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3 10:42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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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二 批 201 7 9 11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2078

保亭县保城镇七仙河畔酒店后面有一家七仙烧烤园(占地约4亩),每天营业到凌晨2-3点,露天烧烤,产生噪声及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保亭

噪声、油烟

信访人反映的

政府

保城镇工会宿舍后面的七仙烧烤园位于保亭县保城镇沿河北东路,县工会宿舍后面,占地面积约四亩,土地为居民蔡要忠自家土地,该园营业执照名为七仙烧烤园如意大排档,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园主营餐饮、酒水服务,园内设有厨房,厨房为铁皮封闭式,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共有15家烧烤摊点,营业时间为下午6:00至凌晨2:00。我县有安排工作人员在该园值守至每日营业结束。

经核查:

一、现场未发现有露天烧烤的情况,只有现场展示的烧烤食材,经询问所有烧烤摊主,8月初已按照我县要求将烧烤设备移至自家住宅或园内厨房,烧烤制作近来一直在房屋内进行,91日当天有8家烧烤摊贩正在营业,烧烤营业摊主均将烧烤炉具摆放在自家住宅或园内厨房内进行烧烤,部分在自家进行烧烤的摊主家中设有抽油烟机对油烟进行处理,但在园内厨房未安装有油烟净化器。

二、调查当日现场有消费者均正常消费,未发现消费者吵闹的情况。同时,我县工作人员到该园附近居民家中进行监测,供电局宿舍404号房结果为44.7分贝、工会综合楼2单元403号房监测结果为44.1分贝、世纪大厦1单元401号房为39.1分贝,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2017831日我县接到D21092交办件后,201791日下午16:30分,县人民政府颜业礼副县长,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体约谈了七仙烧烤园负责人蔡要忠及烧烤摊主。要求做好园内的管理工作。

二、整改措施。

1、要求烧烤摊主清洁地面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时刻提醒消费者文明消费,不得喧闹扰民,发现打架吵闹者及时制止;遵守经营管理规定,经营时间不得超过凌晨2点。(长期坚持)

2、要求该园在厨房内安装油烟净化器。(该园负责人蔡要忠决定对原有的铁皮棚厨房进行升级改造,并加装油烟净化器,目前正在制定厨房升级改造方案,如该方案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上报我县批准同意后,约一个月内能整改完毕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796-2017106日)

3、在安装油烟净化器期间,我县要求该园烧烤摊主不得使用园内厨房,需将菜品拿回自家厨房进行烧烤加工,待按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完油烟净化器后,厨房方可使用。(具体时间以安装油烟净化器为准)

4、我县加强对七仙烧烤园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常态化巡逻防控,严防打架斗殴案件的发生,对酗酒闹事的人员及时制止或强制带离。(长期坚持)

目前,七仙烧烤园内厨房已停止使用,并设置告示牌,告知营业时间,提醒消费者不要大声喧哗,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我县工作人员落实轮班值守制,每日在园内进行值守,督促各摊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规定时间营业(不得超过凌晨2点整),直至营业结束,确保该园按要求整改到位。

2

D22044

儋州那大镇东兴居委会东六街尽头一条街道共有六口排污井,这些排污井持续每天冒出污水,污水流出路面300米左右,有臭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已持续三年。

儋州

经查,东兴居委会东六街尾端连接处有一条功能未完善的道路约300米,六街尾端的污水口衔接的道路排污井堵塞,其中三口排污井冒出污水,污水排往路面约300米,有臭味。

属实

截止9月5日,那大镇政府已完成对堵塞的排污井进行疏通、改造,污水排往路面、有臭味已基本得到解决;市城投公司已着手对未完善功能的道路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18年4月份入场施工,2018年12月份竣工。

3

D23008

儋州海头镇红洋水库20年前被私人承包养鱼,并且每天在水库上开快艇巡逻,养殖及快艇巡逻时漏油,污染水库。该水库5-6年前被确定为饮用水水源地,2年前政府在水库周边立牌,禁止在水库周边养殖。

儋州

目前该公司在红洋水库养殖没有发现投放任何饲料和人工肥喂鱼。经市环境监测站对红洋水库水质检测,监测报告表明红洋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Ⅲ类水质。

部分

属实

2017年9月2日,市水务局当场责令海南依海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三艘船只吊离水库,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17年9月5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捕鱼行为,禁止向红洋水库投入饲料和人工肥。

4

D22050

海口琼山区府城镇南桥路96号前方、琼山七小后一废弃鱼塘(约几百平米)有大量积水(含有污水、地沟油)和垃圾,臭气熏天,影响附近约300户居民和小学的正常学习生活。

海口

1.工作组沿着该点位及其周边进行了勘查,发现了该废弃水塘水面漂浮着不少生活垃圾,存在南桥路126号旁居民楼生活废水外排至该水塘的问题,水塘水体有异味。因此,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2.水塘水面漂浮生活垃圾,水体有异味,有居民楼生活废水排入水塘。

属实

1.琼山区京环公司已清理完废弃水塘周边垃圾,城东社区已将水塘漂浮物干净。

2.三级化粪池已挖好,已完成生活废水外排的整改工作。

3.已完成周边居民楼排污管道的排查工作,未发现还存在乱排污的问题。

5

D22060

海口龙华区龙泉镇美仁坡管区定文村32号附近1米处有一村民养猪(约30多头),散发浓重恶臭味,蚊虫滋生。

海口

大气

经核查,该猪圈由龙泉镇定文村村民吴岳雷、吴岳电所建,有三级沼气池,但已在两个月前损坏,导致污水直排至猪圈西侧,且地势较低,村中附近村民的生活用水也直排至此,所以形成污水面积约20平方米 ,异味范围半径10米左右,滋生蚊虫。

属实

问题已解决。吴岳雷和吴岳电已将全部的猪转移到距离村庄约2公里的外围新建养猪棚中,并临时建一个沉淀坑收纳收纳干清粪和清洗猪圈的水,再用于浇灌荷花。龙泉镇政府已将地势低的地块进行填平。

6

D22061

1.海口美兰区新埠岛海新大桥桥墩边上有人在半夜抽取河沙,对整个桥体造成影响;2.海口新埠桥边上有人私埋管道,将污水排入南渡江。

海口

生态

2017年9月1日23:40分,海口市水务局接到办件后,立即协调美兰区水务局、新埠街道办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核查。9月2日1:15分,李茂副调研员带领水保处赵剑处长、庞大安调查了解情况;9月2日8:00左右,李茂副调研员带领水保处,海口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美兰区三防办、美兰区水务局等再次到达现场调查。在金水门银河酒楼(2017年8月15日已关停)附近现场确认有雨水排放口排入南渡江。到海新大桥处实地调查并询问了水上保洁船工作人员,未发现采砂船在桥墩旁边或附近区域抽取河砂的情况。9月3日上午,美兰区水务局现场核查新埠桥底的雨水管网有一家餐饮店的污水接入,现已封堵。

部分

属实

美兰区水务局将联合市水政监察支队、新埠街道等加强海新大桥段的巡查,每天不定时巡查,重点巡查夜间23:00至次日5:00,如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将第一时间查处。美兰区市政维修中心对新埠桥底的雨水排水管网进行排查,确定有一家餐饮店的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现已封堵。

7

D22068

海口琼山区三门坡镇文岭村委会长头村有一虾塘,破坏一百六十亩基本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作。

海口

生态

经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破坏160亩农田的长头村委会虾塘地块即D21062举报件所反映的文岭村委会5公里处地块,总面积243亩,该地块大部分土地为荒芜农田,有3处由于地势低洼存在积水的地块已将积水排出,不存在开挖以及破坏农田行为。为再次核实该地块现状,2016年9月2日7:30分,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再次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该地块3处积水已排干,未发现该农田已被破坏的问题,产生积水的主要原因是地势低。

因此,核查认为,D22068举报件与D21062举报件所反映的为同一问题,系重复举报,情况不属实。

举报件反映“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文岭村委会长头村有一虾塘,破坏160亩基本农田,导致无法耕种”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三门坡镇政府和国土所工作人员继续加大巡查力度。

2.设立保护基本农田警示牌。

3.指导三门坡镇文岭村委会完善农田排水沟。

4.已疏通农田排水沟,排干积水。

8

D22070

海口金垦路金牛岭公园内人工湖为不流通的死水湖,湖内杂草丛生,散发臭味,周围有污水向湖内排放。

海口

大气、水

经查:

1.金牛湖水质清澈为V类水(除滨濂沟入口外),并非不流通的死水湖;

2.金牛湖(南湖内)水草系湿地培育的,是用于净化水质的水生植物,并非杂草丛生;

3.所说的排污口系滨濂村排洪沟所收集的污水,在进入金牛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前在调蓄池内所产生的异味,及金垦路公交车站下的雨水箱涵满管溢流造成。

部分属实

1.水上环卫安排2名保洁人员分别在金牛湖水域进行打捞清理作业,每天保洁人员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打捞各两次,确保水面清洁水面无漂浮物,无臭味,无枯枝烂叶。

2.目前已完成金牛湖水体内污染源消减和金牛湖(南湖)水生态种植工作,以及上游滨濂沟污水截流工作。

3.在滨濂沟末端已建立初期雨水调蓄池,对初期雨水进行调蓄处理。龙华区水务局对金垦路公交车站对面的公园后路周边的排污企业加强巡查执法,避免污水直排入公园后路雨水管道。

4.治理公司在金牛湖水体边上树立告示牌,将水体治理情况等相关问题告知市民。

9

D22077

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龙福大厦楼下一家老爸店每天营业到晚上12点,产生噪声和油烟污染,影响大厦居民。

海口

噪声、油烟

1.2017年9月1日23:30分,美兰区城管和海府街道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排放的油烟通过管道向地沟排放,没有向高空排放,同时未有环评手续。

2.2017年9月2日09:30分,由副区长符朝阳带队,区城管局、海府街道、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再次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店的噪音来源于营业期间,店内客人聊天嘈杂声。

属实

1.美兰区城管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日内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加装油烟管道进行高空排放。

2.要求该店将禁止大声喧哗的标语贴上墙,提醒客人在聊天时将音量放小。

3.责令其办理环评手续并整改完毕后,再进行油烟和噪声监测,达标后才可营业。

10

D22079

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153号有一名为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印刷厂,工作日生产时,机械产生的噪声大,散发机油气味,造成周边下坎村村民身体不适。该问题已持续几年,曾向12345投诉,仍未解决。

海口

噪声、大气

据查:

1.该厂无环评手续,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

2.该厂管理不到位,生产车间存在未密闭门窗,过滤吸附装置过滤能力不足,导致臭气向外扩散;

3.该厂进行压制车牌作业时产生噪音。

4.经走访周边居民,均反映该厂在作业时散发难闻气体,致其有头晕等现象。

因此,信访件反映“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153号有一名为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印刷厂,工作日生产时,机械产生的噪声大,散发机油气味,造成周边下坎村村民身体不适。”情况属实。

属实

整改情况:

1.对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督促其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2.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臭气外散问题。

3.琼山区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对印刷厂噪声进行监测。

处理情况:

1.已立案调查;

2.已停止产生乙酸乙酯挥发气体的号牌擦拭工序。下一步对过滤吸附装置进行升级改进;

3.已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其噪音进行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11

D22083

海口琼山区南桥路琼山区第七小学西侧围墙有一个无证的废品收购站(收集金属、塑料、电线电缆),每天白天该废品站拆卸敲打,产生很大噪声,偶尔散发臭气,严重影响旁边学校和居民的正常生活。该废品站曾经在2016年双创时被取缔,现又死灰复燃。

海口

噪声、大气

督察工作组按照信访提供的地址(海口琼山区南桥路琼山区第七小学西侧围墙)找到该点,核实该点为废品收购站,存在违规经营和产生噪音臭气的问题。

该废品站曾经在2016年双创时被取缔,现在又开始收购废品。存在违规经营和产生噪音臭气的问题。

属实

1.琼山区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到达时大门紧紧关闭,敲门没有人回应,电话联系该户主到现场协调,责令其于2017年9月2日中午前搬离居民区的废品并恢复居民区原貌,城管中队留置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告知若在要求期限前没有自行完成整改,城管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搬离。

2.2017年9月2日上午,琼山区滨江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黄小甲、主任科员蔡於锴、城东社区林书锋现场督促废品站业主清理搬离废品收购站。

3.下一步,琼山区滨江街道将加强对该点位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4.问题已解决。该废品收购站已搬离。

12

D22088

海口美兰区和平南路六合大酒店1楼有一花果山音乐烧烤吧,晚上7点至凌晨3点营业,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音乐声太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海口

噪声

1.2017年9月2日01:05分,美兰区城管局立即赶赴花果山音乐烧烤吧现场,经走访核实发现,该店每天歇业时间基本在凌晨1:00左右,营业期间确实存在音乐噪音,责令当场关闭音响设备。

2.2017年9月2日10:30分,美兰区城管局组织区环保局、工商、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核查,该店未有环评手续。

属实

1.对于花果山音烧烤吧营业时间过长问题,美兰区城管局对其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建议其调整营业时间,当事人承诺将每天歇业时间调整为24:00。同时,责令其办理环评手续。

2.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巡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对于花果山音乐烧烤吧营业时间存在音乐噪音问题,当事人立行立改当场截断连接音响设备所有的电源线,并承诺今后营业时间不再播放音乐。

13

D22093

海口琼山区云龙镇云定路南国威尼斯城小区北侧约300米处的海南热带植物研究所种植基地附近每日早8点前、晚6点后通宵焚烧东西,产生浓重烟雾,有类似烧秸秆、树叶的味道,导致附近小区居民无法开窗开门,影响10000多户居民的正常生活。已持续4年多,但居民无法确定燃烧的具体位置和物质。

