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权力0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职权编码46900700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1 |
行政许可 |
ZF-XK-0001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 |
《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东方市户外广告设施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条 |
2 |
行政处罚 |
ZF-CF-0001 |
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为的处罚
|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一、四十二、四十四条 |
3 |
行政处罚 |
ZF-CF-0002 |
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行为的处罚
|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十五、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 |
4 |
行政处罚 |
ZF-CF-0003 |
对违反市政管理行为的处罚 |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四、三十一、四十四、四十七条 |
5 |
行政处罚 |
ZF-CF-0004 |
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行为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 |
6 |
行政处罚 |
ZF-CF-0005 |
对违反城市生活噪音、建筑施工噪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五十二、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九、六十条;《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十四、四十五条;《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六十二条 |
7 |
行政处罚 |
ZF-CF-0006 |
对违反工商管理的无固定场所、无照或占道经营的行为处罚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十四条;
|
8 |
行政处罚 |
ZF-CF-0007 |
对违反公安管理违章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9 |
行政处罚 |
ZF-CF-0008 |
对违反食品药品、卫生管理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无固定饮食摊点排挡、无证游医药贩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七十三条 |
10 |
行政处罚 |
ZF-CF-0009 |
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行为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制管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 |
11 |
行政处罚 |
ZF-CF-0010 |
对违反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行为的处罚 |
《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东方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暂行办法》 |
12 |
行政处罚 |
ZF-CF-0011 |
对违反临时占用城市公共设施与道路及临时建筑管理行为的处罚 |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十九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
13 |
行政处罚 |
ZF-CF-0012 |
对违反商务管理行为的处罚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四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拍卖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 |
14 |
行政处罚 |
ZF-CF-0013 |
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违法营运三轮车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
15 |
行政处罚 |
ZF-CF-0014 |
对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生牛、生羊屠宰行为的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六条 |
16 |
行政处罚 |
ZF-CF-0015 |
对违反海滩管理方面乱倒垃圾、乱排污、破坏生态行为的处罚 |
《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第三十七条 |
17 |
行政处罚 |
ZF-CF-0016 |
对违反市区乱葬占地管理行为的处罚 |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十一条 |
18 |
行政强制 |
ZF-QZ-0001 |
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海南省查处违法建若干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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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强制 |
ZF-QZ-0002 |
对违法场所或财物实施查封、扣押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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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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