分  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15:41
名  称: 东方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东方市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能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妇幼卫生监测、研究与信息管理,计划生育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二、机构设置

东方市妇幼保健院内设妇科、儿科、中医科、婚检科、财务科、行政办公室、医保科、等7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132.78万元,支出总计3,132.7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01.69万元,下降18.30%。主要原因:是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986.6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46.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6.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增加,使用上年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亏损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至2023年年初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132.78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8.0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无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至2023年无年末结转结余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98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8.39万元,占75.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728.03万元,占24.3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25万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1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62万元,占40.97%;项目支出1,849.16万元,占59.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48.39万元,支出2,248.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5.61万元,下降30.90%,主要原因:2023年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收入减少。支出减少1005.61万元,下降30.90%,主要原因:2023年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至2023年无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至2023年无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8.93万元,增长18.02%,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工资待遇及新增人员,所以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04万元,占13.1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32.2万元,占81.73%;住房保障(类)支出82.8万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药物补助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797.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6.83万元,支出决算为5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卫生资金上级调剂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上级调剂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调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资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91万元,支出决算为5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0.04万元,支出决算为8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1.0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2.5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54.54万元,下降66.98%,主要原因是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专项债支出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91.24万元,占14.76%;其他支出(类)支出527.11万元,占85.2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33万元,支出决算为61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6%。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征收户搬迁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7.22万元,支出决算为8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预算安排资金支出较少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7.11万元,支出决算为52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预算与实际支出相符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32.75%,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08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4.3万元,下降60.93%。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08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163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4.83%。组织对2023年度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孕前孕情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经费2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2.8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84%。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未开展相关绩效自评。

本单位本年没有进行部门评价相关工作。

本单位本年没有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孕前孕情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经费2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62.86万元,执行数为139.05万元,完成预算的52.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两癌及妇女病普查完成任务4919人,完成率122.98%;二是新生儿疾病筛查3836名新生儿项目实施完结我单位未发现任何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措施。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本单位本年没有进行部门评价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

财政部门未对本单位开展重点项目财政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871.2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4871.21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小轿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9818.4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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