海口

大气

1.在南国威尼斯东北面750多米处的海南金棕榈热带园林研究院科研基地内,发现有一处地方焚烧枯枝杂草的痕迹,焚烧面积约4平方米,经核实为基地工作人员焚烧枯枝杂草的行为。

2.督察工作组还走访了周边村民,了解到一些村民为图方便,在农作物换季时期会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来整理土地和取肥。督察组初步定性该焚烧行为为偶发事件,非持续性、长期性的随意焚烧行为。故信访件反映的“每日早8:00前,晚6:00后通宵焚烧东西”的问题部分属实。

3.琼山区副调研员张建国带队前往南国威尼斯城向物业了解情况,威尼斯城现有住房6000余套,售出5300套,现有住户300余户。该信访件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4.云龙镇云定路南国威尼斯城小区北侧约750米处的海南金棕榈热带园林研究院科研基地内有一处地方有焚烧痕迹为基地工作人员焚烧枯枝杂草的行为。附近个别村民在农作物换季时期采取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来整理土地和取肥,焚烧产生浓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1.调查组立即组织人员对剩余的火苗进行扑灭,云龙镇城管中队现场对基地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提高环保意识,并要求恢复原状,现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禁止其再次焚烧垃圾。

2.加强对村民的批评教育,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多时段错峰巡查管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3.经教育,该基地认识到错误,对乱焚烧行为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表示歉意,现场保证全力配合做好整改工作,承诺不再焚烧。

14

D22094

海口美兰区南宝路宏利大厦一楼的三顾冒菜餐厅,每日中午、晚间饭点营业期间,油烟通过门口的广告箱直接排向二楼以上居民区,导致居民无法休息。

海口

油烟

1.2017年9月2日10:45分,经美兰区城管局核查发现,该店厨房内有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设置排烟管道往高空排放,而是直接向一楼和二楼之间窗台底下的临街进行排放。该店无油烟监测合格证书、无油烟监测报告。

2.针对此投诉,海府中队已经于2017年8月17日已经立案调查,分别下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7日内改造油烟管道进行高空排放。

属实

1.针对该店油烟扰民问题,美兰区城管局海府中队于2017年8月17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7日内改造油烟管道进行高空排放。

2.美兰区城管局海府中队于2017年9月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顾东红经营的“三顾冒菜”未采取有效排烟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罚款1000元。2017年9月5日该店已缴纳罚款。

3.由于该店拒绝停止违法行为,继续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工商部门正启动撤销该店营业执照的程序。

15

D23006

海口市龙昆上村义龙横路鄱阳湖大酒店对面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处的空调外挂地面机8年来连续运转,发出很大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曾向110、噪声监控中心、12345、海口市环境监控中心、环保局投诉,都未解决。5月30日,12345回复限十天整改,一直未落实;8月11日再次向12345投诉,30日得到回复称监测结果不超标。

海口

噪声

1.该院住院部噪声源主要来自外挂空调(约20台,其中功率大的有2台)及门诊部抽风机(5台)。之前,针对市民反映的噪音问题,市生态环保局联合医院工程部到现场沟通协调,商定整改措施,整改后的监测结果表明噪声达标。

2.2017年9月2日8:30分,经现场核实。目前,该院已对住院部空调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并停用了2台功率大的空调外挂机和更换了5台抽风机。

3.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部地处市中心的龙昆上村,人流量、车流量、混杂商铺、小吃店居多,综合噪声源多,距离居民点较近。

4.该院住院部外挂空调设备较多,距离居民楼较近。

属实

处理情况:

1.针对该院住院部空调及抽风机噪音污染问题,市生态环保局已于2017年6月7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联合医院工程部现场检查,商定整改措施。

2.2017月8月11日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3.2017年9月1日23:03分,市环境监测站人员现场再次对该院住院部的空调外挂机和抽风机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

整改情况:

1.该院已对住院部的空调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并停用了2台功率大的空调外挂机和更换了5台抽风机。

2.市生态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整改。

16

D23009

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46路奇园林小区一楼有两家汽车维修店,喷涂作业时,产生很重的油漆味,污染空气,影响小区50-60户居民。

海口

大气

经查,海口龙华东之峰汽车维修美容中心、海口龙华龙源福汽车养护维修中心两家汽修厂都没有环保手续,在打腊作业过程中存在轻微的异味。

属实

1.龙华区环保局对两家汽修店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2万元,责令一个月内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两家维修中心已写下承诺书,承诺不进行喷漆项目。

3.坡博东社区网格员2017年9月3日上午对两家汽修厂进行巡查,未发现喷漆行为,与奇园林小区相隔的窗户也都已关闭。

4.两家维修中心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17

D23017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17号招鑫公馆一墙之隔的2-3亩空地上有一无证经营的沙子贩卖点,刮风时尘土飞扬,且运输车辆装卸沙子时产生很大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问题已持续2-3个月。

海口

扬尘、噪声

1.2017年9月1日00:00,美兰区城管局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2.2017年9月2日09:30分,由美兰区副区长程守学带领区城管、国土、水务、海洋渔业、工商、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赶往现场调查。

3.经现场检查存在以下情况:

(1)招鑫公馆沙场第一家堆放的沙子和工程基础沙土用于市政重点工程,属于暂时堆放,没有进行买卖。在场地内堆放大量沙子,有部分有防尘网覆盖,大部分没有遮盖,存在扬尘污染环境问题;现场停放一辆货车、两辆铲车,但没有作业,当时没有发现噪音扰民情况。

(2)招鑫公馆沙场第二家主要堆放水泥和石砖,未办理营业执照,水泥和石砖主要向周边村民出售。

属实

1.关于招鑫公馆沙场第一家存在沙子未进行覆盖,扬尘污染环境问题,美兰区城管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负责人按规定做好防尘网覆盖,并在2017年9月12号之前将沙子和工程基础沙土搬离到碧海大道三西路段回填。

2.关于招鑫公馆沙场第二家未经许可擅自贮存水泥、石灰、沙土的问题,美兰区城管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该负责人于2017年9月3日前搬离场地内的水泥和石砖。

18

D23031

群众对之前举报的海口秀英区石山镇美城村“美城养猪场”污染问题(D12113)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调查时确认该养猪场建设未经村民同意,属于非法流转土地,但至今没有采取措施,养猪场还在继续扩建(已扩建到100多亩)。

海口

其他

1.经现场核实,2014年5月,广西汇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已将该猪场场地转租给海南裕盛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并转让全部生产资料,该养猪场已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反映该养猪场非法流转土地情况不属实。

2.该养猪场项目扩建的8亩地块属于海南裕盛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海南裕盛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美城生态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环函〔2015〕1127号)中的建设内容,所涉及扩建地块包含在广西汇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出让的土地范围内,用于建设废水储存池、污水处理设施、猪粪储存(处理)间和种植绿化防护林带(部分设施已建设)。该养猪场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一直未养殖生猪。

部分

属实

1.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督促该养猪场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该养猪场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扩建。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2.海南裕盛祥农业开发公司务必按照环评文件与环保批复中的要求建设,完善污染物治理措施,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运营。

19

D23033

群众对之前反映的海口秀英区秀英大道18号“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污染问题(D12056)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还有刺鼻气体排出。

海口

其他

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是手续完善的正规大企业。该企业可能产生气味的有喷漆、喷塑工艺项目,目前喷漆工艺项目已搬至美安科技新城,用于配电箱外壳喷塑的粉末静电喷涂线(该生产线在室内操作间,使用环氧聚酯粉末作为原料,是无毒产品,烘烤高热时会有气味)偶尔使用,尚未搬迁。

虽然2016年至今,该企业厂区通过8次环境保护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时排放的废气、臭气均达标排放,但附近居民有时还会闻到气味。

属实

1.责令该企业暂停配电箱外壳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的使用,对该生产线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公示,告知周边居民,对该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由原先无组织排放,改为经集中收集后进行处理。

2.要求该企业对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晚上、周六、周日、节假日停止生产。

要求企业对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2018年底前搬迁至美安科技新城新厂区。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一旦超标排放,将依法查处。

5.该企业已于2017年9月2日停止用于配电箱外壳喷塑的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工艺,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一个月,待整改完毕后申请监测,若达标排放,方准予恢复该工艺生产。

20

D23034

海口美兰区顺达路8号滨江景苑小区一墙之隔外,有一家海南鼎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水泥搅拌站24小时作业,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小区约900户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

扬尘、噪声

鼎基公司现场处于停业状态,物料堆场已全覆盖,机器设备已停用,无搅拌车辆停放在场内,小区物业也证实该搅拌站已停产多日,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有恢复生产的情况。企业存在属实,但已停产,产生扬尘和噪声不属实。

部分属实

海南鼎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于2017年6月6日书面向区政府、市政府承诺, 6个月内待选址搬迁。美兰区环保局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死灰复燃”擅自恢复生产。

21

D22080

乐东佛罗镇田头村佛罗加油站(海榆西线如意宾馆)附近有几个黑塑料加工厂,主要生产塑料颗粒,每天夜间12点后偷偷生产,排放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且黑色废水排入附近小沟,流入水稻田,污染地下水。该问题已存在3-4年,曾多次向12369投诉,仍未解决。

乐东

大气、水

2017年9月2日,佛罗镇政府牵头联合县生态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局、乐东供电局、乐东工商局等单位组成调查组赴田头村永德路口内的塑料加工厂进行实地查看。发现上述两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已停止生产。经查,2017年8月14日佛罗镇政府在收到12345平台转办的交办单后,已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并现场勒令停产,限期整改。目前生产所需要的机械与厂房已经拆除,没有发现废气和污水排放情况,但经现场核实和询问附近居民,该加工厂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排放废气污染附近空气及在场地里堆放部分回收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散发出臭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水沟,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2017年9月3日,佛罗镇政府已向废旧塑料加工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潘飞飞撤离生产设备,全面清理搬离堆放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关停违法生产废旧塑料加工厂。二是2017年9月4日,县环保局已下发《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三是废旧塑料加工厂已停止生产,拆除了生产机械与厂房,业主已组织卡车与铲车完成场地里堆放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清理搬离。同时,佛罗镇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镇辖区内中小企业的监管,完善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切实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2

D22081

乐东莺歌海镇有一私人承包的自来水公司向全镇1万多人供应自来水,村民反映自来水有咸味,质疑自来水的安全性。该问题已存在多年。

乐东

9月2日至3日,县水务局派员联合县卫计委、县生态环保局、莺歌海镇政府工作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现场实地调查,经过对莺歌海镇莺二社区用水户冯娇莲、新兴社区用水户陈前茅、莺一社区用水户冯冬容、莺二社区用水户陈运波等4位不同居住位置饮用水户入户核实,自来水水质清澈,但有咸味,且用水高峰时段供水不足。莺歌海镇自来水厂负责人当场出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枯水期、2010年丰水期、2012年丰水期、2016年丰水期、2017年枯水期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检验报告,水质检测各项指标合格。水质含有咸味的主要原因为:莺歌海镇是靠海镇,水厂日供水量800吨/日,其中500吨是由黄流镇三曲沟水厂原管道补给(地表水),300吨是由本厂机井(地下水)供给,受海水倒灌,加上附近莺歌海盐场咸水渗漏,造成本厂机井(地下水)使用年久后出水水质含有咸味。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责成莺歌海镇自来水厂委托有资质水质检测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保障饮水安全。二是实施乐东县三曲沟水厂管网改造工程,将管网从三曲沟水厂延伸到莺歌海镇自来水厂给予补水,取消莺歌海镇自来水厂厂区机井(地下水)取水,解决莺歌海镇区域范围居民生活安全饮水问题。三是督促县水务局加快建设乐东县三曲沟水厂管网改造工程(三曲沟水厂设计规模8000吨/日,实际供水5000吨/日,富余3000吨/日,分供黄流镇自来水厂1200吨/日,莺歌海镇自来水厂1800吨/日),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目前,该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概算批复、可研、施工图图审及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预计2017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

23

D22095

群众对乐东九所镇罗马村海防林被砍伐问题(D18030)有新的补充:1.前几天督察组领导实地查看时,有大量挖土机清运之前被砍伐的木头;2.村民举报该问题后,今年8月,村委会向村民展示了《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乐东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九所镇龙栖湾省县级储备地范围内林木砍伐许可证的公示》(2016年7月16日下发),文件中的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7月22日,村民看到此文件时公示时间已过;3.村委会另向村民出具的砍伐证权属为个人,村民质疑造假;4.相关部门直到今天都没有出面解决此事。相关的文件、图片材料已向督察组邮寄。

乐东

生态

1、关于有大量挖土机清运之前被砍伐的木头问题。根据我县林业部门联合九所镇政府进行调查和向罗马村委会了解,在8月29日因为群众在采伐地块边上堆有大量垃圾和别处拉来的一些(非木麻黄)树头,在环保督察组到来之前用挖土机对该垃圾点进行清理。在垃圾堆上原存放的(非木麻黄)树头在整理垃圾过程中也拉走一部分,有一部分目前被推到掩埋垃圾地点边上尚未拉走。群众反映大量挖土机清运之前被砍伐的木头情况不属实。  2、关于村民在公示期内没有看到公示文件问题。我县林业局已于2017年7月16日将《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乐东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九所镇龙栖湾省县级储备地范围内林木砍伐许可证的公示》分别在九所镇政府公开栏、九所镇罗马村委会政务公开栏、九所镇四所村委会办公楼门前进行张贴公示。九所镇罗马村委会书记表示,是村委会在县林业局张贴公示后3-4天时间把县林业局的公示进行复印,并拿到罗马村其它地点进行张贴。7月16日至7月22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7月24日,县林业局派林业技术人员到申请采伐地点对该地块的四至、面积等进行实地核查,并形成核查意见。7月31日,县林业局依法给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群众反映看到此公示文件时间已过时情况不属实。  3、关于村民反映砍伐证权属为个人的质疑问题。我县对位于九所镇罗马村的省、县级储备地林木的补偿工作已完成,其林木权属已从罗马村委会集体所有转移为乐东县人民政府国有(罗马村委会和九所镇人民政府均出具证明材料)。2017年6月9日,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县林业局提交《关于给予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函》(乐城投函〔2017〕125号),要求县林业局办理位于九所镇罗马村龙栖湾省、县级储备用地上林木的采伐手续。其申请采伐林木的主体为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国有。由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给予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位于罗马村委会龙栖湾储备用地上林木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证号为:46902714170731001、46902714170731002号)时,因工作疏忽,将核发的这两份《林木采伐许可证》中“权属”一项,应填为“国有”,误填为“个人”。但并不影响《林木采伐许可证》中准许采伐的采伐主体(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位置、范围、面积、蓄积、出材量及采伐方式、采伐时间等准确性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合法性。群众质疑造假情况不属实。  4、关于相关部门直到今日都没有出面解决此事问题。对此问题我县已回复多次。拟采伐林木伐区地块是省级、县级储备地,不在县重点公益林管辖的范围内,规划地类为非林地,离海水最高潮位线最近距离在200米以外。林木伐区采伐材料齐全,手续合法,不存在非法采伐行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举报不属实,无处理和整改措施。

24

D23028

之前群众反应的乐东抱由镇桥南路乐东思源中学和育才路附近的江北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昌化江问题(D15080)已过去两周,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媒体也没有公布对该问题的处理结果。昌化江是乐东的水源地。

乐东

其他

1.县分管副县长召集会议,责成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牵头组成调查组立即对县思源高中、江北小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抱由镇、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和江北小区物业公司作为污水处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县思源高中、江北小区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并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县环保局于8月25日联合县教育局、县水务局、抱由镇、县思源高中和海南乐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调查组采取现场排污口检查、采取水样、调查询问等方式对县污水处理厂、县城昌化江沿岸和排水沟的污水进行了取样、现场排查,并详细地询问县江北小区海南乐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县思源高中的负责人。3.调查组详细查看县江北小区、思源高中污水设施运行情况,发现县江北小区、县思源高中污水设施存在问题,县江北小区和县思源高中因乐东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尚未建成使用,确实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昌化江现象,因江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已于2017年7月中旬完成环评审批,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已经有解决方案,反映不属实,有关媒体没有公布对该问题各项整改和落实措施,是因为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这方面反映属实。

属实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责成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思源高中、抱由镇政府及江北小区物业海南乐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措施处理上述反映的问题;二是加大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乐东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已立项,厂址选择在中线高速公路东侧山腰缓坡处,厂区占地面积约为59.56亩,包含远期扩建用地。主要解决江北片区2万多人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污水处理厂采用A2/O生化池+高效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节能评估和审查、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及评估、施工图图审及预算评审,预计12月份招标后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江北新区生活污水直排昌化江问题;三是我县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工作,在9月30日前让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四是要求抱由镇、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检查,建立污水处理动态预警监控机制,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专人管理、专人维护,严格治理超标准污水、垃圾等其他污染物排放。五是在有关媒体公布公开需要整改和落实的措施,加强宣传力度,消除群众对此问题的忧虑和反复投诉。

25

D22076

群众对临高临城镇文明西路水沟未封盖等污染问题(受理编号D13107)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政府只是简单打捞,未从根本上解决该排水沟黑臭问题,现在仍有居民向排水沟排放污水和乱扔垃圾。

临高

其他

在此之前,8月24日县水务局联合县市政园林局、水务公司展开调查,该水沟主要功能是排放居民区、街道雨水,没有盖板,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沟里,垃圾经发酵产生臭味,在下雨天气,雨水经垃圾浸泡污染后,排入文澜江。由于该排水沟地处旧城区,地下管道复杂,需要进行系统治理才能全面解决问题。根据调查结果,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人员对该水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垃圾废弃物,疏通水沟暗段,并设置护栏对水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乱扔垃圾;二是设置警示牌,宣传告诫警示附近居民做好自我管理,禁止乱丢乱放垃圾;三是将该水沟治理列入旧城区改造计划,进行系统治理。

9月2日上午,县市政管理局再次到现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水沟前护栏、警示牌还在,水面有垃圾漂浮物,未散发臭味。据周边居民反映,该水沟主要是排放街道和住宅区雨水。由于是旧城区,地势较低,如对水沟进行修整添加盖板。在暴雨天气时,将会出现雨水无法及时排走,漫入周边居民房屋的情况。因此部分周边居民不赞成对水沟进行封盖。

属实

1、再次组织人员对该水沟明沟段进行清理,清除垃圾废弃物;对水沟暗沟段进行清理疏通。同时,要求负责该区域清理保洁环卫小组每日进行查看,发现垃圾立即清理,确保该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利用收运车在收运时进行广播宣传,禁止往河湖沟渠内乱丢乱扔,确保县城区河湖沟渠干净无漂浮物。

3、将该水沟治理列入旧城区改造计划,进行系统治理。

目前,水沟中的垃圾废弃物已清理干净,不定时对水沟进行查看,正在进行河湖沟渠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26

D23014

临高皇桐镇龙坡管区中林村委会加遗村河边,某村民的绿化橡胶树林(13亩)被非法砍伐,用于挖沙。2016年曾向公安、法院部门投诉,无果。

临高

生态

9日2上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皇桐镇政府与中林村委会干部等工作人员到临高皇桐镇中林村委会加遗村河边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在河边有一废弃采沙点,该采沙点属于非林地,附近没有种植过橡胶,反映橡胶树林(13亩)被非法砍伐不属实。

部分属实

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临高皇桐镇中林村委会加遗村河边巡查与监管,坚决打击非法挖沙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组织当地镇、村干部种植马占树恢复生态环境。

27

D23020

2016年至今,临高皇桐镇中林村委会加遗村中林桥靠近河边有一片16亩橡胶林,有人企图要挖沙而破坏橡胶林,目前已砍掉橡胶41株。曾向环保局、公安局投诉,仍未解决。举报人反映其家庭困难,以种橡胶为生。

临高

生态

经核实,该地目前没有挖沙而破坏橡胶林的现象, 2016年被砍幼林橡胶41株,目前曾被砍的橡胶部分树头已经萌芽、但部分树头腐烂,其余的橡胶长势良好,据了解,41株被砍幼林橡胶于2016年8月被砍,属于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当事人向皇桐镇龙波派出所报案,皇桐镇龙波派出所已经受理该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属实

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皇桐镇中林村委会加遗村中林桥靠近河边的幼龄橡胶林巡查与监管,防止非法挖沙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被砍掉的41株橡胶属于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皇桐镇龙波派出所已受案并依法查处当中。

28

D22055

针对“陵水椰林镇和平居委会新兴路51号隔壁一小巷附近生活垃圾及附近食品加工厂污染问题(受理编号:D14106)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问题未得到改善。

陵水

其他

9月1日晚23时,县委常委吴佳敏组织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和椰林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赶赴投诉所在位置(椰林镇新兴路),对投诉案件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8月24日,我县已对该加工厂作出处罚,但该加工厂仍在生产作业,产生的污水仍排入附近的小水沟。

属实

1.我县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加工厂立即停业整改,待政府对排水沟进行疏通维护完毕后再试生产,如果仍然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作坊须搬出街道。涉事作坊表示积极配合整顿。

2.我县对小水沟进行清洗去除臭味和彻底清扫整治周边环境卫生,并铺设了板盖封闭水沟。

3.我县将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组织相关部门继续跟踪食品加工厂落实整改情况。

29

D23013

陵水县椰林镇北斗东四路口有一散装水泥出售店,贩卖水泥时产生扬尘,污染空气,影响周边上百人。

陵水

扬尘

2017年9月1日晚,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垒带队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椰林镇等部门到现场核实。经现场查看,该水泥店里停放着一辆大卡车,大卡车里装满数十包水泥贩卖。由于该地段周边都是住户,装卸水泥和购买运输水泥来往车辆会导致扬尘飘散,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部分属实

1.9月1日晚,我县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水泥,做好防尘处理,同时限定当事人在9月2日上午前把剩余水泥全部搬离。

2.9月2日上午,该店已停止营业,并把剩余水泥全部搬离。

30

D22051

1.针对琼海嘉积镇金弘基小区及山水汇园小区北部500米泮水村垃圾场焚烧垃圾问题(受理编号:D04054)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群众反映目前焚烧时间为凌晨2点左右,雨季时大量污水排入周边农田及万泉河,破坏生态环境;2.琼海大路镇存在大量熏槟榔现象,产生大量浓烟,污染空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琼海

其他、水、大气

1、经调查核实,在泮水垃圾场内,未发现有人为焚烧垃圾现象及焚烧痕迹。该场地距离最近的河流泮水河尚有900米左右,没有发现有场区污水流入周边农田及万泉河现象,举报不属实。

2、经调查核实,大路镇在8月24日曾排查出烟熏槟榔加工点7处,加工灶358个,截止至8月底前已全部拆除完毕,未发现烟熏槟榔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琼海市城管局安排专门人员在9月2日晚上11点至9月3日凌晨3点之间、9月3日晚上11点至9月4凌晨3点蹲点排查,尚未发现有垃圾焚烧现象。

2、琼海市大路镇加强宣传与排查力度。一是第一时间组织驻村领导及干部深入各驻点村对烟熏槟榔加工情况进行大排查,并开展持续性排查工作。二是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力度,安排工作人员经常性到各村不断摸底排查,杜绝槟榔灶出现死灰复燃现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宣传,在群众中广泛普及烟熏槟榔的污染危害,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31

D22054

琼海大路镇湖仔村委会400米处有一村集体鱼塘(约60亩),8月31日早上有工程车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至鱼塘,导致鱼塘表面漂浮着泡沫、杂物。曾向环保局及镇政府投诉,仍未解决。

琼海

水、垃圾

被举报的对象为琼海市大路镇湖仔村委会的一处废弃石坑,面积约为60亩,水深10多米,共涉及湖仔村委会湖仔一、湖仔二、坡上园三个村小组的集体用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经调查核实,830日起,连续两晚有工程车拖运建筑垃圾倒至石坑,水面存在有泡沫、尼龙袋等杂物漂浮现象存在,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属实

1、立即召集人员利用冲锋舟、挖掘机、手扶拖拉机等设备对石坑水体里的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并安排清洁队清理现场垃圾,目前仅剩余少量边缘垃圾未清理干净。

2、在石坑倾倒处设置挡土墙,防止有工程车再次往石坑里倾倒垃圾。

3、在石坑周围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语立牌,并设有举报电话,严防乱倒垃圾现象。

4、组织湖仔村委会周边三个村小组的村民成立一支村级环保联查队,对村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大排查,发现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32

D22069

琼海市嘉积镇泮水医院后面有个占地几十亩的机械加工场地,进行电焊、氧焊、喷漆等作业,喷漆时散发臭味,电焊、氧焊时光线刺眼。每天凌晨1-2点有汽车进出卸货,鸣笛及卸货时声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该问题已存在2年。

琼海

大气、噪声

经现场核实,被举报对象琼海嘉积恒利豪钢材商行在电焊、氧焊时光线刺眼;喷漆时现场有臭味;现场作业、汽车进出卸货、时声音很大;周围存在环境“脏、乱、差”问题。

属实

一、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对该商行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商行即日起对全厂区环境卫生“脏、乱、差”进行整改,做好周围环境卫生工作;二、责令该商行在电焊、氧焊作业时采用全封闭作业;三、责令该商行减少喷漆作业,如需喷漆作业,须设置专门封闭的喷漆房,避免臭味影响周边居民;四、责令该商行调整作业时间,作业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休息时间不准作业,消除噪音扰民;五、为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琼海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专门督办小组,对该商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一旦发现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严厉处罚。

33

D22074

群众对琼海嘉积镇雅洞村委会第6小队养猪杀猪户污染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受理编号D11084)。该猪场主要购买活猪后进行宰杀,虽不以养猪为主,但一直有活猪存在。投诉后有人实地检查,未提出彻底的整改措施,只是对排泄物进行简单的覆盖工作,应付了事。

琼海

其他

现场调查时发现:

1、26头猪已于8月21日全部售卖。2、8月22日已组织人员对该养猪场内的粪便进行人工清运干净并进行全面消毒,并非只对“排泄物进行简单的覆盖工作”。

3、8月23日-25日对该养猪场进行改造,已经封堵填平污水直排沟,拆除养猪设施(投食口和猪槽),保留的猪棚已改造成存放间,做为木材及杂物储藏使用。

4、9月2日上午嘉积镇专项核查组赴现场核查,在该养猪场内未发现有活猪存在,也未发现生猪宰杀工具及宰杀场所。同时向村干部和当地村民了解到,雅洞村内及周边也没有生猪屠宰场。

不属实

“不属实”说明:经实地调查、走访,1、该养猪场原有26头生猪已售卖,现场未有生猪,同时未发现生猪宰杀工具和宰杀场所;2、8月22日-25日,已组织人员对该养猪场内的粪便进行人工清运干净并进行全面消毒,同时通过封堵填平污水直排沟、拆除养猪设施(投食口和猪槽)等整治措施改造成存放间,并非只对“排泄物进行简单的覆盖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巡查力度。组织镇联防队员和村干部不定时巡逻,严防该养猪场圈养生猪死灰复燃。二是深入村民家中,将环保知识进行宣讲,杜绝私设生猪屠宰场的行为发生三是要求村干部加强该猪场周边卫生清洁,发现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确保环境干净无臭味。

34

D22092

1.琼海嘉积镇富海路先锋城大门斜对面、雅马哈摩托车专卖店后方有一水泥仓库(2个铺面,共占地约400平米),每日早7点半至下午6点半不定时装卸,产生的粉尘影响周边居民;铺面前方有一片裸露的黄土地,造成混合型扬尘污染;2.水泥仓库门口有一将近1千平米的空地,用于钢筋装卸和粗加工,夜间(12点以后)、清晨(6点至7点)用大型吊车、简易型拖拉机装卸钢筋,噪音扰民。

琼海

扬尘、噪声

经现场核实,被举报对象琼海嘉积金刚建材店确实在早7点半至下午6点不定时装卸,产生的粉尘影响周边居民;被举报对象确实在夜间(12点以后)、清晨(6点至7点)用大型吊车、简易型拖拉机装卸钢筋,噪音扰民;另外,执法人员还发现周围存在环境脏乱差问题。

属实

一、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店家即日进行全面整改,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二、责令该店家在室内装卸水泥,并且在装卸水泥时必须采取降尘装备进行作业,消除粉尘对周边居民影响,否则将责令停业整改;三、责令该店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7:00-12:00,下午14:30-17:00,休息时间不准用大型吊车、拖拉机装卸钢筋,消除噪音扰民;四、为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琼海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专门督办小组,对该厂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一旦发现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严厉处罚。

35

D23027

群众对之前反映的琼海潭门镇上试村的上试岭山坡环卫车倾倒垃圾的污染问题(D20022)有补充:1.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倾倒垃圾至今;2.垃圾倾倒场占地约27亩。

琼海

垃圾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为潭门镇垃圾临时堆放点,占地16665平方米,约25亩。所举报情况不属实。2012年启用至今,背靠山坡,三面有围墙,安装大门,且配备管理室,聘请2名专职人员管理,按时喷药消毒,灭杀蚊虫,并部分覆膜。2017年8月,潭门镇政府对该场进行升级改造,场地硬板化,修建渗滤液池,并全面覆膜。目前有轻微异味,但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不大。所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目前已进行垃圾堆放封场处理,待市焚烧厂二期建成后开始将存量垃圾运往焚烧厂处理,恢复场地复耕复绿,预计完成整治时间为2019年。

36

D22067

群众对琼海市嘉积镇新朝村委会排田村洗涤厂环境污染问题(受理编号D17010)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执法人员让其28日停业整改,但目前还在生产。

琼海

其他

9月2日上午,琼海市嘉积镇委副书记、镇长黎纯才,副镇长吴斌,镇主任科员雷乃益,1名镇干部及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嘉积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到达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该洗涤厂存在继续生产迹象。但是,由于之前洗涤厂生产时排放的废水经三级净化池和附近村民的生活污水均排入公共池塘,造成池塘水质污染。

属实

整改措施:一是由市供电局对洗涤厂进行断电处理。二是再次明确要求洗涤厂立即停止营业,负责人当场表示将把洗涤厂关停,今后不再进行生产,即日起办理注销手续。三是嘉积镇牵头成立联合巡查队,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洗涤厂真正关停,不复生产。四是下一步嘉积镇将支持排田村在田头建立一个20立方的三级净化池,并在净化池和池塘之间铺设一条约100米长的排污管道,解决洗涤厂洗涤废水直排村集体公共池塘的问题。

37

D22072

三亚师部农厂路瑞达石材加工基地25号仓库内存储有异味的物品,从排风系统和窗户向外散发很浓臭味,基地内到处是老鼠。该问题已存在2-3年。

三亚

大气

1.三亚恒大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三亚瑞达石材加工基地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在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该公司将25号仓库租赁给三亚永华饲料店,该饲料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

3.三亚永华饲料店在仓库中储存约15吨的农畜牧业饲料散发较轻的异味,现场并未发现仓库散发严重的浓臭味和到处是老鼠的现象,但因现场有货物包装破损,防鼠措施不完善,可能存在有老鼠的现象。

部分属实

2.三亚永华饲料店伍永花正在按照要求,对缝隙采取泡沫胶密闭、安装除臭设备设施、对饲料再次进行密闭加层、做好仓库卫生,及时清除破损货物等整改措施。预计在2017年9月8号前整改完成。

3.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对瑞达石材加工基地25号仓库散发出气味的整改措施进行督查检查。

38

D22075

三亚吉阳区同心家园五期北区地下室因有人进行油漆作业,加上汽车尾气排放,长期不通风,请人监测后结果显示地下室甲醛等有机污染物严重超标,已有2年时间。

三亚

大气

“同心家园”五期北区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琼土环资审字[2011]365号))、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琼环函[2016]1080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号[2016]096号)。该项目地下室排风口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信访人反映的长期不透风情况不属实。

2017年8月23日,该小区8栋楼有位业主把自家柜子放在地下室内进行喷漆翻新。

3.2017年9月5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小区地下室甲醛等有机物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甲醛等有机物均达标。信访人反映的甲醛等有机物严重超标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物业发现业主在地下室喷漆翻新柜子后,及时予以制止,业主表示理解并及时改正,目前喷漆行为已整改完毕。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的巡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39

D22064

屯昌县南坤镇坤明街98号有人养猪(规模有十多头),排泄物散发浓重臭味,四周全是居民区,建议搬迁。

屯昌

大气

该猪场现有生猪存栏量39头,其中母猪8头,仔猪31头。建设地点位于城镇居民区内,粪污直接排入生活污水沟,臭味浓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县畜牧局对覃广威养殖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定其于2017年9月5日前将所饲养的生猪全部清理出场;于2017年9月6日前将猪场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并进行消毒。目前该养殖点存栏的39头生猪已全部转移。

40

D22096

屯昌昌盛南路生态区花金大酒店建设施工时,将附近二十多户居民的排污沟全部堵死,6年间居民污水无法排出,经常溢入居民区。曾向屯昌信访局反映多次未解决。

屯昌

9月2日上午,蔡积东副县长带领县市政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屯城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屯昌县昌盛南路华君大酒店周边居民区进行实地调查。经核实,屯城镇昌盛南路生态区居民区,长期无法正常排放污水,污水淤积情况属实;生态区居民区的排污沟堵塞问题,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将依法查处。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由城投公司负责该居民区的排污管道开挖、污水清理和填充处理工作,市政局负责将居民区排污工作纳入排污管道规划。

2、由屯城镇政府负责做好该区域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耐心宣传相关创卫和环保的知识。

3、对于被堵管道路线,由县市政局、县国土局和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还居民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41

D22047

万宁礼纪镇合兴村某村民饲养几十头猪,臭气严重,周围村民无法忍受。

万宁

大气

信访件所反映的养猪场为礼纪镇合兴村委会村民杨明春所建猪舍,栏舍面积约300㎡,现存栏生猪60多头(其中:6头母猪)。环保及排污设施相对简陋。存在臭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问题。

属实

1.责令杨明春在2017年12月30日前将现存栏生猪出售完,期间要加强栏舍及周边卫生清洁管理,及时将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后的沼液外运消纳处理,防止沼液、臭气外排。

2.杨明春需继续饲养生猪应将养殖数量控制在年出栏50头范围内,并完善建设与养殖数量相匹配的环保设施。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后及时外运消纳处理,确保不再污染环境及不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42

D22062

万宁礼纪镇群坡村委会后面15米处有一中和砖厂(主要生产灰白色的砖),已有十年的时间。生产过程中散发刺鼻臭气,加工的沙土堆积在砖厂里,扬尘四溅,且有噪声污染。该厂距离居民区10-20米,距离群坡小学20-30米。目前得知督察组到来,已暂停营业,群众担心督察组离开之后,会继续生产。

万宁

大气、扬尘、噪声

该砖厂手续较完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万宁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充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该项目选址建设是可行的。该砖厂目前锅炉使用木材作为燃料,虽然在运营期产生的锅炉废气经水雾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冷却、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2017年6月28日废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砖厂的废气排放指标均达到环评批复要求,但该厂各种环保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厂区硬化道路少,绿化少,厂区环境差,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此外,群众反映距离群坡小学20-30米,经查看,群坡小学几年前已撤并到礼纪中心小学,已没有学生在校,且学校距离约为80-100米。

部分

属实

一、石灰车间实现封闭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二、硬化道路1500平方米。

三、种植绿化苗木吸尘,清扫卫生,定期洒水,美化厂区环境。   

四、锅炉燃料要使用生物颗粒,生产时水雾除尘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并按季度向市环保局提供监测报告单。

五、安装高压喷雾除尘器降尘、以及淡化异味。

六、厂里的堆料,必须使用防尘网进行遮盖。

七、按规定时间作业,防止生产时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作息。

43

D22091

万宁龙滚镇金航幼儿园对面200米处有一个养猪场(规模上千头),散发浓重臭味,尤其是下雨天及每天晚上8点之后,养猪场距离居民区不超过200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万宁

大气

反映的养猪场为万宁卢涛生猪饲养专业合作社所建养猪场,位于龙滚镇新市村委会青山园村,占地面积约为113亩,年出栏生猪5800头,环保及排污设施相对简陋。该猪场位于龙滚镇新市村委会青山园村居住区约200米范围内,属禁养区。该猪场虽占地面积113亩,实际使用面积为10亩,设计养殖规模为5000头,现实际存栏不到300头。该猪场在2012年6月曾取得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但该猪场项目至今在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已投入使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9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存在散发臭气问题。

属实

1、因该养猪场位于龙滚镇新市村委会青山园村居住区200米范围内,属于禁养区。市农业局责令该养猪场将现存栏猪销售完后,停止养殖。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猪场拆除并清理干净,确保不再污染周边环境。

2、在整改期内,养猪场应全面清理栏舍及粪污,清除臭味,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后及时外运消纳,防止污水、臭气外排。

3、万宁卢涛生猪饲养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卢裕河向龙滚镇政府签定了三个月内出售存栏生猪并拆除所有养殖设施、恢复生态现状的保证书。

44

D22041

1.文昌铺前镇七星岭原高尔夫球场附近有一规模8000头的养猪场,排泄物排入附近水池,且距离最近住宅仅1公里,臭味浓重,影响居民生活;2.七星岭大海附近有100-200亩虾塘,养虾废水直排大海。

文昌

大气、水

存在问题:一、文昌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存在问题。(一)养猪场干粪收集没有及时运至干粪堆放棚,导致产生一定的臭味污染空气。(二)养猪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缺乏全面管理。(三)养猪场污水处理设施转运记录不完善,记录内容简单。(四)养猪场未定期对沼液和场区周边臭味进行自行监测并公示。二、文昌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鱼虾养殖基地存在问题。鱼虾养殖基地内没有发现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养殖废水通过一处排污口排入自然沟流进大海。

部分属实

截止9月6日,经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局、市环保局和铺前镇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核查,2个养殖场(基地)已完成整改:    一、文昌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一)已完成猪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做到整洁有序生产,产生臭味污染空气问题得到解决。(二)已完成猪场饲养管理规范化,做到干粪及时清理及时转运至干粪棚,产生臭味污染空气问题得到解决。(三)已完善沼液转运台帐记录,完善养殖场环保管理规范化。(四)根据海南海沁天城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对猪场内部及周边空气质量进行采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2017—09]24号),检测结果为达标。    二、文昌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鱼虾养殖基地。已开始动工建设净化沉淀池,目前已建成养殖废水沉淀池5个,并在沉淀池周边设立沉淀池安全警示标识,实现养殖废水净化排放。

45

D23012

文昌市迈号镇西街迈号中学旁有一钢筋厂,生产时钢筋铁屑满天飞,污染空气。

文昌

扬尘

经调查,该钢筋厂名称为:文昌迈号史秀建材加工店,位置位于文昌市文城镇迈号西街,距离迈号中学约700米,属于个人经营的小型钢材加工店,有营业执照,于2013年5月7日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水泥、建材、钢筋加工、销售,目前处于营业状态。由于该建材加工店位于临街铺面,紧靠周边从事其他经营的铺面和居民住宅,在加工切割钢材时产生铁屑乱飞和气味对周边的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一、经工作人员上门要求经营者不再在作息时间进行加工,切割建材时要采取半封闭作业,避免铁屑乱飞影响到周边的居民,该店主也同意工作人员提出的处理意见,承诺马上进行整改。9月3日该钢材加工店已落实整改,不在作息时间进行加工作业,并采取了半封闭作业。

二、市环保局9月5日对该建材加工店加工切割钢材时空气进行检测,9月8日可出检测报告,依据检测结果再做进一步处理。

46

D23021

文昌翁田镇西排崀村利用村边水库灌溉农田,新市区的生活污水直排水库,水库的水呈黑色,散发臭味,导致农田无水灌溉,且下雨时水库断堤。该问题已持续多年。

文昌

水、大气

村边水库实际是60年代政府出资建成,面约4亩的山塘湿地,主要作用是过滤、净化镇墟部分生活污水,再从下游田洋的双灌沟中继续排放,由于现在镇墟扩大,人口增多,该生态湿地起负荷工作,造成水质变差,雨量较大时漫过堤坝,渗入农田排放沟,造成一定污染。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翁田镇政府计划2017年10月动工修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在水塘前修建雨污分流井(平常收集污水,下雨时雨水满井自然溢走,部分雨污合流水进入水池)。同时,加高水塘的水坝高程,增大容量,对水塘进行水生态修复,先将现水塘中的黑臭水抽走处理,后在水塘中种植水生植物,自然净化水质,后期可形成景观。

47

D23026

文昌铺前镇隆丰村隆丰水库旁有一占地几百亩的养鸭厂(规模几万只),整个村庄散发臭气、污水污染隆丰水库,村民饮用水有异味。

文昌

大气、水

存在问题:

一、彭开胜简易鸭棚约10平方米,其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缺乏管理,粪便没有及时清理,导致产生一定的气味。

二、养鸭场大部分鸭活动于鸭棚外和水库中,粪便直排导致散发一定臭气影响周边环境和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养鸭场在水库区的养殖行为未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属实

截止9月6日,经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和铺前镇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彭开胜养鸭场已完成整改:

一、养鸭场存栏鸭已全部清栏停产,水库中未发现有养鸭情况,并自行拆除10平方米简易养鸭棚及相关设施。

二、彭开胜养殖户已对养鸭棚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气味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问题得到解决。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山头村和罗同村的村民饮用水井水质情况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报告尚未出具。

四、根据文昌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文环监字2017-JT-049)表明,水库鸭养殖区水质为V类标准(单独评价总氮时为地表水V类,悬浮物不参与评价);隆丰水库排水口水质为IV类标准(单独评价总氮时为地表水V类,悬浮物不参与评价)。

五、彭开胜已书写承诺书,在没有取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保证不在水库中继续放养鸭的行为发生。铺前镇政府和隆丰水库管理站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水库没有违法养殖行为发生。

48

X22009

澄迈福山镇福山咖啡度假区围绕附近村庄150亩水塘开发房地产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因目前福山镇未接通自来水及污水管网,该项目必然会对水塘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澄迈

其他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酒店及旅游度假区项目尚未正式施工,待企业依法依规完善报批手续后才会正式施工,现阶段不会产生噪音、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二是项目业主已主动将项目现场排污管道接入福山风情镇中心区排污管道系统,最终排入中心区污水处理收集站处理,并不对福山风情镇中心区水塘产生污染。该项目附近水塘仅约85亩,水塘在建设福山风情镇中心区时已征收,现为政府储备地,项目围绕水塘建设的情况属实,而举报者反映该项目必然会对水塘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事项不属实。    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现场对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是:一是要求项目业主立即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并签订保证书承诺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环保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落成不对周边村庄及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二是及时公示核查情况,组织项目业主向周边村庄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安抚民心;三是继续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项目业主按项目实施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报批手续,确保项目在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前不得动工。

问题解决情况:项目业主已对未规范处理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今后生活垃圾将规范放置在指定位置垃圾桶内,由相关管理单位定时清运处理。

49

X22038

澄迈老城马村港、儋州洋浦港、临高金牌港、东方八所港、三亚南山港(瑞泽公司)、琼海龙湾港、文昌清澜港的所有水泥中转库均未办理环评手续。这些水泥中转库转运散装水泥,没有防尘设备,对大气污染严重。

澄迈

扬尘

经核实,该转办件中群众举报的对象里,只有马村港位于澄迈行政管辖范围内,其反映的水泥中转站的运营方为海南汇佳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佳城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汇佳城公司水泥中转站2015年开工建设时,确未办理环评审批的相关手续,存在为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但在我省2016年开展的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中,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函》(琼环函﹝2016﹞817号)的文件要求,该公司委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了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并在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环评手续已经完善;    二、水泥中转站的5个罐体均为密闭式,且均安装了粉尘吸收装置,吸收的粉尘重新进入罐体,没有外排,对罐体中的水泥或者矿粉进行转运时,也是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密闭的槽罐车中,粉尘外逸的情况并不明显,该公司也配备了两辆5吨的洒水车对场地进行清洗和降尘。                      

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地面累积的粉尘未及时清扫,造成厂区产生一定程度的扬尘。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是:一是责令汇佳城公司对厂区环境进行彻底清扫,并增加洒水车洒水的频率,有效遏制场地扬尘的产生。二是加强对该企业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问题解决情况:已对场地内的积灰进行全面清扫,并安排洒水车每天至少四次对场地进行清洗,在进行装卸水泥或矿砂时,洒水车现场待命,一发现有扬尘现象,立即进行洒水作业。

洋浦

扬尘

经查,投诉件中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洋浦港内建有8个水泥仓库,均为洋浦蓝岛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建,其中4个已经办理环评手续,另外4个没有办理;2、洋浦蓝岛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储存、物料输送等全过程采取了封闭运行管理,且安装布袋式脉冲除尘器,卸船设备有负压式卸船机和螺旋高效卸船机,没有明显粉尘产生。

部分

属实

1、对洋浦蓝岛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个中转库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以72970.00元罚款。

2、要求洋浦蓝岛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好环保局下达的责令改正决定,及加快环评修编工作,并继续做好粉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临高

扬尘

临高县内有海南玉兴贸易有限公司和海南临高伟顺达建材有限公司港口水泥中转库项目,2家公司港口水泥中转库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其中海南玉兴贸易有限公司港口水泥中转库项目于2013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有起水设备一套,提升机两台,收成设备两台,大储藏罐三个(1700吨/个),小储藏罐三个(120吨/个)和一条生产线,设备自带除尘设施。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浇灌,垃圾由环卫部门转运,散装水泥转运至储藏罐全程封闭,零散销售时会有扬尘产生。海南临高伟顺达建材有限公司港口水泥中转库项目于2011年8月开始建设,2012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有水泥八嘴包装机,提升机,脉冲除尘器,螺旋空压机,3个100吨散装罐,3个1500吨储藏罐和2套卸船设备,包装机自带脉冲除尘器1套,3个储藏罐自带除尘器设备,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浇灌,垃圾由环卫部门转运。散装水泥转运至储藏罐全程封闭,零散销售时会有扬尘产生。上述2家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和2017年1月通过租赁取得港口水泥中转库项目的经营权。

属实

县生态环保局对海南玉兴贸易有限公司和海南临高伟顺达建材有限公司港口水泥中转库项目违反验收制度行为立案调查,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生产。目前,海南玉兴贸易有限公司和海南临高伟顺达建材有限公司未缴纳罚款,履行停止生产决定。

东方

扬尘

2017年9月2日上午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王唐荣、张恩流、郑伟潼、陈义武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调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1.该公司于2017年5月9日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于2017年8月10日投入使用,并向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申请试生产;2.该公司主要中转的产品为矿粉渣;3.该公司建有脉冲单机袋式除尘器17台;分别是1号储罐散装放料口3台和灌顶1台吸尘器;2号储罐散装放料口2台和灌顶1台吸尘器;3号储罐散装放料口1台吸尘器;4号储罐散装放料口1台吸尘器;5号储罐散装放料口1台吸尘器;1号提升机2台吸尘器;2号提升机2台吸尘器;1号、2号、3号皮带输送机各1台除尘器;风机4台,3台全封闭带式输送机,已全部投入使用。该公司主要产生粉尘环节是从货轮将矿粉渣卸货至输送带运输至存储灌过程和灌注罐车及运输过程。

部分属实

1.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要求该公司采取专人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专管。

2.继续对该公司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进行跟进。

三亚

扬尘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港中转站项目为水泥仓储项目,项目于2016年建设,2016年10月投入试运行,总投资2500万,设计中转量为50万吨/年,已建成水泥罐有8个,2个大罐理论容量5000吨,6个小罐理论容量1000吨,已建有气箱脉冲布袋收尘器28台,运行过程中采取密闭措施。该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备案登记。

属实

2017年9月3日,崖州区环保局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港中转站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目前,该中转站已停止生产。2017年9月4日,崖州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港中转站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琼海

扬尘

经联合琼海市潭门镇政府、琼海市规划建设局、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琼海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现场调查,龙湾港的水泥中转项目近期处于停产状态,经了解该项目月转运量为3至6万吨,每天转运量为1000-2000吨,一天50辆次左右。该项目水泥传送带基本已密封,现场发现有几处遮盖已破损,厂区中部水泥分装(装袋打包)车间未进行密闭处理,生产时容易产出粉尘。厂区部分地面未进行硬板化。该龙湾港的水泥中转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该项目除尘治理设施配备不完善。

属实

针对龙湾港的水泥中转项目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针对针对龙湾港的水泥中转项目未完善除尘污染治理设施,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现场要求该企业完善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投产。  现龙湾港的水泥中转项目已停产整改,待完善相关的污染治理设施后,依法完善环保手续。下一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对该水泥中转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文昌

扬尘

经调查核实,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的水泥矿粉项目,建有漏斗、吊机、一条输送带、卸船机、储存库等设备以及粉尘收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的水泥矿粉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无法核定该项目是否会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

部分属实

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的水泥矿粉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对该公司作出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项目未经环保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作出责令其水泥矿粉项目停止生产并处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0

X22003

儋州白马井镇寨基地村委会老坊村村民在海边集体的土地(白马井镇政府旁)上种植林地(约1-2亩),该土地是海边的防风林地,却被白马井镇政府将林木全部推倒。反映人认为这是公开破坏海防林。

儋州

生态

经GPS测量,发现有1.5935亩的海岸带地块(非规划保护林地)被平整,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经对比2016年的影像瓦片,该地块在平整前,地表上有海防林。

属实

1.市森林公安局已受理该毁坏海防林案件。目前,正在查处中;2.儋州市农业委员会已制定《儋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儋州市白马井镇寨基村委会老坊村海岸带地块复绿造林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复绿造林工作。

51

X22015

儋州那大镇尖岭脚大片生态林被破坏,偷挖林地建房,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儋州

生态

经现场核查,尖岭脚东、南面已经硬化3条水泥路和尖岭脚东面建有3栋房屋,紧挨山体的部分岭脚建有约50米的混泥土档土墙,在尖岭脚的南侧有挖土痕,经套对《儋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图件,不属于规划保护林地。

部分  属实

市国土局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儋国土资[2017]248号)和向市政府报告。对尖岭脚南面涉嫌非法砍伐林木问题,市国土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

52

X22016

儋州和庆镇和庆村委会干部将和庆至和舍公路两边土地擅自出售给石场老板,目前设有10多个石场(大石场约100亩、小石场约50亩),开采形成的深坑约100米,导致水土流失,大量生态林被破坏。

儋州

土壤、生态

和庆镇和庆村委会周边只有两个废弃矿场,矿场存在因开采过后土表裸露的情况,没有发现大量生态林被破坏情况。和庆黑岭旧桥头黑岭矿口石场和白石岭采石场两个石场矿口已闭坑停产。

部分属实

市国土部门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案》,于2017年底前,完成对和庆黑岭旧桥头黑岭矿口石场和白石岭采石场两个石场进行复垦复绿,并进行验收。

53

X22017

儋州市木棠镇春马公路至小薛村、潭龙村、水流村一带的海岸带大片红树林被破坏,修建养虾池,严重破坏海岸生态环境。

儋州

生态

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20年代初,因受“黄金海岸”大开发影响,该岸段部分红树林被破坏,用于挖建养殖池,养殖污水直排入海,影响周边海水质量。2010年至今,该岸段未发现有破坏红树林挖建养殖池的情况发生。

属实

将该区域的红树林纳入重点公益林规划,进行严格保护。通过退塘还湿(林)、等方式逐步清理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养殖池。

54

X22018

儋州市那大镇每日早晚,夜宵店和早餐店到处乱摆乱放,油烟机噪音扰民。

儋州

噪声

经调查,文化南路、东坡路、农垦北路、解放路等街道个别夜宵店、早餐店业主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放桌椅货物和抽油烟机噪音扰民的现象。

属实

一、对临街业主进行教育劝导,劝诫业主将货物搬入店内文明经营,并责令抽油烟机噪声大的业主暂停使用抽油烟机和安装设置消音隔音设施设备,减小噪声分贝,避免噪声扰民。

二、将那大城区分成四个大片区,每个大片区细化为5个小片进行网格化管理,从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局、那大镇政府等单位抽调人员分组划片,定人定岗定责每天开展巡查整治。

三、由于那大城区占道经营等城市乱象整治过后容易反弹,市城管执法支队结合我市“一创五建”工作,研究制定了《那大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加强对那大城区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拉乱挂等城市乱象的巡查整治,不断巩固整治实效,提升我市市容环境水平和质量。

55

X22019

儋州那大镇许多摩托车修理店私搭简易棚占道经营,污油污染路面。

儋州

其他

经巡查发现,那大城区个别摩托车修理店业主为了便于维修车辆,私自占道设置活动遮阳蓬伞,且在修理车辆的过程中导致污油污染路面。

属实

一、执法人员逐条街道巡查,对业主进行教育劝导,劝导业主入店修理,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行清理乱设置的活动遮阳蓬伞和门前污染路面。

二、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联合那大镇政府每天加强巡查整治,一经发现占道经营、乱设置遮阳棚伞、私搭乱建简易棚等现象立即责令业主整改。

三、由于临街店铺出店经营问题整治过后容易反弹,市城管执法支队结合我市“一创五建”工作,研究制定了《那大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加强对店铺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乱象的巡查整治,不断改善我市市容环境质量。

56

X22040

儋州王五镇王五宏达砖厂建厂8年来,非法滥采滥挖,挖毁200多亩林场和第七村民小组土地、500米长山坡(林场通往西照村委会乡村公路路基附近),破坏生态环境。

儋州

生态

1.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将宏达砖厂地块划为储备用地,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未发现破坏林地行为;2.王五宏达页岩砖厂旁边有曾被采挖过的痕迹,现场仍留有采坑,近几年巡查结果表明没有采挖情况;3.王五镇派出所后面林场通往西照村委会乡村公路旁,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未发现破坏林地行为。4.没有发现新厂在建设过程中挖毁500米长山坡的问题。

部分

属实

1.2017年9月3日,市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2.该厂经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评估测算,正在协商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计划搬迁。原厂地列入王五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项目用地。目前,该宗国有储备用地正在进行土地清表。

57

X22044

定安定城镇城南中学后面有一个河砂贩卖点,运砂车及铲车的噪声非常大,影响学校师生休息;旁边还有一个养猪场(上百头),污水未经处理乱排,猪粪便味非常臭。

定安

大气、噪声、水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堆砂点距离城南中学较近,之前运砂车及铲车的噪声影响学校师生休息。    2.养猪场环境卫生较差,存在污水乱排和臭气扰民现象。

属实

1.对堆砂点进行清理,并加强巡查,禁止学校附近非法堆砂。    2.依法对养猪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一个月内将所饲养的生猪规范处置并关停。    3.关停之前,要求该养殖户做好猪舍卫生清洁工作。

58

X22001

海口龙华区梧桐路诚利大道9号有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的鸽子养殖加工厂私自埋设排污管道,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向该厂西侧的农田中排放,导致农田水质受到影响,散发恶臭,由原来的清澈被污染为黑臭水体,散发恶臭味,养殖的鱼类因水质被污染而无法存活。

海口

水、大气

经核查,该厂1999年已不再从事鸽子养殖和加工,四周没有发现私设的排污管道,四周农田和厂区西侧水塘水体也无黑臭和异味。经向鱼塘养殖户吴钟和了解,该鱼塘也未发生过因水体受污染而出现的鱼类不正常死亡现象。

不属实

59

X22045

海口美兰区灵山镇顺达路滨江景苑小区周边100米生活圈内有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鑫海商砼)、制药厂、食品厂、印刷厂、钢化玻璃厂、床垫厂等10多家企业,产生噪音污染,废水乱排,其中鑫海商砼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

扬尘、噪声、水

1.滨江景苑小区位于江东片区中心,江东工业区是原琼山市于1996年在灵山镇新市区规划建设的一个工业园区,滨江景苑小区于2014年批准建设,2016年投入使用,存在规划性矛盾。

2.经核实,滨江景苑小区周边企业均建有厂房,在美兰区环保局日常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噪声明显过大的企业。影响邻近滨江景苑小区的噪声和扬尘主要来自海南鼎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7年8月19日停产,目前已不再产生噪声及扬尘问题。

3.该片区从开发建设至今,尚未配套建设市政污水管网,片区内的企业,8家企业的废水通过污水设施处理后排放至仙月仙河,16家企业的废水集中收集后外运。

部分属实

1.美兰区生态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园区内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滨江景苑小区周边100米范围废水外排的企业进行废水监测。

2.为临时解决上游江东工业片区污水问题,正在兴建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预计2017年11月份全部完工。目前市级部门正在建设江东污水处理厂,预计2018年底可完工。

3.市政府已初步制定《关于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的长效机制方案》,计划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江东片区全部企业搬迁。

60

X22004

乐东佛罗镇永德村入口(距离国防公路约600米)处有一塑料瓶垃圾收购站,大量收集塑料瓶、塑料袋和废车废料。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导致蚊虫滋生,影响周边环境;回收废品处理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造成地下水污染。

乐东

水、大气、垃圾

2017年9月2日,佛罗镇政府牵头组织镇工商所、环卫站、城建所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赴涉事塑料瓶垃圾收购站进行实地核查。经实地查看,该塑料瓶垃圾收购站为方便对废塑料瓶的装运,自行对回收的塑料制品进行机械碾碎,为清洗塑料废品,厂房内建有清水蓄水池和一个废水收集池,清水蓄水池用于清洗塑料废品,废水收集池主要是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由一部专门的废水收集车定期抽取运离。经查,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较大,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产生的污水由废水收集池收集并定期抽取运离,不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问题。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7年9月3日,调查组人员现场向该塑料废品收购站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郭纪宏拆除塑料粉粹生产设备和生产厂房,并清理废品堆放场地。同时,佛罗镇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佛罗镇辖区中小企业的生产,做到常态化巡查管理,切实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61

X22008

乐东九所镇抱浅芒果头村及利国镇往红五村的791县道两侧有4家红砖厂,假借环保砖的名义生产实心红砖,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建厂房,对周边的农业生产造成了破坏。

乐东

大气、其他

8月19日,县政府在九所镇召开环保督察工作会议,要求县科工信局对全县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和页岩砖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8月21日,县科工信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和页岩砖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向利国镇六家页岩砖厂下达《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惠利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19号)。8月28日,县科工信局向海南乐东绿琼新型墙体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福兴环保砖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24号)。9月3日,县科工信局联合九所镇、利国镇、县综合执法局、乐东供电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组成调查组到实地进行调查。由县科工信局对七家砖厂的生产情况进行核实,县国土局对砖厂用地情况进行核实,县农业局对周边农业生产情况进行核实。经县国土局调查了解,2011-2017年间,没有接到关于七家砖厂破坏耕地挖土的案件,七家砖厂制砖用土来源主要是从房地产项目施工现场、村民挖鱼塘和中线高速公路第11标段施工现场进行取土,未发现挖土破坏耕地情况。县国土局于2013年对七家砖厂的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农业局近几年来未接到七家砖厂周边地区破坏农业生产的相关举报案件。根据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7年检验报告,七家砖厂均生产页岩砖。目前,七家砖厂均已停产。

属实

一是县科工信局于8月21日和8月28日分别给七家砖厂下达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惠利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19号)和《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福兴环保砖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24号),并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对手续不齐、排放不达标、产品质量、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8月22日,县科工信局召开全县页岩砖生产企业会议,会上要求全县页岩砖生产企业立即停产;二是县环保局已对七家砖厂的环评手续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七家砖厂均已停产整改;三是要求各镇政府、县科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乐东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砖厂的检查,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大气动态预警监控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严格治理超标准废气排放。

62

X22026

乐东县莺歌海镇有干部以低价重复发包,造成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种植的近4000亩海防林(椰林)毁坏,生态遭到破坏。

乐东

生态

县林业局会同莺歌海镇一起到实地对群众反映的由莺歌海镇有干部以低价重复发包,造成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种植的5000亩海防林(椰林)毁坏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据调查,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22日与乐东县莺歌海镇人民政府签订了5000亩的沙滩地建设椰林种植基地,该地块分两块,一块位于莺歌海镇居民区南边,承包面积2000亩,该公司于1999年种植椰子1850亩,当年经乐东县林业局验收合格,目前该地块上的椰子树保存完好,没有存在重复发包现象;第二块位于莺歌海镇居民区北面,承包面积3000亩,该公司于2000年种植椰子2923亩,当年也经乐东县林业局验收合格。据金邦椰林公司工作人员确认,2004年开始该公司把该椰林基地转包给他人在椰子树下套种西瓜等经济作物,再加上当时管理不善,以及牛羊等牲畜破坏及天气干旱等原因造成了部分椰林受到了破坏,保存率不是很好,后来从2008年开始,莺歌海镇政府陆续把该块土地发包给一些农户,据查阅莺歌海镇人民政府存档材料,从2008年至2013年期间,莺歌海镇政府共发包523.3亩土地给7户农户用于农业种植开发,此外,据莺歌海镇镇政府统计,滨海旅游大道在该地块的占地面积为87亩。目前,莺歌海居民区北面2923亩面积的椰子基地上已没有椰子树存在,大部分已搭建哈密瓜棚,也有一些空地。在调查时,莺歌海镇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林业的副镇长均明确表示,重复发包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本届镇委、镇政府对原来由镇政府发包的属于椰林公司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延期发包给农户,将按程序收回重复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并交回给金邦椰林公司并由金邦椰林公司按原先合同规定种植上椰林。

属实

莺歌海镇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林业的副镇长均明确表示,重复发包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本届镇委、镇政府对原来由镇政府发包的属于椰林公司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土地将不再延期发包给其他农户,按程序收回重复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并交回给金邦椰林公司并由金邦椰林公司按原先合同规定种植上椰林。

63

X22035

琼中县吊罗山和乘坡交界处什插村四处天然林被毁坏,种植槟榔。四处经纬度:1)18。49'30''(N),109。59'02''(E);2)18。49'30''(N),109。59'11''(E);3)18。49'28''(N),109。58'24''(E);4)18。49'12''(N),109。59'27''(E)

琼中

生态

经核实,以上4宗坐标点地块相近,一是第一、二坐标地点地块原是国营长征农场太平分场发包给吊罗山乡什插村村民种植马占树,2014年农场办理采伐更新后转包给农户,并于2015年种植柚子,未存在毁坏天然林情况。二是第三坐标点地块2016年农户准备对清理该地块杂草时,被我县吊罗山护林站及时发现并制止,未存在毁坏天然林情况。三是第四坐标点地块是早期由农户种植桉树,因管理不善、长势不好2016年农户对此进行开挖平整,计划种植绿橙但目前还未种植作物,未存在毁坏天然林情况。因此,举报反映的毁坏天然林种植槟榔情况不属实。

属实

我县在收到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十四批(编号为D14011)信访举报件时,已全面排查吊罗山乡什插村附近涉嫌非法侵占天然林种植槟榔行为,2017年8月26日我县森林公安局已对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什插村附近1宗涉嫌侵占天然林种植槟榔案件进行查处,并清理涉嫌侵占天然林种植的槟榔约1000株,面积合计8.7亩。经核实,我县吊罗山乡和乘坡交界处什插村四处天然林被毁坏,种植槟榔的情况不属实。下一步,我县将针对信访举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清理非法侵占国有林地、天然林地以及在国有林地和天然林下套种槟榔的违法行为。

64

X22025

群众对三亚育才镇育才生态区雅林居委会雅林村“岸丈山”被非法毁坏的环境问题(受理编号X14009)的处理情况不满意,认为不仅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理,更应该对充当保护伞的主要干部进行处理和问责。

三亚

生态

1.被举报的毁林毁田现场为三亚市育才生态区雅林村委会西南方向,距离雅林村委会约有20公里处的“岸丈山”,毁林犯罪嫌疑人为三亚市崖州区居民黎光璧。2016年8月下旬,黎光璧雇挖机进行非法开垦林地102.3亩,同时开挖水塘、建筑房屋。针对三亚市育才生态区雅林村“岸丈山”毁林、建房行为,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日立即进行制止并当场电话报告三亚抱龙林场派出所,2016年9月5月将情况书面上报三亚市林业局。2017年1月19日,三亚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1月21日立案侦查。2017年4月19日,犯罪嫌疑人黎光璧投案自首后被刑事拘留;2017年5月4日被执行逮捕;2017年6月2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2.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应该对充当保护伞的主要干部进行处理和问责”问题,育才生态区经过自查,未发现有干部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三亚市林业局将管护不到位的1名护林员、1名管理员和1名小组长予以辞退。

部分属实

1.2017年6月27日,毁林犯罪嫌疑人黎光璧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2.2017年8月27日,已将涉案林地内将违章建筑3栋房屋和2个蓄水池全部拆除完毕,同时把种植在林地内的香蕉、槟榔苗予以清除;2017年8月30日,已在毁林区域全面清苗复绿;

3.2017年8月28日,解聘毁林区域责任护林员、小组长和管理员;

4.2017年9月1日,三亚市育才生态区成立了雅林村委会“岸丈山”毁林案件调查组。调查是否有干部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并向社会有偿征集线索。

65

X22036

1.三亚、陵水清水湾、文昌月亮湾、琼海、万宁、乐东、东方沿海区域沙滩被生活污水不断侵蚀,颜色逐年变深。原来完整的环岛海防林被截断,变成建设用地;2.洋浦纸浆厂在海南西部昌江、儋州砍掉原始林木,种植纸浆林,山体变为红土,生态圈难以修复;3.洋浦纸浆厂排放污水,污染大海;4.琼中生态涵养区毛阳河有人挖沙,且有渔民用双渔船拉网电鱼,河水浑浊。

三亚

水、生态

1.三亚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日趋完善,除了正在整治中的大茅河流域(榆林湾)部分排水口有污水排河排海现象外,其它区域均未发现有生活污水侵蚀沙滩问题。

2.三亚市沿海防护林带长140.1公里,三亚港至上世纪以来都是三亚繁忙的货运、渔船码头。南山港位于崖洲湾内,一直都是当地渔船停泊的港口。因此,两个港口区域海防林一直处于自然断带现象。在我市沿海防护林带区域内,我市共计14个建设项目设计占用或征收沿海防护林24.0133公顷土地,其中,有11个建设项目涉及的19.5927公顷林地已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2个未开工建设项目的2.234公顷沿海防护林用地还未办理农转用手续,1个占用防护林2.1866公顷建设项目用地为三亚市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

3.近岸海滩区域有少数生活垃圾,如烟头、塑料盖等;受恶劣天气暴雨大雨冲刷影响,河口及海滩偶有垃圾汇集,主要为泡沫、树木的残枝碎叶等。

4.2016年,三亚春、秋季绝大部分近岸海域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水质优良,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三亚近岸海域水质污染海域面积减少,总体状况良好,沙滩不存在颜色逐年变深问题。

部分属实

1.为解决大茅河流域有污水排海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开展大茅河水系污水排放拦截工程、三亚市红沙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及泵站工程等污水整治项目,工程将于2018年3月底前完工。同时,市水务局正全力推进红沙污水处理二厂建设,项目将于2018年3月通水运行,以上实施项目一并投入使用后,可有效解决大茅河流域(榆林湾)污水侵蚀沙滩问题。

2.对于占用沿海防护林的14个建设项目,我市规划部门按控规指导林业部门和项目业主进行海防林用地退补,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确保沿海防护林不出现断带问题。鉴于我市沿海海岸线较长,其他区域是否存在海防林被截断问题,市林业局已派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核查工作结束后,市林业局再根据核查情况制定处理方案。

3.从2010年6月起我市已实行全市近岸海滩卫生全覆盖保洁,近岸海滩的垃圾均有保洁人员按时清理,卫生情况基本保持良好。我市已继续加强近岸海岸海滩巡查监管和保洁工作。

陵水

水、生态

9月2日上午,我县组织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英州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到清水湾沿海区域现场实地调查,经查,清水湾旅游景区内的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而且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都在距沿海最高潮位线100米以上,该规划符合2011年经省政府批准“清水湾旅游度假区内建筑物后退最高潮位线距离为100米以上”的规定,已建成的项目也没在海防林100米范围内,但是发现雅居乐公司为留出海通道方便游客看海,导致售楼部海防林地段小部分缺带、在海防林提质改造中,有部分密度不够。也未发现生活污水侵蚀沙滩的现象,但有清水湾2号路变电站旁的自然沟渠混杂了英州镇墟的生活污水,进入大拥河排往清水湾近岸海域。

部分属实

1.针对投诉反映的海防林被截断问题,我县已责令雅居乐公司对售楼部海防林缺带部分进行补植补造,对疏带补植加密,确保海防林完整和提高防护功能。

2.针对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我县已责令雅居乐公司在第3污水处理厂周围的污水流经道建设截流设施,通过截污井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临时处理(污水提升泵站已经修建完成)。同时修建清水湾2号路污水提升泵站,建成后将直接通过管道将污水引去污水处理厂进行清洁处理,确保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治理。

3.我县将不断加强海岸沿线沙滩巡查力度,严防区域内破坏海域、海防林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依法严厉处理。

文昌

水、生态

一、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起步区现有九家企业进驻,7家都建有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的水用于区域绿化使用,其中两家企业刚动工建设,指挥部已要求企业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站。没有发现海边区域沙滩有污水排放现象。

二、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原来完整的环岛海防林被截断,变成建设用地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目前,七座污水处理站土建部分已完工,污水设备均已进场安装完成,进入试运行调试验收阶段。湾区仍有两家刚刚动工在建的企业项目没有做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分别为佳亿海中海项目及玉佛宫项目。指挥部已经要求这两家企业一定要同时做好分散式污处站建设工作。月亮湾片区的海防林已全部完成造林,造林树种为木麻黄、椰子等,月亮湾片区的海防林带已重新合拢。

琼海

水、生态

我市沿海岸线确实存在被生活污水侵蚀现象,主要为沿海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排放,情况属实。我市沿海海防林不存在被截断变成建设用地问题,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通过全面摸底核查,了解我市沿海排污口具体情况,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海洋督察对我市沿海排污口进行整治。

万宁

水、生态

一、生活污水侵蚀沙滩,颜色逐年变深的情况。

万宁市海岸线长109公里,目前我市主要有礼纪镇日月湾旅游区生活污水入海排污口1处。万宁日月湾生活污水入海排污口是森林客栈设置的入海排污口,位于礼纪镇日月湾旅游区森林客栈大门偏南方向约50米入海河口处的海滩边上,常年直排的生活污水与河水一道冲刷海滩,颜色变深。

二、防林被截断,变成建设用地的情况。

我市海防林带目前除河流出海口等自然断带外,被截断的地方主要有山根环境试验站、和乐镇联丰村委会大花角村庄、万城镇春园湾开发项目、乌场村委会村庄、东澳镇神州半岛开发项目、礼纪镇南燕湾高尔夫球场、青皮林保护区内的艾美酒店、威斯汀酒店、游艇码头项目和日月湾旅游开发区等。海防林带截断总长约13.01公路,海防林带200米内的土地面积约260.13公顷。对于我市的海岸带、多规合一编制时,已划定生态红线,在划定的红线内已出让的土地我市已按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正在进行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权证。沿海所有建设项目均有市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的性质符合审批建设项目手续,没有存在损坏防风林批准建设项目情况。

部分属实

一、生活污水侵蚀沙滩问题整改措施。

1、由市海洋与渔业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森林客栈业主单位立即停止污水直排行为,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后方能继续排放。

2、抓紧完成全市陆源入海污染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入海排污口分布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提供支撑。

3、建立岸带巡查机制,坚决依法取缔新增非法设置的入海排污口,保护海滩原貌。

二、防林被截断,变成建设用地问题整改措施。

1、对现有的海防林带加强保护,我市海防林带自2005年以来已纳入生态公益林管护,已经聘请26名专职管护护林员划分区域进行管护。

2、对山根环境试验站、和乐镇联丰村委会大花角村庄和万城镇乌场村委会等早先居住的原村庄等,由所属镇政府、村委会严加管控,控制存量,引导村民不再占用海防林带扩建村庄房屋。

3、对神州宝岛和南燕湾高尔夫球场项目(金泰南燕湾项目)、艾美酒店、威斯汀酒店、日月湾旅游开发区等开发地段,由市住建、国土等部门按项目用地及规划设计要求督促项目业主加强对海岸带地带的造林绿化。

乐东

水、生态

1、9月1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开沿海各镇及相关部门会议,要求各镇政府对我县海岸线生活污水排放进行地毯式排查,找到污染源要想办法控制或者清除。责成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和县海洋与渔业局作为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加强巡查,采取措施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沿海各镇积极配合,抓好整治工作,并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9月2日至9月6日,县环保局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及六个沿海镇组成调查组,采取地毯式巡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六个沿海镇的海岸线污水排放管道进行了的走访核查。与此同时,接到交办任务的六个沿海乡镇迅速动员,配合县环保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整改。经查九所镇中灶村、海坡村5家高位养虾池养殖污水,未经净化直排入海;佛罗镇丹村港出海口东南方,三亚高效有限公司陈拥军等人虾塘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大海;佛罗镇丹村港(求雨)石英瑞高位养虾池养殖排水口,未经净化直排入港;佛罗镇福塘村后邢家雄等人虾塘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大海;佛罗镇国信龙沐湾开发区2个高位养虾池养殖排水口,皆未经净化处理直排入海;莺歌海镇国电西南部电厂三公里处吴氏实业水产养殖基地养殖污水排放口,未经净化直排入海;莺歌海镇国电西南部电厂北边符恩平高位养虾池养殖污水,未经净化直排入海;黄流镇多一村、多二村12家高位养虾池养殖污水,未经净化直排入海;黄流镇黄东村、黄西村13家高位养虾池养殖污水,未经净化直排入海;黄流镇铺村5家高位养虾池养殖污水,未经净化直排入海。

3、乐东沿海环岛海防林被截断,变成建设用地问题。经核实,采伐林木的地点是九所镇罗马村龙栖湾省级、县级储备地,共涉及土地总面积3661.2293亩,拟采伐的林木有272亩。拟采伐林木伐区地块是我县龙栖湾省级、县级储备地,不在县重点公益林管辖的范围内,规划地类为非林地,离海水最高潮位线最近距离200米以外,且2017年7月31日,县林业局已给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该地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2017年6月,县林业局接到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函后,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材料真实齐全。7月16日至7月22日,县林业局依法对该地范围内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分别在九所镇人民政府、四所村委会、罗马村委会的公告栏中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7月24日,县林业局派林业技术人员到申请采伐地点对该地块的四至、面积等进行实地核查,并形成核查意见。7月31日,县林业局依法给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经调查核实:拟采伐林木伐区地块是省级、县级储备地,不在县重点公益林管辖的范围内,规划地类为非林地,离海水最高潮位线最近距离在200米以外。林木伐区采伐材料齐全,手续合法,不存在非法采伐行为,群众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我县将通过解决沿海地区基础设施(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滞后问题,切底改善生活污水侵蚀沙滩的现象。

1.已经立项了乐东县黄流镇及黄流镇区配套管网工程,选址于黄流镇区的西南侧,工程估算总投资16590.61万元。主要服务范围:黄流镇区、莺歌海盐场场部、莺歌海镇区及佛罗镇区,近期服务总人口为8.75万人。污水处理规模为近期1.5万立方米/天,远期4.5万立方米/天,计划施工工期22个月。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划选址、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PPP招投标等工作,正在进行环评、林地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及评估、施工图图审及预算评审。预计12月份施工及监理招标后开工建设;已经立项了乐东县九所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选址于九所镇,工程估算总投资31245万元。主要服务范围:九所镇新区、九所镇旧区、大岭片区、滨海旅游区、利国镇等地,规划服务总人口为28万人。污水处理规模为近期3万立方米/天,远期14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采用A2/O生化池+二沉池+混合沉淀过滤浓度处理工艺。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划选址、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PPP招投标等工作,正在进行环评、林地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及评估、施工图图审及预算评审。预计12月份施工及监理招标后开工建设。

2.县政府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到2018年,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50%;到2020年,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据测算,我县188个行政村604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整治需投资15.15亿元。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县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PPP投资模式)委托北控集团对我县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

3.已经立项了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该工程沿滨海大道走向实施,全长44.31公里,项目总投资435242.7万元,采用PPP模式建设。通过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对排往海岸带的污水进行收集并纳入黄流、九所两座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系统,解决生活污水侵蚀沙滩问题。

4.我县将加大对沿海区域海水养殖的执法监管力度,采取退塘还林还湿地、农用地和关停违法海水养虾(鱼)塘的方式,禁止养殖废水直排行为。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沿海区域沙滩卫生纳入各镇的卫生管理考核范围,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责成沿海各镇、各村全面加强海岸线日常巡查。加强宣传引导警示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警示牌等宣传媒介,在渔港、海岸线设置宣传警示牌,采取车辆等流动宣传模式,在全县沿海村庄居民中间,广泛开展污水排放宣传教育引导,普及相关污水排放管理规定。9月3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率县环保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国土局和县发改局等部门到九所、莺歌海、尖峰等三个渔业大镇调研,要求三镇加快沿海排污口清理工作,引导污水定点堆放。同时要求沿海各镇要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海岸带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到沿海地带开展整治沿岸污水排放行动,提高干部职工保护海岸带生态安全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保护的工作氛围。9月3日下午,县环保局、县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黄流镇主要负责人到黄流镇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整改措施。要求采取抓紧整治黄流镇高位池养殖污水直排大海的问题 ,加大污水排放宣传教育,加强巡察查处等措施。

东方

水、生态

9月2日上午,符高波副市长带领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从滨海北路开始现场核查。经核实,东方沿海区域沙滩被生活污水不断侵蚀,主要是东方市城区周边中心排水沟、竹金沟、老福根沟、洪兴沟四条排水沟直排海滩,造成沙滩被污染侵蚀,该情况属实。原来完整的环岛海防林被截断,主要是因为台风、海水倒灌、火灾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变成建设用地的举报不属实。

部分  属实

1.市水务局已实施了城区主要排水沟(中心排水沟、竹金沟、老福根沟、洪兴沟)截污工程,目前,已完成该项目前期工作,截污工程初步设计已审批,正在启动项目施工招标工作,预计今年9月末,10月初开工建设,到2018年底,全面清除城区4条排水沟的黑臭水体。

2.我市已对海岸沙滩环境卫生实行“专人专岸段管理措施”,按照城区按每1公里1人,郊区及乡镇每2公里1人保洁的模式,把海岸沙滩环境卫生纳入日常管理。

3.林业局完成我市八所镇等5个沿海乡镇沿海基干林带需补植补造的地块面积的排查,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已在“多规合一”中将海岸带200米范围划定在海岸带保护区和生态红线管控区内。

5.市水务局将举一反三,加大打击非法将污水排入海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私自排放者,严重的交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加快进行城市排水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的。

6.市林业局将继续对我市沿海防护林断带进行进一步排查,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及设计,待市政府批准并下达造林资金后对我市沿海防护林带存在的断带和宜林地进行补植被造。

7.我市将严格按照“多规合一”和东方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海南省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方案》对海岸带进行管控。同时加强动态巡查,对发现破坏海岸带行为严厉查处。

昌江

生态

经核实目前金华林业公司在昌江县范围内种植纸浆林(桉树林)8.83万亩,其中石碌镇0.26万亩,海尾镇3.09万亩,昌化镇1.02万亩,乌烈镇0.57万亩,十月田镇0.56万亩,叉河镇0.29万亩,七叉镇0.04万亩,霸王岭及王下乡3万亩(其中2.9万亩已经纳入公益林管理)。8.8万亩的纸浆林(桉树林)除霸王岭及王下2.9万亩纳入公益林(规划为Ⅰ级和Ⅱ级林地)其余均为一般用材林(规划为Ⅲ级和Ⅳ级林地) 。金华公司在昌江合作造林的地块原均为荒山荒地、荒漠沙地、茅草地、采伐迹地,或是对残次人工林进行改造,不存在砍伐原始林木改种纸浆林。金华林业公司在昌江县范围种植的桉树林除霸王岭林区内已经纳入公益林的地块外,其他地块均位于地势平坦地带。昌江县范围内颜色为红色的土壤主要有砖红壤和沉积燥红土,砖红壤的分布位置为石碌、七叉、王下境内海波400-800米的山地以及保梅岭以西、三架岭以东的石碌、十月田、叉河等镇内的低丘地带;沉积燥红土地分布位置为沿海海尾镇、昌化镇海波20-50米的平原地带。山体变红土造成的原因是雨季山体土壤水分饱和导致部分山体滑坡红土裸露,同时采伐过的林地没有郁闭度,雨水冲刷,也会出现裸露的红土。

部分属实

为降低种植纸浆林(桉树林)对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一是县林业局已经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对种植纸浆林地块上土壤肥效的管理,同时要求其对所有地块上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严密监控。二是县林业局会根据年度造林任务,采购果树苗木,引导种植纸浆林的农户逐渐改种高效农业树种。三是县林业局森防站将严格监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大规模爆发。

儋州

生态

1997年以来,金华儋州林场在海南各级政府的帮助下,通过合作造林、租地造林等模式,在儋州营建纸浆林造林基地138579亩。

不属实

责令林业部门加强造林地块生态环境的管控和保护。

洋浦

水、生态

金海浆纸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深海排放管线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0年2月2日同意批准设立(环监发〔2000〕25号),其浆污水排放口和纸污水排放口均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监控。2017年9月2日,洋浦环保部门对金海浆纸的废水总排口和雨水口进行了突击检查并抽样监测,监测结果如下:废水总排口pH为6.63,化学需氧量为88 mg/L,氨氮为4 mg/L;雨水口pH为6.62,化学需氧量为20 mg/L,氨氮为0.392 mg/L,均实现达标排放。群众投诉的“洋浦纸浆厂排放污水污染大海”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针对群众重复投诉金海浆纸厂排放废水污染大海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群众顾虑,赢得理解支持;2.我委将以此次信访案件为契机,全方位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对开发区所有企业的总排海口进行全方位摸排,要求企业对废水和雨水排海口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

五指山

水、生态

1.毛阳河(即水满河)未见有人挖砂,未发现有电鱼行为。2.海南琼乐高速A4标段在施工过程中把开挖出渣土弃置于昌化江琼中县与五指山市辖区交界处河道右岸,大量渣土被雨水冲入河道并阻碍河道行洪和造成水土流失,且施工单位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就擅自进入河道内清理渣土。3.农户王家禄在毛阳河(水满河)五指山水库库区内非法设置捕鱼设施。

部分属实

1.2017年9月4日,市水务局会同琼中县水务局执法人员及毛阳镇政府干部联合执法,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清理渣土行为,并将清淤设备撤离现场。现已将人员及设备撤离现场。市水务局已对海南琼乐高速A4标段施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渣土行为,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河道清理工程施工方案。2.农户王家禄已自行将布置在五指山水库库区内的定制网进行拆除。3.五指山市河长办印发《五指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政府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河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水资源。

66

X22022

万宁市礼纪镇贡举村领导与万宁老爷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勾结,以恐吓、威胁村民的手段租赁“旧村岭”自然保护林内200多亩林地,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下肆意开发土地,火烧森林,砍伐自然保护林内树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土壤剥蚀,生态失衡,旱涝灾害。

万宁

生态

经市林业局和礼纪镇政府调查,旧村岭在上世纪60年代曾种植菠萝、甘蔗等经济作物,后丢荒,80年代群众种植中央林,在桉树林中也生长一些次生林,现旧村岭上大部分土地被群众种植槟榔。在贡举村委会的牵头下,2017418日贡举村委会旧村各村民小组会议表决同意乡村游项目建设,426日老爷海公司与贡举村委会新松村民小组签订租赁旧村岭95.43亩的土地。20175月经贡举村委会村两委、全体党员及村民小组组长会议通过同意老爷海公司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并修建旧村岭道路(从旧村脉井路口至东澳旅游公路)。7月老爷海公司和贡举村委会开始修建旧村岭的道路,被我局发现并责令停工。

在实地现场,旧村岭有一条从岭脚至岭上的的道路及岭上有两条环岭路,目前路面刚平整,路面尚未铺设,道路未建成。在群众举报前我局已发现旧村岭建设道路的行为并责令停工,目前正在对修路占用林地的案件进行查处中。经实地测量,道路总长约1.8公里,路面宽约5-6米,建设道路占地面积14.10亩(其中公益林林地9.05亩,一般林地5.05亩)。

部分属实

1、已对旧村岭上未经批准修建道路的行为责令停工,并于2017年9月7日将修路占用林地的行为移交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

2、乡村游项目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前不准动工建设。

67

X22043

群众反映对受理编号X13043的问题处理非常及时,但是该猪圈并没有拆除,也没有清理污物,填埋粪坑(靠近水井),而是将饲养的猪赶到别处。群众认为这是应付检查,等督察组离开后,又会重新养猪。

万宁

其他

由万宁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北大镇政府等有关领导组成专案小组,再次前往北大镇丰丹村委会润水垌村开展专项核查。经实地核查,养殖户蔡笃春所建猪圈仍未拆除。

属实

经镇政府与村委会同村民蔡笃春沟通后,村民蔡笃春于9月4日上午当场拆除了所建猪圈及其配套设施,同时做好场地平整及卫生清洁工作。

68

X22013

1.希望建立法律法规,让海上养殖(鱼排、捕鱼)、海岸带焚烧垃圾等现象规范化;2.万宁大州岛周围、陵水黎安镇新村海域经常出现炸鱼、毒鱼、电鱼等现象,建设宣传普法遏制类似情况发生。

万宁

生态

2017年9月3日上午,市海洋与渔业局海监大队黄家涛大队长带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沿海地区了解海水养殖及炸鱼、毒鱼、电鱼的情况,经调查,万宁市的内海养殖均为无证养殖项目,存在无序养殖、容量过大、生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部分渔民在出海捕鱼作业时,生活垃圾未经收集,直排入海,影响环境,但在海岸线焚烧垃圾的现象并不多见;大洲岛附近海域炸鱼和电鱼的情况时常发生,毒鱼现象很少出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属实

一、关于内海养殖问题的整改措施。

1、我市将尽快编制出台《万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合理划定养殖区。  

2、依法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养殖用海审批制度和环评审批手续,强化养殖监管,规范内海渔排养殖管理。

二、关于炸鱼和电鱼等问题的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由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开展巡查,并制定海域巡查管控制度。

2、协调海警部门、边防支队和沿海镇、村等协助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进行联合执法,开展严厉打击炸鱼、电鱼等违法行为。

3、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制作警示牌、横额、标语、宣传手册和运用微信、电视等开展打击炸鱼、电鱼、毒鱼的宣传工作,提高渔民保护海洋生态的法律意识。

4、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的进行奖励。

陵水

生态

9月2日上午,我县组织县海洋局、椰林镇政府、三才镇政府、黎安镇政府、新村镇政府、英州镇政府、光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沿海区域现场调查。我县海上养殖主要位于新村港、黎安港2个港湾,主要为“疍家人”和近海居民,以舟楫为家,靠打鱼养殖为生。沿海海岸带并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经我县进村走访,三才镇、椰林镇、新村镇、英州镇等沿海乡镇并未发现炸鱼、电鱼、毒鱼等现象。但黎安镇沿海区域确实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采用炸鱼和电鱼的方式方法牟取利益,破坏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1.在养殖生产布局上,我县已组织编制《陵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规范管理海上养殖行为。

2.在规范养殖用海上,我县已组织编制《陵水县海洋功能区划》,严格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秩序。

3.新村港及黎安港的海上养殖已纳入新村港黎安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范畴,我县已于2016年3月正式启动新村港黎安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6年11月,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陵水实施新村、黎安港“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相关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4.我县组织沿海乡镇人民政府联合驻地边防派出所落实重点普法对象,亲自上门普法,加强违法必究威慑力。

5.9月2日下午,我县黎安镇、海洋局分别组织召开禁止炸(电、毒)鱼等违法作业行为的专题部署会。

黎安镇已印发100多份《黎安镇关于禁止在黎安周边海域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作业行为的公告》至6个村委会进行张贴,正在制作警示教育宣传资料和警示牌用于开展宣传工作。

6.我县将组织黎安镇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打击炸(电、毒)鱼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69

X22010

群众反映对文昌市翁田镇排崀村委会大贵村海南文昌云海源投资有限公司盗采石英砂的环境污染问题(受理编号:X05008)公开的处理结果不实,经群众核实:海南文昌信义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8月至今停产,且金玻公司原厂区一直以来不堆积石英砂矿,不存在向云海源公司出售石英砂矿的条件。云海源公司长期盗采石英砂,毁坏农田、破坏道路及生态环境为事实。

文昌

生态、噪声、水

一、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环保设施。

二、该公司加工的原料是从海南文昌信义矿业有限公司收购及金玻公司原堆积在厂区的石英砂矿。三、经调查未发现云海源公司盗采石英砂矿的行为。

四、由于云海源公司于8月才开始试生产,现场也未发现外排现场,对于信访人反映毁坏农田的问题现场难于认定。

五、信访人反映路段为县道宝排线(长约15公里)及村道约200米,经现场查看道路破坏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一、市环保局对云海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责令该公司石英砂加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处以2.5万元罚款;二、市供电局已停止向云海源公司供电,制止企业违规生产;三、市农业局9月2日对沉淀池周边及耕作宗地的土壤取样检测,预计于9月3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整改措施:一、翁田镇政府限期云海源公司于9月30日前清理堆积的石英砂矿;二、责成市国土局继续牵头进行调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石英砂矿行为;三、市交通运输局对该村道已进行道路水泥硬化建设,仅剩接口处(10米)未完成,计划于9月底前完工;四、市环保局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严厉查处污染农田行为。

70

X22030

文昌市蓬莱镇、重兴镇有大批人员采用多种办法和手段捕抓蚯蚓,破坏环境和生态平衡。

文昌

生态

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发现光大村委会有一家擅自修建但已停业的蚯蚓加工厂,面积约156平方米。同时,有一些村民在下雨过后用电击工具抓捕蚯蚓。

属实

重兴镇政府已对光大村委会蚯蚓加工厂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同时对下雨过后一些村民用电击工具捕抓蚯蚓的行为进行制止。

71

X22031

文昌市铺前镇铺龙村委会有一条农田水利灌溉渠(东起铺前镇西坡村民小组,途径良坑山村、山头村、美德村、山尾村、香园村等村民小组,当地群众俗称运河),多年来被两岸养殖(猪场虾塘鱼塘)污水和生活污水污染,且村民乱扔生活垃圾,已变成一条污水渠。目前该渠污染非常严重,水质劣五类,无法用于农田水利灌溉。

文昌

存在问题:

一、灌溉渠两岸4家养猪场均存在问题:(一)猪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缺乏清洁管理。(二)猪场无防雨防渗的干粪堆放棚和三级池,猪粪随意堆放,一旦大雨冲刷,有可能造成废水流入灌溉渠引起污染的情况发生。

二、灌溉渠生活污水污染问题。灌溉渠在美德村段有21个排污口,其中4个为雨水泄洪口,17个为生活污水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灌溉渠。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2日委托文昌市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分别在香园村桥头和美德村段抽取灌溉渠水样进行检测,根据文昌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文环监字2017-JT-050号)表明,2个抽样点水质检测结果均为地表水劣V类标准(悬浮物不参与评价)。

部分属实

4家养猪场已完成如下整改措施:

一、灌溉渠两岸养猪场污染情况。

(一)邓大椿养猪场

1.养猪场已对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整洁有序生产。

2.养猪场已新建防渗防雨干粪堆放棚12平方米、三级池23立方米,粪污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转用于自家蕃薯地施肥消纳。

(二)黄远波养猪场。1.养猪场已对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整洁有序生产。2.养猪场已新建防渗防雨干粪堆放棚12平方米、三级池28立方米,粪污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转用于自家蕃薯地施肥消纳。

(三)邓连辉养猪场。1.养猪场已对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整洁有序生产。2.养猪场已新建防渗防雨干粪堆放棚15平方米、三级池15立方米,粪污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转用于自家蕃薯地施肥消纳。

(四)黄民养猪场。1.养猪场已对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整洁有序生产。2.养猪场已新建防渗防雨干粪堆放棚10平方米、三级池25立方米,粪污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转用于农田施肥消纳。

二、灌溉渠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铺前镇政府已完成该灌溉渠内部及周边垃圾清理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同时建立以驻村干部为灌溉渠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巡查负责人,确保灌溉渠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常年保持清洁。

72

X22041

1993年以来,不断有群众进入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砍红树林、挖塘搞养殖,红树林遭受严重破坏。其中文昌罗豆农场南溪村、高梅村、东溪村违规毁坏东寨港自然保护区至少300亩红树林,在红树林生长地挖塘养鱼、虾、鸭,至少有20个虾塘和鱼塘每天将养殖废水直排大海,臭气熏天。

文昌

生态、水、大气

一、在罗豆农场南溪村、高梅村、东溪村的鱼虾塘有27口,面积为163.32亩。已实施退塘还林39.14亩。养殖的废水确实是直排入大海,有些许腥味。

二、在高梅村,有一户百姓在保护区周边养殖10多只鹅。90年代有存在砍伐红树林挖建鱼虾塘的行为,曾被市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

三、从2009年-2016年的卫片图来看,三个村的养殖塘面积并未增加。

部分

属实

一、市森林公安局已在90年代对三个村砍伐红树林建设鱼虾塘进行查处。

二、市林业局要求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罗豆片区的护林员对保护区进行巡护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有毁坏红树林的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市林业局,严格查处。

三、对于三个村的163.32亩鱼虾塘,市林业局于2015年-2016年实施第一批退塘还林39.14亩,余下的124.18亩鱼虾塘将列入第二批退塘还林还湿的工作计划。

四、罗豆农场已督促正在养殖的养殖户做好养殖废水排放的措施,在保护区周边要求养鹅户对鹅施行圈养。

73

X22046

文昌东路镇琼文街7号、22号、161号、108号的四家修补汽车轮胎店,作业产生巨大噪音,尤其是夜间及中午,且设备运行产生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文昌

噪声、扬尘

经现场调查,文昌东路镇琼文街7号、22号、118号(108号)3家修补汽车轮胎店,作业产生巨大噪音,尤其是夜间及中午,且设备运行产生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情况属实。其中,16号修理店目前正在铺面改造,未发现经营。

属实

一、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按规定时间进行正常营业即(早上06:00-中午12:00-下午14:00-19:00点),不允许在人行道摆放物品和加工作业。同时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巡查,形成长效机制,发现反弹现象将协调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立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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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2047

文昌高隆湾附近三沙码头海域鱼塘养殖从海水中抽水进行海水养殖,养殖收成后通过排水管道直接向海里排放污水,养殖药物及饲料残留物也一并排入大海,造成海水浑浊,沙滩脏乱,出现死鱼死虾。

文昌

经调查核实,在海南昂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宏图.高龙湾一号项目用地内存在33口鱼塘面积约96亩,涉及15户养殖户。上述养殖户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排入大海,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引起入住业主的不满。

属实

为了解决养殖废水问题,在市各部门的协调下,海南昂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每亩8000元的搬迁费补偿养殖户,7户养殖户已经同意赔偿方案,还有8户养殖户正在协商中。赔偿方案协商完成后,10月底前由海南昂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填复鱼塘。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二十二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74件,实际办理74件。其中,原转办编号为X22036号信访件不在琼中县管辖范围,调整到五指山市办理。截至9月11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37件,正在办理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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